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入職需要准備什麼材料
【法律分析】:1、人力中心向新員工發放《新員工報到工作單》,並按要求辦理入職手續:
員工填寫《應聘登記表》,並交驗各種證件:
一寸免冠照片3張;
身份證原件或戶口復印件;
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學生提供學生證原件);
資歷或資格證件原件;
與原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體檢合格證明;
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保密協議、職位說明書;
建立員工檔案、考勤卡;
介紹公司情況,引領新員工參觀公司、介紹同事;
將新員工移交給用人部門;
OA網上發布加盟信息更新員工通訊錄。
2、用人部門負責的工作
負責安置座位,介紹並幫助熟悉工作環境;
制定專人作為新員工輔導員,介紹崗位職責和工作流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條 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