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如何想要獲取債務人的身份信息進行起訴
根據法律規定,提起民事訴訟的,在對被告的要求中,僅要求有明確的被告,原告需提供被告的姓名、住址等信息,並到被告方住所地管轄法院或其他借款合同中約定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法律分析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中,要求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法院在接到原告提交的起訴狀的,在被告信息這一限制中,僅有明確的被告,即被告的姓名、住址等信息即可到被告住所地管轄法院或其他借款合同中約定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身份證號並不是必要條件,法院不得因沒有被告人身份證號而不予立案。人民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地二百零八條的規定,應當予以立案。在法院立案後,可以通過法院或者委託進行訴訟的律師通過法定程序查詢被告人相關身份信息。如果連被告人的姓名或者住址等信息均不知情的,可以先行委託律師到公安機關進行查詢後,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並立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零八條 人民法院接到當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訴狀時,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規定,且不屬於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情形的,應當登記立案;對當場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接收起訴材料,並出具註明收到日期的書面憑證。需要補充必要相關材料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告知當事人。在補齊相關材料後,應當在七日內決定是否立案。立案後發現不符合起訴條件或者屬於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情形的,裁定駁回起訴。
㈡ 一般起訴被告人,原告都要向法院提供哪些被告的個人信息,如果對方不給,怎麼辦
需要向法院提的材料
首先要寫一份合格的起訴狀,訴狀的內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況(明確的姓名、住址、職業、年齡、工作單位等)、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其次,要提供主要證據的復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證復印件。就全國權案件而言,應當提供的材料有:訴狀2份、知道張某借其錢的證人書面證言兩份、全國權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對於所有的材料,均應當統一使用A4(210×297mm)規格的紙張。
一般被起訴的人即被告都不會給原告身份信息,可以咨詢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員。有的法院,在你提供被告戶籍所在地後,會自己去調查;也可以委託律師,到法院開調查函到派出所打證明。
(2)自訴案件原告如何獲取被告人信息擴展閱讀
公民因婚姻家庭糾紛,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因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財產權益爭議,均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
(三)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
(四)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復的;
(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復的;
(六)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恤金的;
(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但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訂、發布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得提起行政訴訟。
公民對下列三類案件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被告人侵犯自已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人民法院起訴,應當遞交起訴狀。起訴狀應當記明以下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
(二)訴訟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姓名和住所。起訴狀除應寫明上述內容外,還應寫明起訴狀所遞交的人民法院名稱、起訴的年、月、日,並由原告簽名和蓋章。此外,還應提供與被告人數相同的副本。
起訴,應當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民事案件,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不動產案件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合同糾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由於管轄方面的法律規定較多,這里就不一一例舉,您如需要進一步了解,可查閱有關法律規定。
行政案件,一般由最初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對經過復議的案件,如復議機關改變了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也可以由復議機關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刑事自訴案件,由犯罪地所在的人民法院管轄。
起訴,應當在訴訟時效期間內向人民法院提出。一般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對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延付或者拒付租金及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案件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提起行政訴訟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對於經過復議程序的,應當在接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提出。
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或者行政訴訟,依照法律規定應當交納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收費的具體標准可查詢最高人民法院下發的《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
訴訟應分清是程序訴訟還是實體訴訟。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起訴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