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行的「七不準」 「四公開」分別表示什麼
「七不準」
1.不準以貸轉存(強制設定條款或協商約定將部分貸款轉為存款)
2.不準存貸掛鉤(以存款作為審批和發放貸款的前提條件)、
3.不準以貸收費(要求客戶接受不合理中間業務或其他金融服務而收取費用)、
4.不準浮利分費(將利息分解為費用收取,變相提高利率)、
5.不準借貸搭售(強制捆綁搭售理財、保險、基金等產品)、
6.不準一浮到頂(籠統地將貸款利率上浮至最高限額)、
7.不準轉嫁成本(將經營成本以費用形式轉嫁給客戶)。
「四公開」
則包括收費項目公開、服務質價公開、優惠政策公開、效用功能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