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應當遵循什麼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了政府信息公開應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則,如下: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准確地公開政府信息。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
國家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行政務公開工作。電子政務是信息公開的重要載體。按照「統籌規劃、資源共享、面向公眾、保障安全」的要求,在加強電子政務建設的同時,構建網上信息公開平台。
(1)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應當堅持什麼的原則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已經2007年1月17日國務院第165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條例》從基本原則、公開的范圍、公開的方式和程序、監督和保障等方面進行明確的規定。
在200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後,人民法院受理的政府信息公開類型案件數量迅速上升,在部分地區甚至成為最主要的行政案件類型之一。
❷ 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應當遵循什麼原則
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應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
法律分析
政府信息公開的權利原則是指獲得政府公開信息是公民的權利,政府信息公開是實現公民知情權的必然選擇,它體現著對公民知情權的保護。政府信息公開法律中應從政府責任的角度去設計相關制度,要將信息公開明確為行政機關負有的職責,以強化政府的責任意識。如果從公民權利的角度規定信息的公開,則不易落實為政府的積極行為,成為某些工作人員逃避公開信息的責任的借口。要明確政府、公民在政府信息公開及使用方面的權利義務。即行政機關有權收集、獲取、傳播發布以及保密相關的信息,公民有權要求控制相關信息的行政機關公開這些信息,政府機關有義務按照法律的規定或者依照公民的要求公布這些信息。政府信息公開基本原則有權利原則、公開原則、平等原則等。在這些原則中與我們最為相關的是權利原則,每個公民都有獲取政府公開信息的權利。這也就意味著只要在政府可公開信息范圍內,公民都可就自己關心的問題向政府部門遞交信息公開的申請,而政府部門在接到申請後應及時的答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五條 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應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則。
第二十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照本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向行政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包括數據電文形式);採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受理該申請的行政機關代為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第二十二條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但是能夠作區分處理的,行政機關應當向申請人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
❸ 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應當遵循什麼原則
法律分析:政府信息公開應當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基本原則,如下:行政機關應當及時、准確地公開政府信息。行政機關公開政府信息,不得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國家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基本要求,大力推行政務公開工作。電子政務是信息公開的重要載體。按照「統籌規劃、資源共享、面向公眾、保障安全」的要求,在加強電子政務建設的同時,構建網上信息公開平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第十五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向檔案館移交檔案,檔案館不得拒絕接收。經檔案館同意,提前將檔案交檔案館保管的,在國家規定的移交期限屆滿前,該檔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開事項仍由原製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單位辦理。移交期限屆滿的,涉及政府信息公開事項的檔案按照檔案利用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