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單位的人事需要登記新員工的哪些信息
新員工房需要填寫《員工履歷表》。
《員工履歷表》需要填寫新員工的姓名、出生年月、籍貫、住址、身份證號碼、文化程度、婚姻狀況、社會成分、教育經歷、工作經歷、家庭主要成員等內容。新員工根據《新員工報到工作單》要求,待各項工作落實後,於試用期結束時,將此表簽字後,歸檔人力中心。《勞動合同法》第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用人單位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