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什麼是稅務籌劃具體有哪些內容
稅務籌劃又稱「合理節稅」,是指納稅人在法律規定的許可范圍內,通過對經營、投資、理財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減輕企業稅負,取得企業節稅的經濟利益最大化。
比如可以通過巧簽投資合同享受節稅收益,投資方式一般有貨幣、固定資產、存貨、無形資產等幾種方式,我們針對固定資產來做兩種不同方案。
方案一:機器設備作為注冊資本投入,房屋作為其他收入。按照這種方案,企業以設備作為注冊資本投入,參與合資企業利潤分配,同時承擔風險,不徵收相關稅金和附加。
但把房屋直接作價賣給另一企業,作為新企業的負債,不共享利潤、共擔風險。
視為同房屋轉讓,需要解繳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及契稅(根據現行政策,企業以設備作為投資,應視同銷售要徵收增值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
方案二:房屋作為注冊資本投入,機器設備作為其他收入。房屋、建築物作為注冊資本投資入股,參與利潤分配,承擔投資風險。
這樣說大家可能不太理解,那舉個通俗的例子吧。
張老闆採用方案一,以現有設備和房產與一個外商合資成立一家中外合資企業,以設備1000萬元(賬面價格1200萬元)和房產1000萬元作投入,並且注冊資本及其他投入均為1000萬元。
張老闆負擔的具體稅款為:營業稅=1000×5%=50萬元;城建稅、教育費附加=50×(7%+3%)=5萬元;契稅=1000×3%=30萬元,也就是說張老闆總共需要繳納85萬元。
張老闆如果採取方案二,只需要繳納契稅=1000×3%=30萬元。兩個方案相比,僅僅是改變了幾個字的先後順序,最終張老闆就省下55萬元。
根據《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對生產性外商投資企業,經營期在十年以上的,從開始獲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
但是, 由於在合同中規定核算方式不同,同樣的分階段投資,取得同樣的利潤,但稅後凈利潤卻相差很遠。
按國家稅收政策規定,可以不征營業稅、城建稅及教育費附加,只需征契稅。同時,稅法又規定,企業出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其售價不超過原值的,不征增值稅。
再比如,建築行業因僱工人、買砂石這些沒辦法取得成本票,導致企業利潤虛高,要多交很多企業所得稅,只能冒著風險虛開發票。
企業把自己使用過的機器設備直接作價給另一企業,視同轉讓固定資產,且其售價一般達不到設備原價。因此,按政策規定可以不征增值稅。
其實,建築公司缺成本票是可以做到合理合規解決的。
首先關於砂石的問題,如果砂石是由個人銷售,那可以讓對方去稅務局代開發票,這樣就只需要交1%的增值稅和1.5%的個稅。
所以想要降低企業稅負,要先了解各種稅收政策,咨詢專業人士,然後優選一個方案來執行,比如在做營銷活動的時候,送的東西不同交的稅也不同,有些需要交稅有些不需要。
簡單來說,稅務籌劃就是幫企業合規避稅,減少稅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