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退役軍人信息採集在什麼部門需要帶什麼證件我是農村戶口。
到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辦理信息登記。
證件或材料:
(1)身份證;
(2)戶口簿;
(3)轉業證、退伍證、離退休證等: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軍隊無軍籍離退休職工、復員軍人、退伍紅軍老戰士、西路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提供;
(4)殘疾軍人證,因戰因公傷殘人員證:殘疾軍人、因戰因公傷殘人員提供;
(5)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等相關證件: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病故軍人遺屬提供;
(6)立功受獎證件;
(7)其他信息採集所需材料或村(居)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1)退役軍人信息採集表哪裡領擴展閱讀:
登記對象:
所有退役軍人:包括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包括政府安排工作、自主就業、自謀職業、國家供養的退役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和退役士官、軍隊無軍籍離退休職工、退伍紅軍老戰士、復員軍人、殘疾軍人。退伍軍人無論是否享受定期撫恤金、是否在鄉、退休、無業、失業、在崗等,均納入統計范圍。
「三屬」:含烈士遺屬[包括烈士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因公犧牲的軍人遺屬[包括因公犧牲的軍人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統計三屬對象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無論是否享受定期撫恤金,均納入統計范圍。
㈡ 軍人信息採集在那裡辦理帶什麼證件
去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辦理
需要戶口簿、身份證和退伍證(轉業證),三等功以上獎勵證書,退休人員還需要帶退休證。
㈢ 外地的退伍軍人採集信息在哪登記辦理
一、無法到戶籍所在地進行登記的,可以採取異地採集的方式,由本人攜帶身份證、退伍證、戶口本原件到常住地街道信息採集點錄入信息。退伍軍人採集需身份證、戶口本、退伍證、現場拍照
二、如果退伍證丟了可到村居開具證明,寫明,名字,身份證號,入伍時間,退伍時間即可。如忘記入退伍時間,可先到鎮民政辦查詢,再到村居開具。或者也可以到武裝部復印檔案。如人在外地不便開具證明的,可聯系村居幹部代為開具。
三、現役軍人家屬登記需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現役士兵的軍隊證件號碼(該號碼可聯系部隊聯系人提供),家屬也可將證件及本人照片發回來委託他人代採集。
退伍軍人信息採集的好處
1、第一個農村退伍軍人可以享受免徵營業稅,退伍軍人回到地方後,為了生活,要參加工作,一些不想進入單位的人,可以選擇自主創業,退伍軍人如果是自主創業的話,可以免費享受三年內免徵營業稅的福利政策。
2、第二就是退伍軍人的養老補助,退伍軍人在年滿六十周歲之後,每個月可以按時領取由國家發放的養老補助。但是退伍軍人的社保其實是和他們的服役年限是有很大的關系,十五年年減去他們服役年限,就是他們要繳納的費用對於服役十五年的軍人來說,無疑是不用自討腰包。
3、第三就是退伍軍人生活補助,其實這個也是和他們服役的年限是有直接關系的。他們每多服役一年,就可以領取30元的生活補助,以此類推。
㈣ 山西運城退役軍人信息採集在哪裡,退伍證件全丟了,還能辦嗎
運城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已經於2019年1月22日掛牌成立,目前仍在組建階段,地址定位不詳。各個部門仍在原單位處辦公。
山西運城退役軍人信息採集應該和全國一樣在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村委會)處進行信息採集登記。
退伍證件丟了可以找老部隊,請老部隊給予證明。也可以找應征入伍時的武裝部,那裡應該會保留你入伍時的花名冊。還有你退伍時回到地方時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也可以去找找看,這次從中央到地方對退役軍人信息採集都很重視。
班長,別著急事情總會解決的。我是63年3
月入伍的兵。
㈤ 退伍軍人登記在什麼地方登記
退伍軍人登記在什麼地方登記
這個沒有特別明確的固定地點,一般是直接去縣區民政局優撫辦或者新成立的退伍軍人辦公室或者每個街辦社區。
退役軍人信息採集需本人現場登記,登記人如果不在戶籍地居住,可在實際居住地異地採集,建議反映人與居住地街道溝通。
一. 本次信息採集對象主要包括以下12類人員:
