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學籍管理由什麼單位負責
學籍歸教育部門管理。
學籍管理是一項重要的教育工作,直接涉及到學生的教育權益和學校的日常管理。以下是關於學籍管理部門的
1. 教育部門負責學籍管理。在中國,學籍的管理主要由各級教育主管部門負責。從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到大學,學生的學籍信息都會被記錄在相應的教育部門的學籍系統中。
2. 學籍管理的具體內容。學籍管理不僅僅是管理學生的基本信息,還包括學生的轉學、升學、休學、復學、畢業等各個環節的審核與管理。這些信息的准確性和及時性對於學生的學習和未來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3. 學籍管理的意義。有效的學籍管理能夠保障學生的受教育權益,確保學生有正常的學習身份。同時,對於學校而言,學籍管理也有助於學校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學生的基本情況,為教育教學提供數據支持。
總之,學籍是學生在學校期間的重要身份標識,其管理工作由教育部門負責,確保學生學業的順利進行。
B. 學生學籍檔案由誰保管
籍檔案應該交給具有檔案管理資質的部門。
1.比如人才市場,因為很多畢業生在畢業的時候並沒有找到工作,那麼他們的檔案最好放在人才市場,人才市場是人事局所管署的檔案存放地點,所以檔案會得到非常專業的管理,無論是學籍檔案還是人事檔案都可以放在這裡面。
2.將檔案留在學校:按相關規定,暫緩就業的,檔案經本人向學校申請,可以在學校存放兩年,期滿後學校不再保管。
3.將檔案轉回原籍;如果畢業生未就業或沒有向學校申請檔案去向,學校將按報到證的地址轉遞。
4.將檔案存放到工作單位:需要注意的是,按國家政策規定,組織、人事部門所屬的各級人才交流機構才有資格保存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後的人事檔案,各種私營民營企業、鄉鎮企業、中外合資、獨資企業都無權管理員工的人事檔案。畢業生也可用個人名義委託人才市場託管人事關系。
5.將檔案存放在工作單位所在地政府所屬人才交流機構:在公有制單位就業的畢業生,如本人願意長期就業於該地,可以轉入該地。畢業生檔案原則上由人事局或教育部門統一接收。
6.部分定向培養或在畢業時簽訂了三方協議的學生,其學籍檔案可能會在畢業時就業 的單位或單位所在城市的人事局。 如果在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畢業院校、首家就業單位都找不到學籍檔案,那麼 學籍檔案則有可能是在保管或移交的過程中遺失了,需要進行補辦並重新建立檔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二十九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行使下列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招收學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五)對受教育者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七)管理、使用本單位的設施和經費;
(八)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國家保護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