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泄露多少條個人信息可以判刑
泄露五十條以上的個人信息可以判刑。
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絡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用戶信息泄露,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兩高司法解釋對此規定,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致使用戶信息泄露,具有致使泄露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五百條以上的致使泄露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用戶信息五千條以上的情形,應當認定為規定的造成嚴重後果。
【法律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被他人用於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信息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的;
(四)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五百條以上的;
(五)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六)數量未達到第三項至第五項規定標准,但是按相應比例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
(七)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第三項至第七項規定標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一)造成被害人死亡、重傷、精神失常或者被綁架等嚴重後果的;
(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的;
(三)數量或者數額達到前款第三項至第八項規定標准十倍以上的;
(四)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貳』 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多少條為情節嚴重
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情節嚴重的認定:
一般認為,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中的「情節嚴重」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判斷:
一是獲取信息數量較大,或是獲取信息次數較多;
二是利用所獲信息從中獲利,數額較大;
三是獲取信息後用於違法犯罪活動;
四是給公民造成較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方可追究刑事責任。但何為「情節嚴重」,尚無明確的規定可循。從立法背景看,近年來,公民信息廣為泄露,網路上出現了公開兜售各類公民個人信息的廣告,社會上甚至出現了搜集、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的「專業戶」,對公民個人隱私及人身、財產安全構成了嚴重威脅。因此,利用刑罰手段保護公民的個人信息安全實屬必要。
但刑罰手段有其特殊的適用范圍,並非一切非法獲取公民信息的行為均應受到刑罰處罰。
《刑法》(修正案七)第二百五十三條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 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信息,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兩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叄』 泄露信息多少條算犯罪
法律分析:如果是泄露他人的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的,達到五十條以上算犯罪;如果是泄露他人的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的,達到五百條以上算犯罪;如果是泄露除上述信息之外的公民個人信息的,需要達到五千條以上算犯罪。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五條 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被他人用於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信息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的;
(四)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五百條以上的;
(五)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六)數量未達到第三項至第五項規定標准,但是按相應比例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
(七)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第三項至第七項規定標准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一)造成被害人死亡、重傷、精神失常或者被綁架等嚴重後果的;
(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的;
(三)數量或者數額達到前款第三項至第八項規定標准十倍以上的;
(四)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肆』 根據司法解釋非法獲取多少條
根據司法解釋非法獲取50條以上。
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司法解釋明確,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50條以上的將入罪。
司法解釋規定,具有10種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規定的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包括: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被他人用於犯罪的;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50條以上的;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500條以上的;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的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條 第一款規定,以竊取、刺探、收買方法,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八十七條 利用計算機實施金融詐騙、盜竊、貪污、挪用 公款、竊取國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三條 【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非法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或者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八十五條 【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伍』 非法販賣多少條個人信息可入罪
非法販賣個人信息五十條入罪,個人信息的保護在當代中國是越來越受到重視,如果未經相關的部門批准,非法的販賣個人的信息,達到一定的數量就會構成犯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陸』 非法提供多少條個人信息構成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是《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的罪名之一。 一、什麼是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 (一)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概念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是指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為。 (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的構成特徵 1、犯罪客體 本罪的客體是公民個人的信息自由和安全。犯罪對象是公民的個人信息。 所謂「個人信息」,是指那些據此能夠直接或者間接識別出特定自然人身份而又與公共利益沒有直接關系的私有信息。 2、犯罪客觀方面 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規定,將本單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為。 3、犯罪主體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犯罪主體是特殊主體,是指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本身以及單位的工作人員。 4、犯罪主觀方面 本罪的主觀方面是故意。 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如何處罰 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柒』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多少條
法律分析: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的就構成犯罪,屬於情節嚴重的情形,犯罪分子要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還要並處或是單處一定的罰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四條 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
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電子郵箱、健康信息、行蹤信息等。
個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適用有關隱私權的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
第一千零三十五條 處理個人信息的,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不得過度處理,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徵得該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公開處理信息的規則;
(三)明示處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
(四)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
個人信息的處理包括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
『捌』 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500條,要判刑嗎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