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濮陽最低工資標准
濮陽最低工資標准為1800元。具體標准如下:
1、濮陽市市區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8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7.6元;
2、濮陽縣、清豐縣、范縣、台前縣、南樂縣月最低工資標准為160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准為15.6元。
國家最低工資標准如下:
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其組成不包含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勞動者在夜班、高溫、低溫、井下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根據《最低工資規定》,全國各地最低工資標準是在綜合考慮各地居民每年的生活費用水平、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經濟發展水平、職工繳納社保和住房公積金水平、失業率等因素的基礎上得出的。由於各地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收入水平有較大差別,各地區最低工資標准差異也會較大。最低工資標准每一至三年調整一次。截至2019年11月份,上海、北京、廣東、天津、江蘇、浙江6省份的月最低工資標准超過2000元。
最低工資標准計算方法:
確定最低工資標准一般要考慮的因素有:當地城鎮居民生活費用支出、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失業率、經濟發展水平等。確定的方法通常有比重法和恩格爾系數法。比重法是確定一定比例的最低人均收入戶為貧困戶,再統計出其人均生活費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業者的贍養系數,加上一個調整數。恩格爾系數法就是根據有關數據,計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標准,除以恩格爾系數,再乘以贍養系數,加上調整數。
綜上所述,勞動法並沒有明確規定1小時最低工資標准,不同行政區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資標准,並沒有明確的金額規定。最低工資標准不是指職工的基本工資,而是指包括基本工資在內的職工的全部收入。最低工資制度的實施為深化企業內部工資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律依據,也為加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了基礎。最低工資標準的確定和調整,有利於政府發揮宏觀調控的職能作用。也有利於構建和諧社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抱國務院備案。
第四十九條
確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准應當綜合參考下列因素: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