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遺傳信息的傳遞過程
遺傳信息傳遞規律即中心法則:
中心法則的主要內容:DNA是自身復制的模板,DNA通過轉錄作用將遺傳信息傳遞給RNA,最後RNA通過翻譯作用將遺傳信息表達成蛋白質.
中心法則強調的是遺傳信息傳遞的方向.
有DNA到DNA——這代表DNA復制,
DNA到RNA——代表轉錄,
RNA到蛋白質——代表翻譯,
RNA到RNA——代表某些RNA病毒在宿主細胞中進行RNA復制,
RNA到DNA——指某些逆轉錄病毒(HIV、致癌病毒)在宿主細胞中進行逆轉錄過程,該過程需要逆轉錄酶.
所以中心法則全過程包括5個生理過程.
B. 遺傳信息的表達和遺傳信息的傳遞有何區別
一、方式不同
1、遺傳信息的表達:基因轉錄成RNA,RNA再翻譯成蛋白質。
2、遺傳信息的傳遞:親代細胞的DNA通過復制,將親代的遺傳信息傳給子代細胞。
二、用處不同
1、遺傳信息的表達:基因中脫氧核苷酸種類、數目和排列順序的不同,決定了遺傳信息的多樣性。
2、遺傳信息的傳遞:通過分析親代與子代遺傳性狀的相似及變異情況便可了解遺傳方式。
(2)遺傳信息是什麼傳遞擴展閱讀
生物為復制與自己相同的東西、由親代傳遞給子代、或各細胞每次分裂時由細胞傳遞給細胞, 即鹼基對的排列順序,或指核苷酸的排列順序,DNA中的脫氧核苷酸、RNA中的核糖核苷酸的排列順序。
在1866年首先是由G.J.Mendel(1866)的研究形成了概念,即相應於生物各種性狀的因素(稱為基因)中包含著相應的信息(以後G.Beadle等人(1941)所開創了遺傳生物化學的研究,描繪出這樣一個輪廓:基因和決定生物結構與功能的蛋白質之間具有一對一的對應關系。
關於基因的化學本質方面,根據O.T.Avery等(1944)進行的轉化實驗,以及A.Hershey和M.Chase(1952)用大腸桿菌噬菌體的DNA進行的性狀表達實驗,已闡明DNA是遺傳信息的載體。
附著DNA結構研究的進展,1960年已經確立了這樣的概念,即基因所具有的信息可將DNA的鹼基排列進行符號化。信息在表達時,DNA的鹼基排列首先被轉錄成RNA的鹼基排列,然後再根據這種排列合成蛋白質。有的病毒的遺傳信息的載體不是DNA,而是RNA。
遺傳信息不僅有相應於蛋白質的基因信息,也包括對信息解讀所必需的信息、控制信息表達所必需的信息,以及生物為了復制與自己相同結構所必需的一切信息。
C. 遺傳信息傳遞規律是什麼
遺傳信息傳遞規律是中心法則。
遺傳信息從DNA傳遞給RNA,再從RNA傳遞給蛋白質,即完成遺傳信息的轉錄和翻譯的過程。也可以從DNA傳遞給DNA,即完成DNA的復制過程。
這是所有有細胞結構的生物所遵循的法則。在某些病毒中的RNA自我復制(如煙草花葉病毒等)和在某些病毒中能以RNA為模板逆轉錄成DNA的過程(某些致癌病毒)是對中心法則的補充。
中心法則經常遭到誤解,尤其與遺傳信息「由DNA到RNA到蛋白質」的標准流程相混淆。有些與標准流程不同的信息流被誤以為是中心法則的例外,其實朊病毒是中心法則現時已知的唯一例外。
(3)遺傳信息是什麼傳遞擴展閱讀
遺傳信息的轉移可以分為兩類:
第一類用實線箭頭表示,包括DNA的復制、RNA的轉錄和蛋白質的翻譯,即
①DNA→DNA(復制);
②DNA→RNA(轉錄);
③RNA→蛋白質(翻譯)。
這三種遺傳信息的轉移方向普遍地存在於所有生物細胞中。
第二類用虛線箭頭表示,是特殊情況下的遺傳信息轉移,包括RNA的復制,RNA反向轉錄為DNA和從DNA直接翻譯為蛋白質。即:
①RNA→RNA(復制);
②RNA→DNA(反向轉錄);
③DNA→蛋白質。RNA復制只在RNA病毒中存在。
反向轉錄最初在RNA致癌病毒中發現,後來在人的白細胞和胎盤滋養層中也測出了與反向轉錄有關的反向轉錄酶的活性。至於遺傳信息從DNA到蛋白質的直接轉移僅在理論上具可能性,在活細胞中尚未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