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產證的名字可以更改嗎
房產證的名字是可以進行變更的。通常,這種情況發生在三種情境下:買賣二手房、贈與和繼承。變更房產證的名字意味著房屋產權信息會發生改變,變更時需要辦理過戶手續。
房產證名字變更的手續包括:
1. 房產證加名:這種情況發生在將自己的份額分給別人的時候,可以通過贈與、買賣或析產三種方式實現。
- 贈與:需要去公證部門辦理房屋贈與公證,然後到稅務部門辦理納稅手續,最後持測繪手續、房產證等材料去房管部門申請贈與登記。
- 買賣:將一部分產權分給非直系親屬,比如姐姐,可以通過買賣的方式。
- 析產:夫妻之間在房產證上加名,稱之為「夫妻析產」,需要先辦理析產公證手續,後面和贈與的步驟類似。
2. 房產證減名:這種情況等於把自己的份額轉讓出去。如果是夫妻之間,則不收稅;如果是非夫妻直親屬,比如父母之間,則視為二手房買賣,需要繳納契稅,根據房屋狀態不同還有可能涉及個稅和稅。
房產證上加夫妻雙方名字的費用根據共有產權人之間的關系不同而有所區別。如果是婚後加配偶的名字,無貸款的房子只需要付一定的手續費即可;如果房子本身有貸款,那麼還需要徵得銀行同意。銀行作為他項權利人,如果不同意加名,房產證也是無法加名的。如果是非直系親屬或未婚加名,這種情況統一視為二手房買賣,有可能涉及個稅、契稅、稅等支出。如果是直系親屬加名,贈與、買賣都可行,但贈與更為合適。只需要支付少量的公證費、評估費和契稅;如果是夫妻之間,析產合適,什麼稅都不用交,只有極少的登記費和工本費。
總結一下,夫妻之間加名好用析產方式,非夫妻直系親屬好用贈與方式,非直系親屬只能用買賣的方式。
房產證減名同樣要考慮房子是否有貸款,如果無貸款,則可以按照上述步驟進行,如果有貸款則需徵得銀行同意。
產權證改名後的法律效力,一般來說,只要是按照法律規定嚴格走的法律程序,在法律上是有效力的,並受到我國法律的保護。具體來說,產權有法律效力的改名有以下方式:
1. 贈與:建議簽訂贈與協議後,到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就可以對產權證進行更名。
2. 買賣:根據我國的產權登記制度,買賣交易後要進行登記改變所有人,房產證的名字發生改變。
3. 繼承:如果其中有房產,那麼房產通過繼承發生轉移,所有權產生變更,要重新領取房產證,房產證上的名字經此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