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護理程序的理論框架是什麼
組成護理程序的理論框架:護理程序是臨床護理中一個完整的工作過程,包含評估、診斷、計劃、實施和評價五個步驟。
護理程序是一個開放系統,輸入的信息是護士經過評估後的病人基本健康狀況,經診斷、計劃和實施後,輸出的信息主要為護理後病人的健康狀況。經評價後進行信息反饋,若病人尚未達到預定健康目標,則需要重新收集資料,修改計劃及實施,直到病人達到預定健康目標。因此,一般系統論組成護理程序的理論框架。
系統論是護理學基本的理論依據,是護理程序的理論框架,護理程序是建立在開放系統之上通過不斷的輸入、轉換、輸出、反饋、評價,最終使服務對象恢復健康或提高健康水平。
護理程序一般可分為五個步驟,即評估、診斷、計劃、實施和評價。現按五個步驟分述如下:
一、評估
評估是有計劃、有目的、有系統地收集病人資料的過程。根據收集到的資料信息,對護理對象和相關事物作出大概推斷,從而為護理活動提供基本依據。評估是整個護理程序的基礎。同時也是護理程序中最為關鍵的步驟。如果估計不正確,將導致護理診斷和計劃的錯誤以及預期目標失敗。
方法:
(1)系統地觀察;即通過使用視、聽、嗅、味、觸等感覺來取得病人的資料,觀察是進行科學工作的基本方法,護士與病人的初次見面就是觀察的開始。如病人的外貌、步態、精神狀況、反應情況等;而病人住院期間,護理人員的評估及實施措施後效果的評估都依賴於系統的、連續的、細致的觀察。因此,護士要有敏銳的觀察力,善於捕捉病人的每一個細微的變化,從中選擇性地收集與病人健康問題有關的資料。
(2)交談;交談是一種特別的人際溝通方式,通過與病人或其家屬、朋友的交談來獲取護理診斷所需要的資料信息。交談可分為正式交談和非正式交談。正式交談是指預先通知病人,有目的、有計劃地交談。例如入院後詢問病史,就是按照預先確定的項目和內容收集資料。非正式交談是指護士在日常的查房、治療、護理過程中與病人之間的交談,此時病人感到很自然、輕松,可能認為是一種閑聊,但是護士能從這樣的交談中收集到病人較為真實的資料。交談時應根據病人的不同的年齡、職業、文化程度等運用不同的溝通方式。
(3)護理體查:在掌握望、觸、叩、聽、嗅等體檢技巧的基礎上,運用這些體檢技巧進行體格檢查,以收集與護理有關的生理資料為主,而與病理生理學的診斷有關的體檢應由醫師去做。
(4)查閱記錄:包括病人的病歷、各種護理記錄以及有關文獻等。
二、護理診斷
護理診斷是一個人生命過程中的重量、心理、社會文化、發展及精神方面所出現的健康問題反應的說明,這些健康問題的反應屬於護理職責范疇,可以用護理的方法來解決。
護理診斷與醫療診斷的區別:醫療診斷是用一個名稱說明一種疾病、一組症狀體征的病理變化,經便指導治療。而護理診為則是敘述病人由於病理狀態所引起的人的行為反應,其目的是為了制定、實施護理計劃以解決病人現存的或潛在的健康問題。
三、計劃
制定護理計劃是如何解決護理問題的一個決策過程,其目的是為了確認護於對象的護理重點的目標以及擴士將要實施的護理措施。
四、實施
實施是將計劃付諸實現。從理論上講,實施是在護理計劃制定之後,按計劃實施,但在實際工作中,特別是遇上危、重病人,往往在計劃未制定之前,即已開始實施,然後再補上計劃的書寫部分。
實施方法:
(1)直接提供護理:即按計劃的內容對所負責的護理對象進行照顧。
(2)協調和計劃整體護理的內容;將計劃中的各項護理活動分工、落實任務。
(3)指導和咨詢:即對護理對象及其家屬進行教育和咨詢,並讓他們參與一些護理活動,以發揮其積極性,鼓勵他們掌握有關知識,達到自我維護健康的目的。
五、評價
評價是有計劃地、系統地將病人的健康現狀與預期護理目標進行比較的活動。在護理程序的實施中,評價的重點是病人的健康狀況,對此進行評價的責任由責任護士承擔,下面將介紹此類評價的內容、基本方法、形式等。
評價首先要收集資料,這些資料包括如下方面的內容;
(1)身體的外觀及功能;通過直接觀察和檢查病歷等來了解病人外觀和功能的變化情況,並推斷這些變化與護理措施的關系。
(2)特殊症狀與體征方面;在護理計劃中,緩解或消除基本影響病人健康狀況的症狀和體征常常作為護理目標之一,這些目標達到與否,可以通過直接觀察、與病人交談及檢查病歷來評價。
(3)知識方面;護理確定了病人在通過健康教育後應獲得的特殊知識。評價知識獲得情況的范疇包括;病人對疾病的知識、對症狀體征自我控制的知識、葯物知識、飲食知識、活動和鍛煉知識、尋求支持的知識、潛在並發症的知識、應及時報告醫務人員的症狀體征的知識、預防疾病復發的知識等等。與知識有關的護理目標可通過與病人交談或筆試等方法來評價。
(4)操作技能方面:這一評價常通過直接觀察來完成,護士可將所觀察到的病人操作情況與目標中描述的行為相比較。要注意的是對於住院病人來說,在教學和評價中所運用的設備必須是病人在家中所能運用的。
(5)心理和情感方面;病人所經歷的情感和心理是主觀的,通常難以測量。一般是通過病人的行為來間接反映病人的心理和情感。護士通過非正式的交談、病歷討論、交接班報告、閱讀各種觀察記錄以及直接觀察病人的表情、體位、聲調、語言信息等,並要重視來自其他醫護人員提供的資料。
在收集了有關病人健康狀況的資料後,護士應列出實施護理措施後病人出現的反應,並將這些反應與目標相比較,衡量目標達標情況。
目標實現程度可分為三種,即目標完全實現;目標部分實現;目標未實現。對目標部分實現或目標未實現的原因要進行探討和分析,並重審護理計劃。重審護理計劃時,對已解決的問題,停止採取措施,但應進一步估計病人可能存在的其他問題,擬定下一個目標。問題依然存在,計劃的措施適宜,則繼續執行原計劃。原來認為可能存在的問題,能排除的予以取消。對診斷、目標和措施中不適當的內容加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