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孩子上學住房證明怎麼寫
法律分析:1、已經拿到房產證的,直接攜帶房產證辦理。(單位發給的產權證有效)
2、住房證明格式:
住房證明
xxxx 學校:
現有我小區住戶xxx(身份證號:123XXXX6789),居住於我小區xx號樓xx單元xxxx室。房屋產權人為本人。
其子女xxx(身份證號:XXX)一同居住該處。
特此證明。
小區物業:xxxx物業管理公司
年月日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第二百一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條 登記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權屬證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關登記事項詢問申請人;
(三)如實、及時登記有關事項;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的有關情況需要進一步證明的,登記機構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必要時可以實地查看。
第二百一十三條 登記機構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要求對不動產進行評估;
(二)以年檢等名義進行重復登記;
(三)超出登記職責范圍的其他行為。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