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居住登記多長時間怎麼查詢
登記60天內能通過居住證受理點查詢。
居住證有效期為1年,每年都需要年審,需要帶上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到相關部門申請辦理的。
《居住證暫行條例》第九條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第二十九條《條例》實施後12個月內,非深戶籍人員申辦居住證,自受理之日前1年內,申領人在我市流動人口和出租屋綜合管理系統登記的居住信息累計滿12個月的,視為在特區辦理居住登記記錄的居住時間連續滿12個月。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2014年1月,北京市出台規定,居住證制度將替代現行的暫住證,居住證將附加公共服務,隨著使用者在京生活、工作的時間越長,公共服務也將隨之"升級"。2014年12月4日國務院法制辦就《居住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徵求意見。
意見稿明確居住證持有人可與戶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包括免費接受義務教育、平等勞動就業等多項權利,並可逐步享受同等的中等職業教育資助、就業扶持、住房保障、養老服務、社會福利、社會救助、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和高考的資格等權利 。
居住證辦理材料
1)辦理人的身份證明。辦理人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或原籍公安機關開具的身份證明。
2)辦理人的在京住所證明:
①居住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若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提供商品房買賣網簽合同。
②租住房屋的:提供在有效期內且記載有房屋詳細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雙方姓名、居民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租賃期限的房屋租賃合同或協議。
③寄住或借住的:提供房屋所有人或戶主出具的寄住或借住證明。
④居住在學校、醫院、研究所等機關、企事業單位的:提供加蓋單位人事或保衛部門公章的居住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