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稅務局能開餐飲發票嗎,打公司抬頭,需要什麼文件和流程
稅務局能開餐飲發票。打公司抬頭,需要合同(或付款證明)、開票人稅務登記證(身份證)、稅款,就可以去稅務局開。
普通發票和專用發票的區別:
1、普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所開具和收取的收付款憑證。它是相對於增值稅專用發票而言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除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開具和收取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之外,所開具和收取的各種收付款憑證均為普通發票;
2、專用發票是供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生產經營增值稅應稅項目使用的一種特殊發票,是發貨票中的一種。它不僅是一般的商事憑證,而且還是計算抵扣稅款的法定憑證。開票時,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抬頭要與企業名稱的全稱一致。增值稅專用發票必須要將名稱,稅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賬號信息填寫完整。而且,發票內容應按照實際銷售情況如實開具。不符合規定的發票,將不得作為稅收憑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七十一條 違反本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非法印製發票的,由稅務機關銷毀非法印製的發票,沒收違法所得和作案工具,並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七十二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本法規定的稅收違法行為,拒不接受稅務機關處理的,稅務機關可以收繳其發票或者停止向其發售發票。第二十一條 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發票印製、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的管理和監督。
單位、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經營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應當按照規定開具、使用、取得發票。
發票的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