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警察通過身份證可以查到那些信息
一般來說警察查身份證只能是查出相關的個人信息。但是有相關的許可權的警察還可以查出祥派輪身份證對於的居民是否有違法記錄等。
公民遇到這樣的情況,可以報出正確身份信息,除身份證之外,可以出示駕駛證、護照、工作證、居住證等相關證件,證明身份,如果實在什麼證件都沒帶,能說出身份證號碼,或者說出詳細信息都是可以的。
警察在查驗身份時會使用警務通,公民信息可以隨時查驗,說出正確的名字、工作單位甚至戶籍等信息都可以查出身份,並不一定非要出示身份證。
在人民警察《查驗居民身份證工作規范》中,第一條規定有人民警察查驗羨睜居民身謹信份證,應當向被查驗人出示《人民警察證》,表明執法身份,並注意保護自身安全。嚴禁超越法定范圍隨意查驗、扣押居民身份證。
『貳』 公安系統能查到個人什麼信息
公安系統能查到個人的身份詳細信息、身份證使用記錄、犯罪前科。公安機關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的行政機關,同時又擔負著刑事案件的偵查任務,行使國家的行政權和司法權。其次,公安機關還負責戶口登記,所以公安機關有存儲個人的詳細信息,例如家庭住址、姓名、身份證號、家庭情況、學歷、血型、照片等。個人有違法犯罪被抓的,公安機關也會有犯罪記錄。身份證是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之一,公安機關可以通過查身份證的使用記錄還了解當事人用身份證做過哪些事情。公民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通信通訊聯系方式、住址、賬號密碼、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決定》
五、 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九條:「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泄露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單位有前款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有前兩款行為,對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個人信息泄露的危害有哪些
個人信息泄露的危害有:
1、垃圾簡訊、騷擾電話、垃圾郵件源源不斷;
2、冒名辦卡透支欠款;
3、案件事故從天而降;
4、賬戶錢款不翼而飛;
5、個人名譽無端受毀。
『叄』 警察能查到哪些個人信息
一般來說,公安系統上能找到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出生地、住所、家庭成員等。此外,如果涉及犯罪,可以檢查嫌疑人的駕駛證件和酒店登記記錄等。現在公安網路管理非常嚴格,必須有特定的數字證書才能檢查互聯網上的信息。至於個人財產信息、貸款信息、通訊信息等,在公安信息網絡上是找不到的,只有辦理此案的民警能通過銀行和通訊部門進行調查,這些調查還需要縣級公安部門負責人批准,來辦理刑事案件。公安機關是人民政府和國家行政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承擔刑事案件偵查任務,是國家司法機關之一。公安機關是政府職能部門,依法管理社會保障,行使國家行政權力。同時,公安機關依法偵查刑事案件,行使國家司法權。公安機關的性質具有雙重性,即行政性和司法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一)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居民身份證的
(二)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的;
(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證的。
『肆』 公安局調查個人信息都能查到什麼
公安機關是不提供私人查詢他人身份信息的,只有司法機關通過法定程序才可以查詢的。
1、如果涉及到違法犯罪需要個人信息時,可以直接向司法機關報案,由司法機關工作人員依法查詢。
2、因民事訴訟需要查詢個人信息的,可以申請法院查詢或者委託律師查詢。
如果以個人身份去公安局查個人信息:
(一)需要看許可權,有的所有警察只要能登陸內網都可以查到;有的只有特殊警種的警察才能查到;有的需要特別授權才能查到。
(二)比如開房記錄,歷史上所有的被治安,刑事拘留記錄,被拘役,管制,訓誡記錄,被傳喚記錄,是所有警察都能查到的。
(三)內網公開,全國聯網。但是各省同步更新和數據共享可能存在一定滯後性,跨省查可能會有誤差,本地查詢沒任何問題。
(四)比如銀行存款,工作單位,家庭關系,社會關系特殊警種警察能查到,比如銀行存款股票期貨什麼的,經偵可以直接查,戶籍警派出所就查不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警察法》
第六條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按照職責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預閉絕茄防、制止和偵查違法犯罪活動;
(二)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
(三)維護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
(四)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實轎察行消防監督;
(五)管理槍支彈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
(六)對法律宏灶、法規規定的特種行業進行管理;
(七)警衛國家規定的特定人員,守衛重要的場所和設施;
(八)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九)管理戶政、國籍、入境出境事務和外國人在中國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十)維護國(邊)境地區的治安秩序;
(十一)對被判處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執行刑罰;
(十二)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十三)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治安保衛委員會等群眾性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伍』 警察能查出什麼個人信息
律師解析『陸』 警察局能查到個人的哪些信息
法律分析:公安局是可以查一個人的身份證的。但是必須要相關程序和合理的理由依法查詢。比如人口失蹤、發布通緝令、依法接受舉報、相關人員與偵辦案件有關聯、辦理相應的業務(出入境、戶口本、身份證件補領等業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 第十五條 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遇有下列情培李形之一的,經出示執法證件,可以查驗居民身份證:
(一)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實施現場管制時,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
(肆中輪三)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突發事件時,需要查明現場有裂信關人員身份的;
(四)在火車站、長途汽車站、港口、碼頭、機場或者在重大活動期間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場所,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
(五)法律規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絕人民警察查驗居民身份證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分別不同情形,採取措施予以處理。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證。但是,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執行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的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