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國家什麼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個人信息
國家網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個人信息保護工作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法律分析】個人信息安全涉及公民的身份、財產等敏感信息。隨著互聯網應用的普及,個人信息面臨巨大風險,眾多用戶的隱私信息被非法獲取,導致個人財產損失。個人信息主要包括:
1. 基本信息:消費者為完成網路服務,通常需提供包括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Email地址及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有時甚至包括婚姻、信仰、職業、工作單位、收入等更私密的個人基本信息。
2. 設備信息:指消費者使用的計算機終端設備(包括移動和固定終端)的基本信息,如位置信息、Wifi列表信息、Mac地址、CPU信息、內存信息、SD卡信息、操作系統版本等。
3. 賬戶信息:主要包括網銀賬戶、第三方支付賬戶、社交賬戶和重要郵箱賬戶等。
4. 隱私信息:包括通訊錄信息、通話記錄、簡訊記錄、IM應用軟體聊天記錄、個人視頻、照片等。
5. 社會關系信息:包括好友關系、家庭成員信息、工作單位信息等。
6. 網路行為信息:指上網行為記錄,消費者在網路上的各種活動行為,如上網時間、上網地點、輸入記錄、聊天交友、網站訪問行為、網路游戲行為等個人信息。【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條 處理個人信息的,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過度處理,並符合下列條件:(一)徵得該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二)公開處理信息的規則;(三)明示處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四)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個人信息的處理包括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