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會計電算化賬務處理系統的原始數據來源是什麼
會計電算化賬務處理系統的原始數據來源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建立賬套時的期初余額的來源
1、 新成立的公司,期初余額均為零。
2、以前就有經營,開始建賬,需要盤點賬務數據做期初數。假如1月建賬,期初數是12月31日的余額數據即1月1日的期初余額。
3、年中建賬的,有前期經營的,是建賬月的期初余額+1月至建賬月上月的發生額,推算出年初的余額。
第二種,利用電算化軟體過程中的數據來源
數據來源於日常經濟活動中的原始憑證。電算化體現為填制憑證。填制憑證的功能包括:增加憑證、修改憑證、刪除憑證、查詢憑證等。
1.增加憑證。記賬憑證的內容一般包括兩部分:一是憑證頭部分;二是憑證正文部分。如果輸入的會計科目有輔助核算要求,則應輸入輔助核算內容。
(1)憑證頭內容
①憑證類別。可以輸入憑證類別字,也可以參照輸入
②憑證編號。一般情況下,由系統分類按月自動編制,即每類憑證每月都從0001號開始。系統也同時自動管理憑證頁號,系統規定每頁憑證有五條記錄,當某號憑證不只一頁時,系統將自動在憑證號後面標上分單號,如:收-0001號0002/0003表示收款憑證第0001號憑證共有三張分單,當前游標所在分錄在第二張分單上。如果在啟用賬套時設置憑證編號的方式為「手工編號」,則用戶可在此處手工錄入憑證編號。
③制單日期。即填制憑證的日期。系統自動取進入賬務系統前輸入的業務日期為記賬憑證填制的日期,如果日期不對,可進行修改或參照輸入。
④附單據數。即所輸入憑證的原始單據張數。
提示:
① 採用序時控制時,憑證日期應大於等於啟用日期,但不能超過業務日期;
② 憑證一旦保存,其憑證類別、憑證編號不能修改。
(2)憑證正文內容
①摘要。輸入本筆分錄的業務說明,要求簡潔明了,不能為空。
②科目。必須輸入末級科目。輸入時,可以輸入科目編碼、中文科目名稱、英文科目名稱或助記碼等。
③輔助信息。對於要進行輔助核算的科目,系統提示輸入相應的輔助核算信息。輔助核算信息包括客戶往來、供應商往來、個人往來、部門核算、項目核算。如果需要對所輸入的輔助項進行修改,可雙擊所要修改的項,系統顯示輔助信息錄入窗,然後進行修改。
④金額。即該筆分錄的借方或貸方本幣發生額,金額不能為零,但可以是紅字,紅字以負數形式輸入。
提示:
① 正文中不同行的摘要可以相同也可以不同,但不能為空;
② 科目編碼必須是末級的科目編碼;
③ 金額不能為零,紅字以「-」表示;
④ 可按「=」鍵取當前憑證借貸方金額的差額到當前游標位置;
⑤ 不能確定的輔助核算信息可不輸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