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快遞多長時間不更新可以投訴
法律分析:快遞超過三天沒有更新的話就可以投訴,但是投訴物流通常不能得到索賠或者是重視,除非是物品丟失或者是損壞了。快遞很久不更新有可能是快遞公司網站並不穩定,物流暫時還沒有更新出來,因此在網上查詢不到,或者是由於漏件忘記掃描造成。一般快遞寄出來之後,大概一天左右時間就能查詢,如果不著急可以先繼續等待一下。
法律依據:《快遞暫行條例》第二十八條 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實行快件寄遞全程信息化管理,公布聯系方式,保證與用戶的聯絡暢通,向用戶提供業務咨詢、快件查詢等服務。用戶對快遞服務質量不滿意的,可以向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投訴,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自接到投訴之日起7日內予以處理並告知用戶。
B. 快遞超過多久可以投訴
法律分析:快遞超過7天可以投訴.按照規定,同城快遞超3天、異地快遞超7天不到,算徹底延誤時限.消費者應獲延誤賠償,賠償為免除本次服務費用(不含保價等附加費用),由於延誤導致內件直接價值喪失,應按照快件丟失或損毀進行賠償.根據目前國家相關法規規定,超時限,快遞公司應無條件賠償寄件人損失.同時,如果快遞延誤對收件人造成了損失,收件人可申請協商獲得相應賠償。《郵政業消費者申訴處理辦法》新修訂確定,從7月4日起,消費者投訴回復期從30天調整為7天,即消費者投訴7天後未得到答復可向管理部門申訴,縮短了企業回復消費者投訴的最大時限。據分析,很多消費者接收快遞物品都是先簽字後驗貨,而簽字後,快遞公司對快件丟失、損害、延誤等情況均以簽過字為由推卸責任,由此產生的快遞糾紛成為投訴熱點。投訴回復時限縮短至7天,否則國家和省郵政主管部門將「掛牌督辦」,這無疑是對快遞企業的服務質量提出更高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
第四條 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負責對全國的郵政普遍服務和郵政市場實施監督管理。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負責對本行政區域的郵政普遍服務和郵政市場實施監督管理。按照國務院規定設立的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負責對本轄區的郵政普遍服務和郵政市場實施監督管理。國務院郵政管理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郵政管理機構以及省級以下郵政管理機構(以下統稱郵政管理部門)對郵政市場實施監督管理,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以及鼓勵競爭、促進發展的原則。
第五條 國務院規定范圍內的信件寄遞業務,由郵政企業專營。
第六條 郵政企業應當加強服務質量管理,完善安全保障措施,為用戶提供迅速、准確、安全、方便的服務。
第七條 郵政管理部門、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和海關應當相互配合,建立健全安全保障機制,加強對郵政通信與信息安全的監督管理,確保郵政通信與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