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各級別的區別
網路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分為五級,一級防護水平最低,最高等保為五級。
區別如下:
第一級(自主保護級):一般適用於小型私營、個體企業、中小學,鄉鎮所屬信息系統、縣級單位中一般的信息統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級(指導保護級):一般適用於縣級其些單位中的重要信息系統;地市級以上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一般的信息系統。例如非涉及工作秘密、商業秘密、敏感信息的辦公系統和管理系統等。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產生嚴重損害,或者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損害,但不損害國家安全。
第三級(監督保護級):一般適用於地市級以上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內部重要的信息系統,例如涉及工作秘密、商業秘密、敏感信息的辦公系統和管理系統。
跨省或全國聯網運行的用於生產、調度、管理、指揮、作業、控制等方面的重要信息系統以及這類系統在省、地市的分支系統;中央各部委、省(區、市)門戶網站和重要網站;跨省連接的網路系統等。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損害。
第四級(強制保護級):一般適用於國家重要領域、重要部門中的特別重要系統以及核心系統。例如電力、電信、廣電、鐵路、民航、銀行、稅務等重要、部門的生產、調度、指揮等涉及國家安全、國計民生的核心系統。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或者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損害。
第五級(專控保護級):一般適用於國家重要領域、重要部門中的極端重要系統。
信息系統受到破壞後,會對國家安全造成特別嚴重損害。
(1)等保信息哪個好擴展閱讀:
計算機信息系統可信計算基能記錄下述事件:使用身份鑒別機制;將客體引入用戶地址空間(例如:打開文件、程序出始化);刪除客體;由操作員、系統管理員或(和)系統安全管理員實施的動作,以及其他與系統安全有關的事件。
對於每一事件,其審計記錄包括:事件 的日期和時間、用戶、事件類型、事件是否成功。對於身份鑒別事件,審計記錄包含請求的來源(例如:終端標識符)。
對於客體引入用戶地址空間的事件及客體刪除事件,審計記錄包含客體名及客體的安全級別。
對不能由計算機信息系統可信計算基獨立分辨的審計事件,審計機制提供審計記錄介面,可由授權主體調用。這些審計記錄區別於計算機信息系統可信計算基獨立分辨的審計記錄。
計算機信息系統可信計算基能夠審計利用隱蔽存儲信道時可能被使用的事件。
計算機信息系統可信計算基包含能夠監控可審計安全事件發生與積累的機制,當超過閾值時,能夠立即向安全管理員發出報警。並且,如果這些與安全相關的事件繼續發生或積累,系統應以最小的代價中止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