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失信被執行人履行完畢後多長時間能恢復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十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一)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通過網路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有納入期限的,不適用前款規定。納入期限屆滿後三個工作日內,人民法院應當刪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後,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後六個月內,申請執行人申請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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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法院公開曝光失信被執行人名單6老賴迫於壓力履行案款
10月12日記者獲悉,鄠邑區法院日前通過官方微信、微博、繁華地段電子屏幕以及媒體等,曝光107名失信被執行人,進一步加強失信被執行人曝光力度。迫於壓力,已有6名被執行人主動履行案款。
此次曝光引起廣泛關注。鄠邑區法院官方微信點擊量3天內達26000餘人次,被轉載189次。基於曝光後強大的社會壓力,部分失信被執行人主動聯系辦案法官履行法律義務。據了解,已有6名被執行人主動到案履行案件款63.9萬元。
被曝光後,失信被執行人張某到法院執行局大吵大鬧,稱法院將其作為失信被執行人曝光損害了他的名譽,要求法院將他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刪除,並賠償精神損失費。法院執行局查明,張某於2012年9月同申請執行人達成調解協議,約定給付申請執行人現金16.8萬元,並支付利息。
協議達成後,張某未履行義務,直至2016年底仍有3萬元未支付。執行法官多次執行,張某均未履行。面對過激的張某,執行法官經勸解無效後,決定對其採取強制措施。
後張某主動承認錯誤,並通知家人將案件款全部繳清,還向執行法官寫了書面檢討。王某等其他5人5案,亦是曝光後主動到案履行全部法律義務。
據悉,為扎實推進「基本解決執行難」工作,下一步鄠邑區法院將在前期曝光失信被執行人的基礎上,嚴格按照法定條件和程序,繼續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曝光。
只有被執行人全部履行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或案件依法終結執行的,法院將及時屏蔽其失信名單信息,並向相關單位更新推送。
㈡ 國安局恢復聊天記錄要多少天
國安局恢復聊天記錄要7天時間。根據查詢相關公開信息,國安局恢復微信聊天記錄,國安局調查中心最快可以在7天內完成檢查和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