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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個人信息發給別人有什麼風險

發布時間:2023-10-15 05:57:52

⑴ 個人信息被泄露會有什麼危險

個人信息被泄露會有以下危險:
1.垃圾簡訊、騷擾電話、垃圾郵件等源源不斷地向客戶飛來。現在經常接到95開頭的電話就是說明自己的電話信息已外泄。
2.信用卡被盜刷、賬戶錢款不翼而飛。不法分子通過購買他人個人信息,復制他人身份證,在網上騙取銀行信用,從銀行辦理信用卡,惡意透支消費。
3.犯罪案件從天而降。不法分子利用獲取的他人個人信息進行違法犯罪活動,而真正的主人卻一無所知,損害合法人的正當權益。
4.不法分子利用個人信息對親朋好友進行詐騙,在一些人未識別或是未核實的情況下給予轉賬等,造成資金損失。
5.冒充親朋、同學、公安,坑蒙拐騙。
個人信息泄露去哪報警
個人信息泄露的,當事人可以去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
個人信息泄露了怎麼補救
個人信息泄露的補救辦法如下:
1.收集證據線索。
2.向相關部門報案。
3.提醒身邊的親朋好友防止被騙。
4.委託律師維權。
泄露途徑一:快遞單、火車票、銀行對賬單。這些單證上有姓名、銀行卡號、消費記錄等信息,隨意丟棄容易造成私人信息泄露。
泄露途徑二:各類網購、虛擬社區、社交網路賬戶。不論是網路購物還是注冊一些論壇、社區、網站,或者在微博、QQ空間發布信息,或多或少都會留下個人信息。
泄露途徑三:商家各種促銷活動,辦理會員卡等。如商家「調查問卷表」,購物抽獎活動或者申請免費郵寄資料、會員卡活動要求填寫詳細聯系方式和家庭住址等。
泄露途徑四:招聘網站泄露個人信息。簡歷中的個人信息一應俱全,這些內容可能會被非法分子以極低價格轉手。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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