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入庫核對憑證主要核對什麼內容或項目
核對入陵蘆庫的產品、規格、數量、檢驗合格標記、入庫車間、日期、入庫唯念和檢查員簽字等。嚴格的還需查入庫計劃。超過計劃指汪困量的不準入庫。
B. 商品入庫驗收需要檢驗哪些內容
1、核對憑證
入庫物品必須具備下列憑證:
(1)業務主管部門或貨主提供的入庫通知單和訂貨合同副本,是倉庫接收物品的憑證。
(2)供貨單位提供的材質證明書、裝箱單、磅碼單、發貨明細表等。
(3)物品磨鉛唯承運單位提供的運單;若物品在人庫前發現殘損情況的,還要有承運部門提供的貨運記錄或普通記錄,作為向責任方交涉的依據。
2、實物檢驗
(1)實物檢驗就是根據入庫單和有關技術資料對實物進行數量和質量檢驗。
(2)數量檢驗是保證物品數量准確的重要步驟。
(3)按件數供貨或以件數為計量單位的物品,做數量驗收時要清點件數。
(4)按重量供貨或以重量為計量單位的物品,做數量驗收時有的採用檢斤稱量的方法,有的則採用理論換算的方法。
(5)按體積供貨或以體積為計量單位的物品,做數量驗收時要先檢尺,後求積。
(6)在做數量驗收之前,還應根據物品來源、包裝好壞或有關部門規定,確定對到庫物品是採取抽驗還是全驗方式。
在一般情況下,數量檢驗應全驗,即按件數全部進行點數;按重量供貨的應全部檢斤,按理論重量供貨的應全部檢尺,然後換算為重量激晌,以實際檢驗結果的數量為實收數。對於大批量、同包裝、同規格、較難損壞的物品,質量較高、可信賴的,可以採用抽驗的方式檢驗。
(2)產品入庫前需核對哪些信息擴展閱讀:
貨物驗收中發現問題的處理
在物品驗收過程中,如果發現物品數量或質量有問題,應該嚴格按照有關制度進行處理。驗收過程中發現的數量和質量問題有可能發生在各個流通環節,按照有關規章制度對問題進行處理,有利於分清各方的責任,並促使有關責任部門吸取教訓,改進今後的工作。
(1)凡屬承運部門造成的貨物數量短缺、外觀破損等,應憑接運時索取的貨運記錄,向承運部門索賠。
(2)如發生到貨與訂單、入庫通知單或采購合同不相符的,盡管運輸單據上已標明本庫為收貨人的貨物,倉庫原則上也應拒收,或者同有關業務部門溝通後,將貨物置於待處理區域,並做相應的標記。
(3)凡必要的證件不齊全的,應將貨物置於待處理區域,並做相應的標記,待證件到齊後再進行驗收。
(4)凡有關證件已到庫,但在規定時間內貨物尚未到庫的,應及時向存貨單位反映,以便查詢處理。
(5)供貨單位提供的質保書與存貨單位的進庫單、合同不符的,做待處理貨物等待處理,不得隨意動用,並要通知存貨單位,按存貨單位提出的辦法處理。
(6)凡數量差異在允許的磅差以內,倉庫可按應收數人賬;若超過磅差范圍,應查對核實,做好驗收記錄,並提出意見,送存貨單位再行處理。該批貨物在做出結案前,不準隨意動用,待結案後,才能辦理入庫手續。
(7)當規格、品質、包裝不符合要求或發生錯發時,應先將合格品驗收,再將不合格品或錯發部分分開並進行查對,核實後將不合格情況向收貨人說明,並將貨物置於不合格品隔離區域,做相應的標記。
(8)進口貨物在訂貨合同上均規定索賠期限。有問題必須在索賠期限內申報商檢局檢驗出證,並提供驗收報告及對外貿易合同和國外發貨單、運輸單據或提單、裝箱單、磅碼單、檢驗標准等瞎培單證資料,以供商檢局審核復驗。
(9)對於需要對外索賠的貨物,未經商檢局檢驗出證的,或經檢驗提出退貨或換貨的,出證應妥善保管,並保留好貨物原包裝,以供商檢局復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