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物業可以登記業主身份證信息嗎
法律分析:可以,業主在辦理入伙手續的時候,物業公司有權在《業主登記表》中登記業主的身份證號碼以及業主的身份證復印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根據業主的委託,依照本法第三編有關物業服務合同的規定管理建築區劃內的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接受業主的監督,並及時答復業主對物業服務情況提出的詢問。
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應當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積極配合開展相關工作。
第二百八十六條 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相關行為應當符合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對於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業主應當依法予以配合。
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佔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
業主或者其他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B. 物業有權要業主身份證信息嗎
法律分析:當然需要。物業管理服務需要知道業主的信息,是管理的需要,是認定業主身份的必要條件,業主在入住辦理物業手續時需要提供,房屋買賣後新業主也需要提供。
業主房屋出租租賃合同還要到物業辦理備案,相關政府部門在管理中也需要向物業公司了解業主、使用人的信息,物業公司必須提供。
物業公司與業主的關系應該是最密切的,應當及時了解業主信息,如果不了解可能會弄出笑話,開發商那裡的業主資料有的已經過時,如果物業公司的信息准確對今後成立業主大會的幫助也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四十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護。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對通信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