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如何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
在一定意義上說, 稅收管理的一切活動無不圍繞著信息而展開,無論是對外的徵收管理,還是內部的行政管理,無非是為取得和利用信息。 稅務機關根據信息向納稅人征稅,根據信息進行內部管理。因此,從管理學的角度看,信息是稅收管理最基本的要素。 一、稅務信息化克服稅收管理中信息不對稱的基本機理 稅收管理的一切問題,不外乎包括兩個層面四種情形的信息不對稱。就總體情況而言,在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稅務機關總是不如納稅人更了解其應稅信息,因而妨礙「應收盡收」;由於一些納稅人不願花足夠的時間學習納稅知識,或者稅務當局的信息服務提供不足,存在納稅人不能及時、准確地了解納稅須知的信息,因而妨礙「應納盡納」。信息經濟學認為,信息不對稱不僅直接影響稅收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而且可能通過導致信息優勢方的「道德風險」加劇影響。 信息化使信息獲得共享性。信息的取得、傳遞可以跨越時空,信息傳遞的邊際成本接近零,從而壓縮信息不對稱的時空;信息化使信息獲得增值性,利用原生信息可以派生出新的有用信息,信息使用的邊際收益在很大區間呈遞增,從而抑制「道德風險」。 稅務信息化,使稅收管理中的信息不對稱發生根本改觀:依靠向外聯通社會信息網絡,稅務機關掌握納稅人應稅信息的能力得以增強,促進「應收盡收」;依靠網際網路站、聲訊等互動服務形式,納稅人獲得信息服務和納稅服務日益充分、便捷,促進「應納盡納」;依靠內部廣域網路、信息系統,稅務機關內部高層,可以直接從基層取得信息並增值利用,在更大范圍和更深程度上掌握真實稅源,統一的信息系統保障統一執法、公平稅負。 二、稅務信息化的主要問題 1.信息的「體外循環」。主要表現為人工錄入被動取得的納稅人申報表信息,而納稅人提供基本信息、財務信息、生產經營信息不全,或未納入資料庫。這是因為社會信用體系尚未建立,對納稅人涉稅信息源的可控性還相當弱;盡管《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已對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 金融機構、工商等部門依法如實向稅務機關提供涉稅信息等作出了規定,但由於具體操作辦法尚未出台等因素,第三方信息提供機制難以落實;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有關單位的信息技術應用程度通常較低,往往以人工方式提供信息,使稅務機關錄入信息工作超負荷。這都造成稅務機關掌握的信息不完全。 2.信息甄別能力弱。表現為初次甄別即納稅評估功能弱,以及二次甄別即稅務稽查的功能弱。這是因為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形下,稅務機關難以利用第三方信息,以及納稅人信息,進行邏輯上和法律上的比較;以人工手段實施納稅評估又不足取,因為人工的納稅評估只能進行簡單的核實而無法進行大量的復雜計算;初次甄別弱必然造成二次甄別難,核實難的問題必然導致查實難。 3.信息利用「低附加」。表現為預測、決策功能弱。在徵收管理上,徵收電子化水平高於其他環節。在行政管理上,信息化局限於公文、管人、管物等事務性應用。這是因為信息利用的基本途徑是建立數量分析模型,目前資料庫中已有信息不一定完全符合模型需要;信息化建設較多地表現在技術被動地模擬人工,使技術對行政管理的影響不足;稅收管理理論與方法滯後於實踐。 三、克服信息不對稱的措施 1.貫徹落實《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提高信息外聯度,擴大信息覆蓋面,掌握充分信息。 2.提高數據集中度,進一步增強稅務機關內部層級之間的信息對稱度,增強執法的統一性和稅負的公平性。 3.推廣「12366」納稅服務熱線,推行多元化申報和網路化繳庫一體化服務,使納稅人獲得更好的納稅服務,維護納稅人權益。 4.加強人機結合的納稅評估,實行納稅人信用等級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促進納稅遵從。 5.在有條件的地方試行開發應用決策系統,以及標准化質量管理,以稅務信息化推進稅收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現代化。
