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轉學信息卡是什麼樣的
G字打頭的學籍號一人一號,伴隨學生整個學習生涯。另外,還有J字頭的和L字頭的。
拓展資料:
1、打開學籍網,點學籍管理、日常管理、學籍異動申請、申請、點擊頁面中自己學校名、彈出的頁面中,輸入完整的對方學校名稱(必須准確),選擇學校類型,繼續在此頁面點擊查詢,會有對方學校信息、選中該學校,繼續按選擇鍵
2、輸入學生姓名、查詢、填寫帶鍵的所有信息(含重新編班信息)、保存—上傳異動證明材料。
3、學生學籍異動審核學校審核,就可以為該生辦理異動申請。
『貳』 學籍卡是什麼樣子圖片
如圖:
學籍的主要功能是記錄。
不得將學籍作為入學和轉學條件。
學籍是學生入學的結果,不是前提條件。
轉接學籍或新建學籍是招生入學的後置程序,不應將學生之前有無學籍或學籍是否已轉至接收地作為確定入學資格的必要條件。
原來已建學籍的,應通過學籍系統為其轉接學籍;原來沒建學籍的,應通過查重程序後為其新建學籍。
學籍系統或數據傳輸出現故障等特殊情況時,可根據家長要求先通過線下流程辦理轉學,線下流程完成後,學生即視為在校生,之後再通過學籍系統完成電子學籍檔案轉接,實現「人籍一致」,最終審核以學籍系統的信息為准。
全國中小學生原則上應通過與學前教育管理系統對接或在小學一年級入學時建立學籍。少數因故沒有建立學籍的非小學一年級學生,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每月月末將學生名單按規定的格式提交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進行全國學籍查重。查重通過的才能新建學籍,查重不通過的,應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
理論上,學校均應為沒有學籍的學生及時建立學籍。但為防止惡意或過失重建學籍,確保學生學籍全國唯一,保護相關學生利益,維護學籍管理秩序,對非一年級學生補建學籍的,必須進行全國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