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築工程施工方項目管理的內容包括哪些
建設工程施工方項目管理的任務有:
(一)施工安全管理;
(二)施工成本控制;
(三)施工進度控制;
(四)施工質量控制;
(五)施工合同管理;
(六)施工信息管理;
(七)施工組織與協調。
【法律依據】
《建築法》第五十二條
建築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建築工程安全標準的要求,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有關建築工程安全的國家標准不能適應確保建築安全的要求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五十三條
國家對從事建築活動的單位推行質量體系認證制度。從事建築活動的單位根據自願原則可以向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授權的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申請質量體系認證。經認證合格的,由認證機構頒發質量體系認證證書。
第五十八條
建築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准施工,不得偷工減料。工程設計的修改由原設計單位負責,建築施工企業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