⑵ 我認為無論在哪個時代,稅收征管都面臨兩個基本問題,或者說兩個信息不對稱
一是對於有納稅意願的納稅人由於不了解稅法形成的信息不對稱,稅務機關要宣傳稅法,引導、幫助其履行納稅義務;提供優質的納稅服務,使其以盡可能低的成本履行納稅義務。
二是對於少部分故意不遵從稅法的納稅人,由於稅務機關不掌握其納稅義務的信息,而形成的信息不對稱,稅務機關要尋找證據,促其補繳稅款和接受應有的處罰。「互聯網+稅務」可以從根本上改善這兩種信息不對稱的情況。
⑶ [管理與思考]淺議如何解決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
淺議如何解決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問題■王怡然當前,稅收征納雙方之間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問題,如稅務機關與納稅人生產經營信息不對稱,稅務機關與參與交易者之間信息不對稱,稅務機關與政府部門、社會機構之間信息不對稱,納稅人與稅收法規、政策等信息不對稱等。如何有些解決上述問題,筆者提出以下幾點建議。一、統一口徑,將採集涉稅信息分類。隨著精細化管理的不斷深化,數據採集的領域應擴大到行業及外部信息,如行業信息包括行業稅源分布信息、行業稅負信息、行業特點和工藝流程信息等,外部信息包括其他行政管理部門、行業主管部門、經濟執法部門的第三方信息。這些領域的數據採集工作才剛剛起步,需要拓展的空間還很大。基於稅源信息的不對稱狀況,在明確稅源數據收集的內容的情況下,可將稅源信息分為以下幾類:戶籍數據,財務經營數據,申報納稅數據,發票稅控及舉報數據,綜合治稅數據(即政府部門、社會機構掌握的涉稅數據)等。二、多措並舉,拓展涉稅信息採集渠道。一是通過稅務登記系統採集。主要用於收集納稅人以下信息:(1)納稅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業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的號碼;(2)住所、經營場所、郵政編碼、電話;(3)注冊類型、行業、主管部門、隸屬關系;(4)生產經營范圍、經營方式、核算形式;(5)生產經營期限、從業人數、許可證照名稱及其號碼和發證日期、批准機關、分支機構;(6)注冊資金、投資總額、開戶銀行及帳號等。二是通過申報徵收系統採集。主要用於收集納稅人的申報及財務數據。推行和普及電子多元化申報方式,直接提取納稅人的申報及財務電子數據是最為高效的方式。三是發票稅控信息系統採集。主要採集納稅人使用發票的數據和稅控裝置產生的數據。四是人工實地收集。主要是通過稅收管理員等深入企業實地調查、普查、匯查等方式,採集納稅人的經濟活動動態信息。五是社會綜合治稅渠道採集。主要是密切與政府部門、社會機構的配合,加快部門聯網步伐,促進信息共享,廣泛收集社會上的涉稅信息。三、依靠科技,加快信息化建設步伐。一是整合信息資源。對稅務系統內部正在使用的各類獨立的信息系統進行整合,統一規劃,實現各系統之間信息的無縫鏈接,盡可能消除重復採集涉稅信息的現象。二是加快主要包括政府部門在內的信息化建設,加快金稅、金關、金盾、金卡等工程進展速度並擴大覆蓋面,加快稅企、稅銀、稅務與政府各部門聯網步伐,盡快建立統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完善相關功能,為各部門實現信息傳遞和共享,依法履行稅收行政協助職責提供高效率低成本的通暢渠道。三是加快金稅工程(三期)的建設步伐。四、科學借鑒,建立納稅人統一代碼制度。建議借鑒西方一些國家的稅務登記經驗,推行終身識別碼制度,充分發揮身份證和統一代碼的識別作用。在統一代碼的基礎上,藉助於計算機系統,將納稅人收入、交易、財產的稅源信息予以收集,加以分析和處理,徹底改變當前納稅人多頭開戶,資金無法跟蹤,大量帳外經營無法取證的被動局面,以方便稅務機關對涉嫌稅務違法的納稅人銀行存款動向的監控,有效獲得納稅人相關涉稅信息。五、加強培訓,提升稅務人員信息處理水平。一是涉稅信息質量意識的培養。稅收業務人員首先要對涉稅數據質量有深刻的認識,對數據差錯造成的影響要有充分認識,讓其樹立「零差錯」的意識和數據質量就是稅收執法責任的理念,在錄入數據時,盡量做到一次做對。二是業務素質的培養。對征管系統操作建立統一的操作規范,建立統一的數據質量標准,並對每一位操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使其能按照稅收業務的規范准確地審核、錄入數據。三是稅收征管軟體操作技能的培訓。對稅收業務人員進行各類征管軟體及數據管理軟體的操作培訓,使其能熟悉各類軟體的處理原理和業務處理流程、熟練操作相應模塊。六、規范服務,提高納稅人獲取稅收信息的能力。第一,建設面向納稅人的公共信息服務體系,建立公開的免費獲取的稅收征管信息庫。第二,加大稅收宣傳的力度。建立開展稅收宣傳活動長效機制,既要搞好「稅法宣傳月」的集中宣傳,又要抓好日常宣傳。第三,發揮稅務代理作用。
