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執行公告時間需要多久
執行公告時間60天。人民法院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一般是不會進行公告的,而是向被申請人發出執行通知,要求被申請人申報財產情況,如果被申請人無法通知的,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公告的期限是60日。
一、被執行人信息多少年才能消除
1、失信被執行人失信信息多久消除是沒有具體時間的,一般是二年內消除,但如果失信情節嚴重的,會延長1
3年,如果履行了判決書的,會在三天內刪除信息。
二、申請了強制執行多久會執行
1、執行有一定的時間程序,不是說幾天可以執行完結的,需要看被執行是否有資產,法院一般受理後要先從立案庭移送到執行局,執行局要分案,分到承辦法官後,要先初查(查銀行、土地、房產),給被執行人發執行通知等等,這些內容都是需要時間的。
2、一般是六個月的執行期限,經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有其他的特殊情況,如果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還可以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待被執行人有能力履行時,或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時,你可以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
三、執行立案條件
如果您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應當向作出一審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國法律規定,無論案件經過了幾級審判,強制執行都由作出一審裁判的法院管轄。
(2)申請執行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1、申請執行書,申請書必須載明您和被執行人的基本情況以及請求執行的事項;
2、作為執行根據的生效法律文書,該法律文書須具有給付內容,執行標的和明確的被執行人;
3、您的身份證明;
4、如果您是作為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申請執行,還應當提交繼承或者承受權利的證明文件。
(3)被執行人在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期限內未履行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九十二條 受送達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節規定的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的,公告送達。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公告送達,應當在案卷中記明原因和經過。
第二百四十條 執行員接到申請執行書或者移交執行書,應當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並可以立即採取強制執行措施。
❷ 法院宣判後多長時間能在裁判文書網和風險信息網上查到民事訴訟案件裁判文書
一般情況法官需要在相應的判決生效以後才會將裁判文書上網的,也就是在雙方收到裁判文書15天以後,並且在雙方都沒有上訴的情況下才會上網。
❸ 請問我在派出所報案雙方做了筆錄過後要多久才能出結果
報案後公安機關是否立案,在三日內就知道結果了。至於案件的偵破受各種因素的影響,是沒有時間限制的。
法律分析
在派出所錄完筆錄之後,要記得放好身份證,收到的報警回執單不要丟失。派出所辦案人員在經過案件偵查和判定之後,需要繼續配合處理的情況會隨時通知報案人協助處理。如果近幾天內沒有收到處理結果,案件會進入常規化流程,也就是,報案的筆錄將作為報案證據在派出所檔案室保留案底。事件的進展開始進入正常化程序。一般損失嚴重的案件,只要提供相應的線索和證據,派出所會按照辦案程序立案展開偵查,而不是單純地打發報案人,讓報案人等候處理結果。報案人報案後,還要根據案件發生的原因和過程提供必要的線索,一旦掌握有效證據,必須立即通知辦案人員,協助辦案人員調查處理。一般的民事糾紛和損失量小的治安案件報案處理需要提供直接有效的證據,否則報案人可能真的只會收到一張報警回執單。報案人應該提供真實有效的證據,不得故意隱瞞事實,掩蓋真相。否則會受到法律的處罰。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七十五條 經過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但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案件,應當立即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製作移送案件通知書,在二十四小時以內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並告知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辦理手續,移送主管機關。對不屬於公安機關職責范圍的事項,在接報案時能夠當場判斷的,應當立即口頭告知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向其他主管機關報案。對於重復報案、案件正在辦理或者已經辦結的,應當向扭送人、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作出解釋,不再登記,但有新的事實或者證據的除外。
❹ 法院宣判後多長時間能在裁判文書網和風險信息網上查到
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應當在裁判文書生效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在互聯網公布。依法提起抗訴或者上訴的一審判決書、裁定書,應當在二審裁判生效後七個工作日內在互聯網公布。
法律分析
關於判決書查詢的回答為判決書,法律術語,是指法院根據判決寫成的文書。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種應用寫作文體,包括民事判決書、刑事判決書、行政判決書和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1、在當事人訴辯稱之前,簡要敘述爭議事項;2、在闡述當事人的訴辯意見之後,列明原、被告雙方提交的證據及擬證明的事實;3、詳細記載法院質證及認證的經過;4、在充分質證認證的基礎上,以居中的語言陳述查明的案件事實;5、通過分段遞進式的論理,得出裁決結果。此種文書格式一改判決書的慣常模式,改革創新的韻味濃厚,使司法判決的各個構成要素之間相輔相成、有機聯系形成了統一整體,使司法判決真正成為向社會公眾展示法院文明、公正司法形象的載體。但是個別地區可能還沒有達到要求。或者說只有個別的判決書上網。法院生效的判決書,只要不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如離婚判決書等。都可以在中國裁判網上查到。(一)刑事、民事、行政判決書;(二)刑事、民事、行政、執行裁定書;(三)支付令;(四)刑事、民事、行政、執行駁回申訴通知書;(五)國家賠償決定書;(六)強制醫療決定書或者駁回強制醫療申請的決定書;(七)刑罰執行與變更決定書;(八)對妨害訴訟行為、執行行為作出的拘留、罰款決定書,提前解除拘留決定書,因對不服拘留、罰款等制裁決定申請復議而作出的復議決定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四十八條 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