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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租賃合同要提供哪些信息

發布時間:2022-01-30 07:28:10

㈠ 請問:對方以公司名義簽房屋租賃合同時,需要對方公司提供哪些材料(比如營業執照和簽合同的人的身份證)

一般情況下需要提交公司證明材料,主要有:
1、公司營業執照;
2、公司組織機構代碼;
3、法人代表身份證明;
4、授權委託書及受委託人的身份證明;
5、公章。

㈡ 要簽租賃合同都需要向房東要哪些證件自己保留

租賃房屋的房產證,出租人的身份證,如該房子的產權人和出租人不是同一人,還需要授權委託書,以上可為復印件並由出租人簽名。

㈢ 房東簽定房屋租賃合同要對方哪些資料

法律分析: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房東需要承租人出示什麼證件,取決於承租人的身份。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如果承租人是個人的,那麼,需要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如果承租人是境外人員,那麼,需要提交公安機關簽發的居留證件。如果承租人是境外單位,那麼,需要提交國家安全局批準的相關文件。如果承租人是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的,提交有關單位或組織的相關有效證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九條 贈與的財產依法需要辦理登記或者其他手續的,應當辦理有關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㈣ 簽訂商鋪租賃合同需要提供什麼證件(甲乙雙方)

租賃方准備身份證、房產證或者購房合同原件。承租方准備身份證原件或者軍官證、駕照等有效證件。

1、登記與否不影響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沒有辦理備案等記,合同依然在生效條件滿足時就生效。

2、經登記的備案,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將房屋出租給兩個承租人的,其中一個合同辦理了租賃登記。

3、沒有辦理租賃登記,則房屋應當租賃給辦理租賃登記的承租人,出租人並向沒有租賃登記的承租人承擔違約責任。

4、建議及時赴該商鋪所在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租賃備案登記。另外,大多數工商部門在辦理營業執照時,均要求租賃合同經過租賃備案登記。

(4)簽租賃合同要提供哪些信息擴展閱讀

1、必須訂立正式的租賃合同所謂正式的租賃合同就是經工商備案認可的租賃合同.你可以到當地工商部門購買。

2、必須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產權證書原件和身份證件。如系共有產權的需共有人一起簽字方可生效。

3、在訂立合同時除租金外還必須明確其他各項費用的承擔方如房屋租賃稅金物業管理費修繕費用等。

4、如所租商鋪需經裝修後方可使用的需明確裝修的范圍。

5、如商鋪所有權人在租賃期間出售或抵押商鋪的須在合同中明確應保證承租人繼續租賃的權利否則出租方需賠償損失。

6、應在合同中明確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他人。

7、訂立合同時所有權人和共有人需同時到場簽字並蓋章.不可由他人代替。

㈤ 簽房屋租賃合同的時候房東要准備什麼材料

1、房產證:要看房東是否有該房屋的房產證,還有房東的身份證,看房產證和身份證是否是同一個人。以免遇到二房東或者上當受騙。

2、要房東提供房屋的相關配套費用(水、電、煤氣、物業費、採暖費、有線電視、寬頻、電話)的清單,看上個租客是否已經把這些費用都已經結清。以免居住後要繳納水電費的時候發生糾紛。

3、租房合同:在租房的時候要房東提供租房合同,在合同中在約定好押金、違約事項還有租金的支付方式等等。

租房合同要具備哪些內容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首先需要出租人提供所出租房屋的產權證等材料。另外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以及房屋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於某路某號某室。出租人與產權人的關系及是否得到產權人的委託出租住房。

2、所出租房屋的具體情況:如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簡要列舉住房內裝修情況以及出租人為承租人准備的傢具、家用電器、廚房設備和衛生間設備等。

3、住房用途:住房是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住房是僅能用於居住,還是同時可以有其他用途,如辦公等。

4、租賃期限:租賃合同中應當明確雙方的租賃期限,租賃合同到期前如需續租或不再租賃,應提前多久及時溝通以及續租時的付款方式等。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確定,在租賃期限內,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

6、住房修繕責任:房屋修繕是出租人的責任。如果在正常使用過程中住房或設施損壞,承租人應及時通知出租人請物業管理公司予以維修。但如果是因為承租人使用不當而造成損壞的,由承租人負責維修或賠償。出租人無力對住房進行修繕的,承租人可與其共同出資維修,承租人負擔的維修費用可以抵償應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以上是小編為大家分享的關於簽房屋租賃合同的時候房東要准備什麼材料的相關內容,更多信息可以關注建築界分享更多干貨

㈥ 簽租賃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1、要求房東出具房產證原件以及房東本人身份證,各復印一份,經核實無假後方可簽約。簽「租憑合同」時要寫明租房期限,租房具體地址,要求所填具體地址與房產證上保持一致。

2、在合同中寫清楚室內包含設施,包括房內傢具家電等,如需裝修也應在合同中註明,避免以後退租時引起不必要的糾紛。明確寫出水電費、寬頻網費、物業費、有線電線閉路費等由哪方支付。

