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印花稅採集怎麼操作
法律分析:一、首先要在【我要辦稅】點擊【稅費申報及繳納】,最後選擇【綜合納稅申報】,點擊菜單進入綜合納稅申報界面,就可以選擇印花稅稅源採集。
二、進入印花稅稅源信息採集界面,稅款屬期起止默認純旁當前屬期(例如申報期為11月,即為2021-10-01至2021-11-30),點擊「查詢」按鈕,可查詢出在稅款所屬期內未採集、已採集的印花稅稅源信息,點擊「採集」按鈕完成印花稅按期稅源採集,可通過查看、修改或作廢按鈕對已採集的稅源信息查看、修改或作廢。
三、點擊【新增採集】按鈕,若存在有效的按期申報稅費種認定信息,進入新增採集信息界面,「本次申報可採集稅源列表」系統會自動獲取帶出,點擊採集就可以了。
四、如果採集印花稅按次稅源,點擊新增採集,點擊「+」可新增按次稅目,填寫完畢,點擊提交,再確認提交,就可以完成採集(按次默認屬期為當天,不可申報之後屬期)。
五、如果採集狀態為「已採集已導入」的情況下,那就只能對稅源信息進行作廢操作。
六、當採集狀態為「已採集已導入」且申報狀態為「已申報」的情況下,不能對稅源信息進行作廢操作,就只能查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五條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為簡化貼花手續跡褲寬,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匯總繳納的辦法。
第六條 印花稅票應當粘貼在應納稅憑證上,並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注銷或者畫銷。
已貼用的印花稅票不得重用。
第七條 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第八條 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姿亮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