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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什麼機構可以調查個人信息
一般講,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監獄、公證處)、國家安全部門以及律師事務所、各用人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都可以調取公民的個人身份信息。
Ⅲ 公安能查到個人所有信息嗎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公安系統上能找到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出生地、住所、家庭成員等。此外,如果涉及犯罪,可以檢查嫌疑人的駕駛證件和酒店登記記錄等。現在公安網路管理非常嚴格,必須有特定的數字證書才能檢查互聯網上的信息。至於個人財產信息、貸款信息、通訊信息等,在公安信息網絡上是找不到的,只有辦理此案的民警能通過銀行和通訊部門進行調查,這些調查還需要縣級公安部門負責人批准,來辦理刑事案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六條 居民身份證式樣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制定。居民身份證由公安機關統一製作、發放。居民身份證具備視讀與機讀兩種功能,視讀、機讀的內容限於本法第三條第一款規定的項目。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對因製作、發放、查驗、扣押居民身份證而知悉的公民的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
第十三條 公民從事有關活動,需要證明身份的,有權使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拒絕。有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對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應當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