3、在寫明房屋租金條款後註上「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不得再收取以任何名義為由的任何附加費用」。另需注意的是,如房東委託他親戚或是朋友幫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可以的話,簽合同時需要房東親自來簽,若不然,要他的親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權委託書」,裡面具體寫明委託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等,還要寫上「本人特委託上列代理人替本人辦理相關租房事宜、簽署有關文件」。

4、若出租人並非房東,簽租賃合同必須注意,簽訂的租賃合同必須房東認可,租賃期限不能超過原租賃合同。如有附加條件如安全、環境因素等,與房東商議後,爭取寫入合同附加條件中,必須注意的是,訂金最好在簽好合同並寫上附加條件之後再支付。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條:租賃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㈦ 簽店面租賃合同前要做什麼准備,內容有哪些

(一)、調查商鋪的檔案 承租商鋪以前,應當赴該商鋪所在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權調查。確認以下幾個重大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地盤用途。 必須確保房屋的類型為商業用房性質、地盤用途是非住宅性質方可承租作為商鋪使杭州商鋪出售用。不然,將面臨沒有辦法辦出業務執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風險。 2、房屋權利人。以確保與房屋權利人或者其他有權利人簽署租賃合同。 3、房屋是否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若已經存有租賃登記信息的,導致新租賃合同沒有辦法辦理登記手續,從而導致新承租人的租賃關系沒有辦法對抗第三人,也會影響新承租人順利辦出業務執照。 (二)、業務執照 承租商鋪的目的在於開展商業經營勾當,而商業經營勾當首要條件就是必須合法取得業務執照,因此,在簽訂商鋪租賃合同時,很多條款都要圍商鋪網繞著業務執照的辦理來設置。 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 1、原有租賃登記信息沒有注銷,從而導致新租賃合同沒有辦法辦理租賃登記,導致沒有辦法及時辦理業務執照; 2、商鋪上原本已經注冊了業務執照,而該業務登記信息沒有注銷或者遷移。從而導致在同1個商鋪上沒有辦法再次注冊新的業務執照; 3、房屋類型不是商業用房,從而沒有辦法進行商業經營勾當,而導致沒有辦法注冊業務執照; 4、涉及特種經營行業(文娛、餐飲等)的。還需要經過公安、消防、衛生、環境等部分檢查合格。取得治安許可杭州商鋪出租網證、衛生許可證等證件後,方可取得業務執照; 5、因出租人質料缺失而導致沒有辦法注冊業務執照。 對於上述第1、2、3、5條情形,可在合同中設定為出租人義務。並給予出租人合理寬限日,超過一按期限還沒有辦法解除妨礙的,應當負擔響應的背約責任;上述第4條情形,可設定為無責任解約情形,以保障承租人萬一沒有辦法辦出業務執照時可以無責任解除合同。 店面租賃合同最應該注意的內容主要有兩個: (一)、免租裝修期 商鋪租賃中、免租裝修期時常會出現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於承租人在交房後需要對房屋進行裝修,此種情形下,出租人贊成不收取承租人裝修期間的租金。但「免租裝修期」非法律明確規定的概念。因此,在簽訂租賃合同時一定要明確約定免租裝修期起止時間,免除支付的具體用度。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現實使用房屋孕育發生的水費、電費等還需按合同約定負擔。 租約到期之後,店面是否應恢復原狀。最好把店面照片存檔,並註明使用材質,作為日後原狀歸還的證明。 (二)、租賃費及保證金 租賃費即房租,要在合同中明確用度大小及支付方式。同時可以把每一年租金調整幅度事先約定於合同當中。 明確何種條件下可調整房租,租賃保證金俗稱「按金」,主要用於抵充承租人應當負擔但未繳付的用度。

㈧ 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時需提交哪些證件

(一)出租方應當准備的文件: 1 房地產產權證(或者類似的文件) 2 如果房屋是共有的話,還需要得到共有人的授權 3 如果是二房東的話,需要得到大房東的書面轉租同意書或者原租賃合 同中有轉租條款以及原租賃合同復印件。 4 單位需要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個人需要提供身份證復印件 5 如果簽約時不能帶公章或者合同章的,需要提供加該公章的授權委託書。 (二) 承租方應當准備的文件: 1 法人准備營業執照復印件,自然人准備身份證復印件 2 如果簽約時不能帶公章或者合同章的,需要提供加該公章的授權委託書。 (三) 中介公司應當准備的文件: 1 根據雙方當事人的要求製作的《房屋租賃合同》、《承包合同》或者《聯營合同》2 房地產經紀人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貳份

㈨ 個人簽定房屋租賃合同要看房東哪些資料

法律分析:個人簽定房屋租賃合同時應該看房東以下這些資料:(1) 出租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果是由他人幫忙簽訂合同的,還應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託書(2) 房屋的房產證3)如果出租人是二房東,需要查看二房東的有效身份證明及和大房東簽訂的租賃合同。這些資料在租賃合同簽定前確認比較有利於保護租房人的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條 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並在租賃期限內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第七百一十一條 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請求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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