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未填報2021年度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法帶入怎麼辦
摘要 你好打開「個人所得稅」APP,在首頁可以看到2021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確認入口。
B. 沒有專項附加扣除項目怎麼填報跟所得稅
摘要 親,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1、對照圖示明確要填寫的項目
C. 個人所得稅無專項扣除怎麼更新
1、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變動
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變動,只需在2020年基礎上確認的,在「個人所得稅」手機APP上的操作:
第一步,登錄「個人所得稅」手機APP,在首頁的「熱點專題——開始確認2021年度專項附加扣除」欄中,點擊下方「進入」按鈕;或是通過首頁的「我要辦稅」——「專項附加扣除填報」——「確認下一年度專項附加扣除」;
第二步,進入「填報專項附加扣除」界面,選擇扣除年度「2021」;
第三步,點擊界面下方的「一鍵帶入」按鈕,根據提示進行確定;
第四步,檢查待確認信息無誤後點擊確認提交即可。
(如果是通過首頁的「我要辦稅」——「專項附加扣除填報」——「確認下一年度專項附加扣除」進入,則跳過第二、三步,直接進入到第四步操作。)
2、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有變動
如果2021年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有變動,應如何進行更新填報呢?信息有變化的情形也有幾種,具體如下:
情形一:2020年已有扣除信息需要修改。比如說,2020年在南寧市青秀區租房發生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2021年換到了南寧市西鄉塘區租房,那麼房屋租賃信息就需要進行相應修改等等。
修改的操作很簡單,在上述第四步,檢查待確認信息時,進入信息詳情進行修改。修改完成後提交即可。
情形二:2021年需要新增扣除項目。如果2021年有新增扣除項目的,比如說子女在2021年滿3周歲了,或者2021年父母年滿60周歲了,在2021年符合了扣除條件等情形,則直接在「專項附加扣除填報」中新增填寫相應項目的信息。
具體操作:在首頁中進入「專項附加扣除填報」,選擇扣除年度「2021」,按提示進行填寫即可。
情形三:2021年需要作廢扣除項目。比如說,父母在2020年某月去世,按規定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可以享受至2020年12月,2021年則不再享受扣除。此時,2021年不再對該扣除項目進行確認帶入,如果自動帶入了,則需要進行作廢。
具體操作:依然是在上述第四步,檢查待確認信息時,進入信息詳情點擊「作廢」。
3、如何確認是否已經填報成功?
如何確認是否已經填報成功呢?
首推「個人所得稅」手機APP查詢,具體路徑有:
1.首頁—常用業務—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查詢;
2.首頁—我要查詢—申報信息查詢—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查詢;
3.首頁—底部菜單「服務」—申報信息查詢—專項附加扣除信息查詢。
D. 個稅沒有專項扣除的如何確認
您好...個人所得稅如果沒有專項附加扣除項,則無需填寫。每月起征點5000元/月。
E.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表,這個怎麼填啊
專項扣除有六項,你先得在自己實名的手機上下載:用國稅局給的AAP個人所得稅客戶端。
然後一一填上:
F. 個人所得稅無專項扣除怎麼更新
親,既然個人所得稅無專項扣除,則不需要更新,系統默認沒有扣除項目,直接按政策計稅。也可以在個人所得稅app裡面,直接導入上年度的扣除項目即可
G. 未填報2021年度專項附加扣除信息,無法帶入怎麼辦
沒有填報,過了截止時間,就什麼都不能做了,等於說今年也就是這樣,只能接受現實
H. 綜合所得稅申報顯示未填寫專項附加扣除
摘要 若未及時確認,前期已填報的扣除信息將自動視同有效並延長至2021年。也就是說,未及時填報2020年度個稅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將會直接順延至2021年!
I. 沒有專項扣除需要填嗎
沒有專項扣除不需要填。可以等有符合扣除條件的款項後再進行申報填寫。如果每月工資薪金收入扣除三險一金後的金額未達減除費用標准(5000元/月),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可無需填報專項附加扣除信息。對於工薪階層上班族來講,在每月工資發放環節,同一個人最多可以享受到4項專項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繼續教育,住房貸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二選一,贍養老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二)非居民個人的工資、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經營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減除成本、費用以及損失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四)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其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五)財產轉讓所得,以轉讓財產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余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個人將其所得對教育、扶貧、濟困等公益慈善事業進行捐贈,捐贈額未超過納稅人申報的應納稅所得額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從其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國務院規定對公益慈善事業捐贈實行全額稅前扣除的,從其規定。
本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專項扣除,包括居民個人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等;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支出,具體范圍、標准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
J. 本次申報表未填寫專項附加扣除,點擊確定按鈕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