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專利繳費時沒有補錄信息怎麼辦
專利繳費時沒有補錄信息繳納的費用會退回原賬戶,然後需要重新繳費,繳費24小時內補充交費信息。
繳費人繳納費用時應向專利局提供申請號(專利號)、費用名稱及金額等必要繳費信息。銀行或郵局匯款,通過信息補充系統提交繳費信息並與銀行或郵局匯款成功匹配的,專利局按照繳費人補充的繳費信息進行收費處理,針對同一匯款多次補充繳費信息的,以規定期限內最晚提交的繳費信息為准。匯款當天補充繳費信息的,以匯款當日為繳費日,未在當日補充的,以補充完整繳費信息日為繳費日。窗口當面繳費,專利局(地方代辦處)按照繳費人提交的繳費信息進行收費處理,以繳費人實際支付費用的日期為繳費日。
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
(一)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
(二)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意願實施開放許可的專利的,以書面方式通知專利權人,並依照公告的許可使用費支付方式、標准支付許可使用費後,即獲得專利實施許可。開放許可實施期間,對專利權人繳納專利年費相應給予減免。實行開放許可的專利權人可以與被許可人就許可使用費進行協商後給予普通許可,但不得就該專利給予獨占或者排他許可。
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即侵犯其專利權,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可以責令侵權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當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八十一條 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申請專利和辦理其他手續,應當按照規定繳納費用。
⑵ 專利年費網上繳納流程
專利年費網上繳納流程為:
1、打開電腦瀏覽器,搜索專利繳費信息網上補充及管理系統;
2、通過銀行,網上銀行或郵局將年費足額匯入專利局指定的帳戶;
3、在專利繳費信息網上補充及管理系統主頁面,單擊銀行補充繳費信息填寫或郵局補充繳費信息填寫;
4、進入信息填寫頁面;
5、核對剛剛所填寫的信息,無誤後單擊確認。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
第五十一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有意願實施開放許可的專利的,以書面方式通知專利權人,並依照公告的許可使用費支付方式、標准支付許可使用費後,即獲得專利實施許可。
開放許可實施期間,對專利權人繳納專利年費相應給予減免。
實行開放許可的專利權人可以與被許可人就許可使用費進行協商後給予普通許可,但不得就該專利給予獨占或者排他許可。第四十三條
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開始繳納年費。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
(一)沒有按照規定繳納年費的;
(二)專利權人以書面聲明放棄其專利權的。
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和公告。
⑶ 使用專利繳費信息管理系統應注意哪些問題
如果未在匯款時註明上述必要信息,可以在匯款的當天最遲不超過匯款次日登錄專利繳費信息網上補充及管理系統(http://fee.sipo.gov.cn)可以進行繳費信息的補充。
使用該系統時,應特別注意以下事項:
1.補充繳費信息必須真實完整、准確無誤,特別是銀行或郵局匯款繳費人所填匯款人、匯款賬號、開戶行、匯票號碼、匯款金額等信息必須與實際匯出款項(銀行或郵局回單信息)一致,否則補充繳費信息無法與實際匯款信息匹配而導致銀行直接退款或郵局退款。
2.不同專利類型對應的申請號驗證規則、費用種類不同,只能單獨生成補充繳費信息,因此補充不同類型專利繳費信息時應分類型分別生成訂單,並在銀行或郵局分別匯款。不同專利類型對應批量繳費模板也不同,批量導入繳費信息時應先選擇專利類型再下載費用信息模板,選擇錯誤會影響模版上傳。
3.費用通過銀行或者郵局匯付時遺漏或無法在匯單上記載所有必要繳費信息的,應當在匯款當天通過信息補充系統補充。補充繳費信息最晚不得超過匯款的次日。費用直接向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包括各代辦處)繳納的,如果使用該系統應當在繳費當天通過信息補充系統填寫繳費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