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德州臨邑的學生要轉校到青島需要哪些手續啊
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到青島市普通中小學就讀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父母至少一方與青島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並在青島市務工1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門核發的《青島市暫住證》,並在務工地有穩定的住所(有自有住所或辦理正式租住手續的住所);
(3)符合青島市規定的入學年齡。
小學六年級第二學期、初三第二學期、高三第二學期不接受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讀申請。
需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一方在青島市的勞動合同或工商營業執照;
(2)父母一方在青島市的暫住證;
(3)父母一方在青島市的房屋產權證或房屋租賃證明;
(4)學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戶口簿;
(5)原學校同意外出就讀證明、原學校學籍檔案或復印件;
(6)初一入學還需提供小學畢業證書或義務教育證書。高一入學還需提供流出地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當地當年度中考考試科目、中考錄取線等材料及有關高中學校提供的高中學校錄取通知書,並經所聯系的流入地學校考試合格後方能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