⑷ 請問如何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
在一定意義上說,
稅收管理的一切活動無不圍繞著信息而展開,無論是對外的徵收管理,還是內部的行政管理,無非是為取得和利用信息。
稅務機關根據信息向納稅人征稅,根據信息進行內部管理。因此,從管理學的角度看,信息是稅收管理最基本的要素。
一、稅務信息化克服稅收管理中信息不對稱的基本機理
稅收管理的一切問題,不外乎包括兩個層面四種情形的信息不對稱。就總體情況而言,在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稅務機關總是不如納稅人更了解其應稅信息,因而妨礙「應收盡收」;由於一些納稅人不願花足夠的時間學習納稅知識,或者稅務當局的信息服務提供不足,存在納稅人不能及時、准確地了解納稅須知的信息,因而妨礙「應納盡納」。信息經濟學認為,信息不對稱不僅直接影響稅收管理的有效性和效率,而且可能通過導致信息優勢方的「道德風險」加劇影響。
信息化使信息獲得共享性。信息的取得、傳遞可以跨越時空,信息傳遞的邊際成本接近零,從而壓縮信息不對稱的時空;信息化使信息獲得增值性,利用原生信息可以派生出新的有用信息,信息使用的邊際收益在很大區間呈遞增,從而抑制「道德風險」。
稅務信息化,使稅收管理中的信息不對稱發生根本改觀:依靠向外聯通社會信息網路,稅務機關掌握納稅人應稅信息的能力得以增強,促進「應收盡收」;依靠網際網路站、聲訊等互動服務形式,納稅人獲得信息服務和納稅服務日益充分、便捷,促進「應納盡納」;依靠內部廣域網路、信息系統,稅務機關內部高層,可以直接從基層取得信息並增值利用,在更大范圍和更深程度上掌握真實稅源,統一的信息系統保障統一執法、公平稅負。
二、稅務信息化的主要問題
1.信息的「體外循環」。主要表現為人工錄入被動取得的納稅人申報表信息,而納稅人提供基本信息、財務信息、生產經營信息不全,或未納入資料庫。這是因為社會信用體系尚未建立,對納稅人涉稅信息源的可控性還相當弱;盡管《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已對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
金融機構、工商等部門依法如實向稅務機關提供涉稅信息等作出了規定,但由於具體操作辦法尚未出台等因素,第三方信息提供機制難以落實;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和其他有關單位的信息技術應用程度通常較低,往往以人工方式提供信息,使稅務機關錄入信息工作超負荷。這都造成稅務機關掌握的信息不完全。
2.信息甄別能力弱。表現為初次甄別即納稅評估功能弱,以及二次甄別即稅務稽查的功能弱。這是因為在信息不完全的情形下,稅務機關難以利用第三方信息,以及納稅人信息,進行邏輯上和法律上的比較;以人工手段實施納稅評估又不足取,因為人工的納稅評估只能進行簡單的核實而無法進行大量的復雜計算;初次甄別弱必然造成二次甄別難,核實難的問題必然導致查實難。
3.信息利用「低附加」。表現為預測、決策功能弱。在徵收管理上,徵收電子化水平高於其他環節。在行政管理上,信息化局限於公文、管人、管物等事務性應用。這是因為信息利用的基本途徑是建立數量分析模型,目前資料庫中已有信息不一定完全符合模型需要;信息化建設較多地表現在技術被動地模擬人工,使技術對行政管理的影響不足;稅收管理理論與方法滯後於實踐。
三、克服信息不對稱的措施
1.貫徹落實《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提高信息外聯度,擴大信息覆蓋面,掌握充分信息。
2.提高數據集中度,進一步增強稅務機關內部層級之間的信息對稱度,增強執法的統一性和稅負的公平性。
3.推廣「12366」納稅服務熱線,推行多元化申報和網路化繳庫一體化服務,使納稅人獲得更好的納稅服務,維護納稅人權益。
4.加強人機結合的納稅評估,實行納稅人信用等級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促進納稅遵從。
5.在有條件的地方試行開發應用決策系統,以及標准化質量管理,以稅務信息化推進稅收管理的規范化、科學化、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