1.軍隊轉業幹部;
2.退役士兵;
3.軍隊離休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
4.軍隊無軍籍離休退休退職職工;
5.復員軍人;
6.退伍紅軍老戰士,包括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
7.殘疾軍人;
8.享受國家撫恤的傷殘民兵民工;
9.烈士遺屬,包括烈士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包括因公犧牲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1.病故軍人遺屬,包括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現役軍人家屬,包括現役軍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此次信息採集的對象范圍,以截止至2018年10月1日前在籍在冊人員為准,2018年10月1日之後新增加或注銷的採集對象,後期會隨時採集更新。
二. 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前往採集點參加信息採集時,需要攜帶並主動提供下列證件或材料:
1. 身份證原件;
2. 戶口本原件;
3. 轉業證、退伍證、離退休證等原件(軍隊轉業幹部、退役士兵、軍隊離退休幹部和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離退休退職職工、復員軍人、退伍紅軍老戰士、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提供);
4. 殘疾軍人證、傷殘民兵民工證、因戰因公傷殘人員證(殘疾軍人、傷殘民兵民工提供)原件;
5. 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等相關證件(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病故軍人遺屬提供)的原件;
6. 立功受獎證件原件;
7. 其他所需材料或證明的原件。
三. 採集方式及地點
1.採集方式: 本次信息採集工作,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落實,以採集對象到戶籍所在地申報為基本原則。以各區為基本採集單位,由區級人民政府統籌負責,本級民政部門牽頭,會同當地組織、宣傳、公安、人保、老幹部、住建、醫保和武裝部等有關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街道(鄉)鎮、村(居)委會全面參與落實。堅持以個人主動申報為主,不作強制要求。
2.採集地點 :按照以戶籍地為主的原則,各區將統一設置集中採集點,採取集中採集、自主申報、上門校核等方式進行採集,目前,全市各區共設立採集點635個,大部分區都把採集點設在了街道、(鄉)鎮的政務服務大廳。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要在規定時間內,主動前往個人戶籍所在地的採集點申報信息。
3.對於中央國家機關、中央在京企事業等單位隸屬的退役軍人,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一並到個人戶籍所在地的採集點自主申報採集信息。為了提高信息採集率,更好地服務中央國家機關和駐區部隊,各區還准備為駐區單位發一封信,協調配合做好宣傳工作,盡可能提高工作覆蓋面。
四. 懸掛光榮牌
1. 懸掛對象: 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以下統稱「三屬」)家庭和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人(以下簡稱現役軍人)家庭、退役軍人家庭。
對於持證的「三屬」家庭和現役軍人家庭、退役軍人家庭,有關部門主動為其懸掛光榮牌;對於非持證的烈屬、因公犧牲軍人、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和子女家庭,依申請懸掛光榮牌。同時具備兩個以上懸掛光榮牌條件的家庭,只懸掛一個光榮牌。
2. 關於光榮牌的式樣、製作和懸掛 :光榮牌稱號統一為「光榮之家」,由市民政部門按退役軍人事務部規定的式樣、規格和材質,統一製作發放,各區民政部門會同武裝部組織落實本行政區域內光榮牌的具體懸掛工作。光榮牌的懸掛位置一般懸掛在其大門適當位置,因建築結構、材質等因素不適合懸掛的,可在客廳醒目位置擺放。
3. 關於懸掛時間和形式: 光榮牌是一項政治榮譽,懸掛、更換光榮牌工作原則上於每年建軍節或春節前進行。集中懸掛或更換光榮牌時,村(居)民委員會或社區應舉行懸掛儀式,安排專人負責安裝懸掛。各區要結合懸掛光榮牌工作和本地實際,視情開展送年畫春聯、走訪慰問和為立功現役軍人家庭送立功喜報等活動。懸掛光榮牌工作列入全國和市級雙擁模範城創建考評內容,作為創建雙擁模範城的重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