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我有房權證,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證在國土局查不到檔案怎麼辦
有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早搏,但土地使用證在國土局查不到檔案。可以到當地陸橋祥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重新補辦不動產權證,消態確因檔案丟失的,可以重新申請登記予以補發。
② 怎樣去國土局查土地信息
法律主觀:
土地證登記查詢方法:
1、到當地國土部門土地登記機關查詢,自然人可憑自己的身份證查首彎詢土地宗地的登記情況。
2、系國有土地使用證上載明的土地使用權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當地國土資源部門辦證中心,申請調閱國有土地使用權證上相關內容即可。
查詢土地拍賣信息如下:
1、到國土資源局的查詢管理中心查詢。因為土地拍賣一般都是土地交易中心委託拍賣機構組織拍賣的。因此可以到國土資源局的查詢管理中心進行土地拍賣信息的查看。
2、到土地利用管理處查看。一般土地拍賣前都會到土地利用管理處進行登記,成交後還需進行備案。所以可以到當地土地利用管理處進行土地拍賣信息的查看。
3、登錄相關的當地官網進行查看。現在是一個互聯網極其發達的信息時代,選擇網路是當下流行的趨勢,也是最方便的選擇,因此查詢者可以到網上進行土地拍賣信息的查詢。
以上三種方式是土地拍賣信息查詢的常用方式,具體選擇哪一種可以依據自己所要查詢的范圍及實際情況決定。
法律客觀:
《土地登記規則》
第五條土地登記的申請書、審批表、土地型芹答登記簿、土地歸戶冊、土地證書式樣,由國家土地管理局統一制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證書由市、縣人民政府頒發。
根據土地使用權、所有權性質,向國有土地使用者、集體土地所有者、集體土地卜慧建設用地使用者分別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集體土地所有證》、《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
土地證書是土地使用權或者土地所有權的法律憑證。
第二十三條尚未確定土地使用權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進行登記造冊,不發土地使用證書。
③ 國土局拍完照4-5天了沒有消息是咋回事
國土局拍完照4-5天沒有消息是因為處理有些繁雜。國土局拍完照需要調查和審批,所以處理過程會喚晌有些慢,可以去國土局先了解一下辦理時限,超過一定時間還沒有消息,可以直接聯系當地國土局衡坦查詢情況。咐鏈桐
④ 我有房權證,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證在國土局查不到檔案怎麼辦
一般房屋只要有房產證就行了,土地使用證是房產證的附屬,所以你在國土爛清局是查不到的,因為國土局是沒有住戶土地使用證的檔案的,逗鬧或者說土地使用證可有山歷罩可無
⑤ 那如果土地糾紛國土資源不給予處理怎麼辦呢
可以向政府部門反映,或者向國土資源局上一級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申訴。
⑥ 農村宅基證在鄉政府土地辦有存根,縣土地局卻沒有檔案,無任何信息可察,怎麼辦
請問你的宅基地是什麼時候交錢辦理的土地使用證?你問題中的存根是繳納土地使用罰款的收據存根嗎?你自己手上還有收據存票嗎?縣里沒有檔案,說明你的土型手地使用證申請手續沒有上交到縣國土局。這種情況下,你要去找你們鄉政府土管所溝通,重新辦理申轎租基辦土地使用證的相關手續。因為你已經交過批地的錢,鄉政府也有你的存根,所以你在申請的時閉謹候不需要重新交錢了。如果你自己沒有票據,那你可以去鄉政府土管所要求開一張已交錢的證明,證明上註明存根編號和姓名。如果覺得有幫助,就採納了吧。
⑦ 國土局查不到土地證怎麼辦
很多年前在土地局辦的土地證在網上查不到,建侍唯議直接去相關部門咨詢,並且拿上正規證件和當初辦理的耐談掘手續去昌核相關部門去查驗一下。
⑧ 國土局查不到土地證怎麼辦
法律分析:1、土地證過戶找不到原戶主的,最好的辦法是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後,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制發《協助執行通知書》,再向土地登記部門申請辦理過戶登記。
2、土地證的過戶,必須有原產權人(原戶主)的配合協助,沒有原產權人協助的,土地登記部門不予辦理。因原產權人已找不到,所以原產權人不可能履行其協助義務。這種情況下,最好的辦法就是由司法強製取代原產權人的協助履行,因此,起訴就成了首選辦法。
3、因原產權人已找不到了,所以起訴後,法院應當舉絕通過公告送達訴狀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段喊一登記制度。
第二百一十四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正燃姿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時發生效力。
第二百四十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⑨ 宅基地檔案土地局不給查怎麼辦
查看宅基地原始檔案,需攜帶身份證、戶籍簿、婚姻證明等材料到當地土地管理辦公室查看宅基地檔案。繳納查歷源詢費後,出具加蓋公章的證明。其他地方的戶籍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土地管理辦公室辦理。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七條 權利人、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查詢、復制不動產登記資料,肢飢態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提供。有關國家機關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查詢、復制與調查處理事項有關的不動產登記資料。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八條 查詢不動產登記資料的單位、個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說明查詢目的,不得將查詢獲得的不動產登記資料用於其他目的;未經權利人同意,不得泄露查詢獲得的不動產登記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