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在網上查詢個人死亡信息
網上不能查詢,只能到派出所戶籍科查詢。如果是私下的,可以找派出所里的人幫查一下。
㈡ 個人身份證三證信息是什麼意思啊
個人三證信息是出生證,身份證,死亡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第二條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請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
正在服現役的人民解放軍軍人、人民武裝警察,不領取居民身份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總部頒發軍人和武裝警察身份證件。
㈢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是什麼意思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以竊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為。(該罪已經被取消,並變更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條【私自開拆、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罪;盜竊罪】郵政工作人員私自開拆或者隱匿、毀棄郵件、電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而竊取財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3)個人死亡信息屬於什麼擴展閱讀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三條 向特定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以及通過信息網絡或者其他途徑發布公民個人信息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將合法收集的公民個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但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
第四條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通過購買、收受、交換等方式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職責、提供服務過程中收集公民個人信息的,屬於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三款規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
第五條 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被他人用於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信息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的;
(四)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五百條以上的;
(五)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六)數量未達到第三項至第五項規定標准,但是按相應比例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
(七)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第三項至第七項規定標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一)造成被害人死亡、重傷、精神失常或者被綁架等嚴重後果的;
(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的;
(三)數量或者數額達到前款第三項至第八項規定標准十倍以上的;
(四)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㈣ 一個人死後他的信息記錄是否會被公安局消除
人死後只是戶口注銷,他的檔案也還在保留在那個電腦里。
戶口注銷是個法律概念,是戶口管理中的具體表現,包括因失蹤而宣告死亡戶口注銷登記和死亡辦理戶口注銷登記。
失蹤注銷登記:
第四條失蹤人員戶口注銷登記:公民因失蹤而宣告死亡的,申報義務人應在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標注的行文日期之日起,一個月內申報義務人持本人的公民身份證件、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證》和《居民戶口簿》到其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死亡戶口注銷登記手續。
對於公民死亡、服現役、定居國(境)外等情形的,應當辦理注銷戶口手續。
在以前辦理結婚手續後女方戶口會辦理注銷然後轉移到男方戶口上,有時因為過早注銷導致登記到男方戶口上出現問題,目前這種情況基本不會再出現。
具體辦理手續請查詢當地戶口登記機關提供的有關信息。
辦理死亡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第一款: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居民如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第九條:嬰兒出生後,在申報出生登記前死亡的,應當同時申報出生、死亡兩項登記。
辦理死亡登記和戶口注銷手續所需材料:
1、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申報申請。
2、公民死亡醫學證明等相關證明。
辦理死亡登記和戶口注銷手續辦理程序:
申請→窗口受理→現場審查→辦理。
辦理時限:當場辦理。
收費標准:不收費。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戶口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