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土地拍賣信息從哪裡看
一、土地拍賣信息從哪裡看
1、到國土資源局的查詢管理中心查詢。因為土地拍賣一般都是土地交易中心委託拍賣機構組織拍賣的。因此可以到國土資源局的查詢管理中心進行土地拍賣信息的查看。
2、到土地利用管理處查看。一般土地拍賣前都會到土地利用管理處進行登記,成交後還需進行備案。所以可以到當地土地利用管理處進行土地拍賣信息的查看。
3、登錄相關的當地官網進行查看。現在是一個互聯網極其發達的信息時代,選擇網路是當下流行的趨勢,也是最方便的選擇,因此查詢者可以到網上進行土地拍賣信息的查詢。
以上三種方式是土地拍賣信息查詢的常用方式,具體選擇哪一種可以依據自己所要查詢的范圍及實際情況決定。
二、土地拍賣的流程
我們都知道土地拍賣時比較嚴謹,且跟土地掛牌方式不一樣,所以拍賣時一定要了解流程,具體的流程如下:
1、發布拍賣公告;拍賣公告至戚肢稿少應當在拍賣日前20日發布。
2、競買人報名提出申請並提交資格身份證明文件,交付履約保證金;
3、拍賣人按拍賣文件要求對競買人資格和資信進行審查、飢亂核驗,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頒發競買資格證
書;
4、公開拍賣。拍賣應在拍賣文件規定的時間、地點由土地拍賣主持人按以下程序主持進行:拍賣開始前,競買人憑競買資格證書領取統一編號的應價牌,競買人少於三人的,主持人應當終止本宗地的拍賣;競買人顯示應價牌,主持人點算競買人;主持人介紹拍賣土地的位置、面積、用途、使用年限、規劃要求和其他有關事項;主持人宣布起叫價和增價規則及增價幅度,沒有底價的,應當予以說明;競買人按規定的方式和要求應價;主持人確認該應價後繼續應價;主持人連續二次宣布最後應價而沒有再應價的,如果最後應價達到了拍賣底價,主持人在第三次報出最後應價後落槌,即表示成交,如果最後應價未達到拍賣底價的,主持人應宣布收回拍賣標的,停止拍賣;主持人宣布最高應價者為競得人。
5、拍賣成交後,出讓人、拍賣人、競得人當場簽訂《拍賣成交確認書》。
6、競得人應按規定繳納交易服務費並按《成交確認書》約定時間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成交確認書》對出讓人、拍賣人、競得人具有合同效力。
7、競得人支付的保證金可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其他競買人繳納的保證金在拍賣活動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全額退還(不計息)。
8、競得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競得結果無效。所收保證金不予退還。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競得人反悔,拒絕簽訂成交確認書或土地使用權出(轉)讓合同的;競買人、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隱瞞事實的;競買人、競得人的採取行賄、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競得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違約情形。
三、參加土地拍賣什麼什麼申請材料
按拍賣公告當中規定的時間和方式向我中心提交書面申請及相關資料。包括:
1、法人申請的,應提交下列文件:
(1)申請書;
(2)法人單位有效證明文件;
(3)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4)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5)競買保證金繳納憑證;
(6)拍賣出讓文件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7)資信證明。
2、自然人申請的,應提交下列文件:
(1)申請書;
(2)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3)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4)競買保證金繳納憑證;
(5)拍賣出讓文件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6)資信證明。
3、其他組織申請的,應提交下列文件:
(1)申請書;
(2)表明該組織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證明;
(3)表明該組織負責人身份的有效證明文件;
(4)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5)競買保證金繳納憑證;
(6)拍賣出讓文件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7)資信證明。
4、境外申請人申請的,應提交下列文件:
(1)申請書;
(2)境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組織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3)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4)競買保證金繳納憑證;
(5)拍賣出讓文件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上述文件中,申請書必須用中文書寫,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語言,但必須附中文譯高孝本,所有文件的解釋以中文譯本為准。
5、聯合申請的,應提交下列文件:
(1)聯合申請各方共同簽署的申請書;
(2)聯合申請各方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3)聯合競投協議,協議要規定聯合各方的權利、義務,並明確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時的受讓人;
(4)申請人委託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託書及委託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5)競買保證金繳納憑證;
(6)拍賣出讓文件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7)資信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
第四十一條委託人委託拍賣物品或者財產權利,應當提供身份證明和拍賣人要求提供的拍賣標的的所有權證明或者依法可以處分拍賣標的的證明及其他資料。
第四十二條拍賣人應當對委託人提供的有關文件、資料進行核實。拍賣人接受委託的,應當與委託人簽訂書面委託拍賣合同。
第四十五條拍賣人應當於拍賣日七日前發布拍賣公告。第四十六條拍賣公告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拍賣的時間、地點;
(二)拍賣標的;
(三)拍賣標的展示時間、地點;
(四)參與競買應當辦理的手續;
(五)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三條農民集體所有和國家所有依法由農民集體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採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可以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屆滿後再延長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屆滿後依法相應延長。
國家所有依法用於農業的土地可以由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
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依法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