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內幕交易」是什麼為什麼它被認為是經濟犯罪
「內幕交易」通常是指公司內部人員利用未公開的信息進行股票交易。這些內部人員可能是高管、董事會成員或其他員工。這些人利用他們所擁有的信息來獲得不公平的優勢,從而在股票市場上賺取利潤。
內幕交易被認為是經濟犯罪,因為它違反了市場規則和誠信原則。它削弱了股票市返戚場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使那些不知道未公開信息的投資者處於不利地位。內幕漏褲陵交易也會對公司的聲譽和股價產生負面影響純攔。
內幕交易是各國法律系統中的重要問題。許多國家都頒布了法律規定內幕交易的行為是非法的,違反法律者將面臨嚴厲的處罰。例如,美國的《1934年證券交易法》規定,內幕交易是非法的,並對內幕交易者進行刑事和民事懲罰。類似地,歐洲、亞洲和其他地區的許多國家也頒布了類似的法律。
B. 股票內幕消息到底指什麼消息
能夠給散戶知道的「內幕消息」就不算真的內幕消息了;真正內幕消息只有上市公司高層或者通過高層透露給股票操盤主力才會知道(他們之間合作關系的那種);主力知道消息提前入貨建倉;當消息透露出外界的時候,主力已經達到高度控籌,早已經拉高股價,逐步出貨。
也有些「內幕消息」是無中生有的,目的都是為了拉高股價出貨,或者基於其他目的獲得利益。
內幕消息有可能是業績方面或者高送轉,也有可能是國家規劃利好,也可能大型項目等等。
C. 什麼叫內幕交易
你好,證券內幕交易行為方式分為三類:
買入或者賣出與內幕信息相關的證券。即內幕人員直接或借他人證券賬戶買入或者賣出相關證券的行為。該類內幕交易不以行為人獲利或避免損失的主觀意圖作為認定的必要條件。也就是說,內幕人員利用內幕信息買賣相關證券無論是否獲利或形成損失,均屬於違法行為,均應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泄露內幕信息。泄露是指行為人將處於保密狀態的內幕信息公開化或向特定對象透露。泄露內幕信息者只要客觀上實施該行為,不論其行為的動機屬故意或過失,都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建議他人買賣證券。內幕人員並沒有直接向他人講述內幕信息的內容,而是向他人提出買賣與內幕信息相關的證券的建議。建議行為是一種促使他人進行相關證券交易的行為,被建議者或者根本沒有交易證券的意圖,或者沒有交易該種證券的意圖,或者在交易量和交易價格上不確定,行為人的建議起到鼓勵、推動和指導的作用。
D. 什麼是內幕交易
內幕交易是一種典型的證券欺詐行為,是指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知情人或非法獲取內幕信息的其他人員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內幕消息公開前,泄露內幕信息,根據內幕信息買賣證券或向他人提出買賣證券建議的行為。內幕交易一直以來都是證券監管機構積極防控和嚴厲打擊的對象。要理解內幕交易,需從內幕信息、內幕人員和內幕行為這三個點出發。
(1)內幕信息
內幕信息指未對外界公布的信息,產生於由信息形成合意、決策文件到對外公布過程。這種隱藏在「幕後」的信息通常涉及公司經營、財務等重要方面,一般是公司發展的「風向標」。《證券法》第75條列舉了幾種內幕信息典型。
這些重大信息在發布之後,可能會對投資者的投資決策和證券價格產生重大影響。例如,上市公司重大財務虧損信息、違約糾紛、高管涉嫌違法違紀等信息往往會引起公司股票價格下跌;上市公司的盈利信息、資產增值信息往往會引起證券價格的上漲。
(2)內幕人員
內幕人員是指內幕信息「知情人」。俗話說「近水樓台先得月」,這些知情人因其職務、職權或者通過其他渠道,在重要信息發布前就掌握內幕消息。
內幕人員分兩種,一種是《證券法》第74條規定的內幕消息知情人,包括發行人董監高,持股5%以上股東及其董監高,實際控制人及其董監高,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監高,因職務便利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員,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公司、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等機構的工作人員和相關人員;另一種則是通過非法途徑獲取內幕消息的知情人,如《證券法》第74條規定人員的親屬、利益關系人,通過不正當的途徑比如偷聽電話、拆封信件等手段獲取內幕信息的人員。
(3)內幕行為
內幕行為即指內幕人員利用其掌握的內幕信息獲利或者減免損失的行為,這種獲利可能是直接獲利或間接獲利。
最常見的內幕行為是在內幕信息公開前的敏感期買賣公司證券,這種買賣證券的行為可能是內幕人員自己操作,或是明示、暗示其他人進行證券買賣。例如,上市公司高管在公司發生虧損等內幕信息對外公布前大量拋售公司股票,為自己止損,便是一種典型的內幕交易行為。
此外,在內幕信息向公眾公開前,內幕人員泄露內幕信息給他人,也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內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