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更新身份證信息
更新身份證信息去派出所、公安局、政務服務大廳的戶政大廳辦理身份證信息更新。
更換身份證基礎條件:更換身份證,建議在到期前兩個月申請辦理的,需要帶上以下資料到戶籍地辦證大廳戶籍科申請辦理換證。如居民戶籍信息所在的戶口簿原件、居民持有的身份證原件、居民近期的免冠身份證照片回執單。
異地辦理:明確要求提供當地辦理的有效期內居住證才可以辦理異地換證,以及機動車駕駛證、護照等公安機關簽發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受理地公安機關要以全國人口基本信息資源庫數據信息為准,嚴格核驗申領人身份信息。
更換身份證時長: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二條 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三條 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指紋信息、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
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准編制。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
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周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發或者補領新證。
公民辦理常住戶口遷移手續時,公安機關應當在居民身份證的機讀項目中記載公民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變動的情況,並告知本人。
『貳』 如何更新身份證信息
第1種方式、直接到銀行櫃台辦理。
拿上自己最新的身份證以及銀行卡直接到銀行櫃台辦理就可以。
第2種方式、直接在銀行營業廳的自助終端進行更新。
目前很多銀行的自助終端都支持銀行卡信息更新處理,大家只需要在大堂經理的配合之下,完成身份證信息更新就可以。
第3種方式、通過網銀或者手機銀行進行更新。
目前有些銀行直接在手機銀行上就可以更新銀行卡身份信息,比如招商銀行只需要登錄手機銀行,進入到預留信息進行修改,上傳最新的身份證並進行相關驗證就可以。
拓展資料
一般情況下,銀行卡按是否給予持卡人授信額度分為信用卡和借記卡。此外銀行卡還可以
按信息載體不同分為磁條卡和晶元卡;
按發行主體是否在境內分為境內卡和境外卡;
按發行對象不同分為個人卡和單位卡;
按賬戶幣種不同分為人民幣卡、外幣卡和雙幣種卡
申請銀行卡
申請信用卡和借記卡的過程是不一樣的。
申請信用卡時,需攜帶本人有效證件(身份證或身份證復印件或戶口本或戶口本復印件)、居住地證明單位收入證明或個人資產證明等材料,向發卡機構申請,需要填寫申請表,其中填寫信息要求真實。
填寫好申請表之後,要到開戶行總行備案,由開戶行總行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後,大約經過20個工作日才能將卡下發到客戶手中。信用卡僅限年滿十八周歲及以上客戶辦理,未成年人不得辦理信用卡。
申請借記卡相對簡單,只需要攜帶自己有效證件(身份證或戶口本),到開戶行填寫申請表,當時就可以將卡發給申請人。
借記卡無年齡申請限制,未成年人亦可辦理。未滿十六周歲的客戶辦理借記卡時,需由監護人持戶口本(若不在同一戶口本上則需提供相關證明)前往銀行網點櫃台辦理,被辦理人可不到場;年滿十六周歲但未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若已經參加工作,則可持工作證明、身份證前往銀行櫃台自行辦理借記卡,若未參加工作,則仍需監護人協助辦理,被辦理人可不到場;年滿十八周歲及以上的辦理人可直接持身份證前往銀行網點櫃台或自助辦卡一體機處辦理借記卡,即辦即取。
根據國家規定,以未成年人身份辦理的借記卡不具有網上銀行的功能,不能綁定移動支付軟體。
掛失銀行卡
各大銀行的的掛失手續不完全相同,如果丟失了可以先使用電話或者網上銀行進行臨時掛失,隨後帶上本人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去銀行櫃台掛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