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信息系統 > 什麼是原被告身份信息

什麼是原被告身份信息

發布時間:2023-08-12 19:07:53

① 民事訴訟要求提供被告什麼身份信息

原告向法院起訴,立案庭在審查起訴時,是否必須要求原告提供被告的身份證明,以滿足《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二)項「有明確的被告」的要求。對此,無論在理論界還是實務界都存在較大的分歧。有的法院就明確規定必須提供,其作法為:「被告是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或常住人口信息登記卡或暫住人口信息卡;當事人是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組織的,則應當提供工商局或其他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如工商經濟信息中心查詢通知單等。對於當事人在立案時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暫行規定 》第九條的規定,責令其限期補交。否則不予立案。」[1]筆者認為這種做法值得商榷。

一、要求原告提供被告的身份證明沒有法律依據。法院立案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八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該條是起訴的法定條件,其中第二項「有明確的被告」應當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暫行規定》第八條第一款第二項也是直接引用「有明確的被告」,未對其作出解釋。要求原告提供被告身份證明以證實被告確實存在的作法,無疑給原告的起訴增加了一個苛刻的條件,是對法律的狹隘解釋。按照法院受理案件的一般理解,受理只是形式審查,應當從寬解釋,讓原告的起訴順利進入審判大門,提供司法保護。有學者就認為,「法律要求重點在於『有』,至於該被告是否必然是正當的被告並未苛求,以理論上講原告一次性提出正確被告當然好,便萬一提不出也不應該妨礙原告行使訴權,因為訴訟中有變更、追加被告之情勢,至於法院如何處置起訴則另當別論。」[2]近年來,社會呼籲對民事訴訟法進行修改,一個重大方向就是針對目前「老百姓打官司立案難」的現狀,以立案登記制度代替立案審查制度, 降低法院立案的門檻,盡力化解老百姓之間的矛盾。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在十屆人大二次會議第四次會議上發表工作報告,提出要把解決民眾「告狀難」、「申訴難」問題作為重要任務,做好立案和申訴信訪接待工作。因此,只要有被告的名稱(或姓名)、地址(或住址)就屬於有明確的被告,無須額外增加其他要求。當然,在當今社會,通訊發達,一般可要求提供被告的電話(但不是必要條件)以便聯系。

二、要求原告提供被告身份證明有悖司法為民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司法為民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要求法院為老百姓提供優質、簡便、高效的司法服務。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指出:司法為民要在11個方面下功夫。其中第5個為:「在進一步方面人民群眾訴訟方面下功夫,切實保障人民的訴訟權利。」在眾多案件中,原告有時很難提供被告的身份證明,如損害賠償糾紛等,原告何以提供被告的戶口本或身份證復印件;當被告是非自然人時,如果法院不立案,原告的律師也不能到工商局查詢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組織的營業執照(工商局要求律師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書才能查詢相關企業的檔案),律師尚且如此,則原告本人或其他代理人更為艱難。故把提供被告的身份證明作為立案條件的作法是強人所難,將把許多原告拒於法律保護之外或迫使原告不得不花費大量精力、物力去尋找被告的身份證明,增大原告的負擔,引起原告的不滿,損害法院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不符合社會主義法治理念中「司法為民」的要求。

閱讀全文

與什麼是原被告身份信息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電纜批發市場怎麼找貨源 瀏覽:1
房產交易後多久出證 瀏覽:749
小店產品怎麼在直播間顯示 瀏覽:844
如何把產品賣出好價 瀏覽:69
數據生產要素怎麼界定 瀏覽:155
找人代理開店怎麼樣 瀏覽:515
如何營造買方市場 瀏覽:985
越南買什麼產品最好 瀏覽:573
返回程序是什麼指令 瀏覽:21
多腳晶元如何讀寫程序 瀏覽:562
常見的點雲數據的表達形式有哪些 瀏覽:904
轉轉交易中怎麼取消訂單 瀏覽:669
房價交易稅怎麼算 瀏覽:94
電話線上如何挖掘客戶信息 瀏覽:138
如何登錄小程序優化 瀏覽:685
產品gmv以及毛利率是什麼 瀏覽:146
閑魚交易量提高有什麼優勢 瀏覽:150
人事代理需要考什麼證 瀏覽:921
個人如何自己做一個產品 瀏覽:402
動物產品加工場所如何申報檢疫 瀏覽: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