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身份信息被冒用注冊了公司怎麼辦
身份證被冒用注冊了公司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也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B. 信息被盜用注冊公司怎麼處理
身份信息被冒用注冊了公司,此時可以向登記機關進行投訴,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注冊公司需要有符合法定條件的股東,有公司的住所以及公司共同制定的公司章程等。
《中華人民共和敏稿此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設立公司應當申請名稱預先核敬嘩准。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准,或者公司經營范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應當在報送批准前辦理公司橋迅名稱預先核准,並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公司名稱報送批准。
C. 盜用別人身份證注冊公司該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身份證被他人冒用注冊了公司,建議報警。法律是保護盯猜公民合法權益的,若確實被冒用身份信息而產生不良後果,當事人可通過以下三種途徑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一是要求公安機關立案。二是申請工商局撤銷工商登記。這個涉及工商登記行為的程序合法性問題,如果工商局工商登記行為程序合法,工商局往往不會單方決定撤銷登記。但若確定是被冒用身份信息,可拿著相關資料,當事人到公司注冊所在地工商局申請撤銷公司或者是除名,若有犯罪行為,可要求公安機關參與調查。三是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公司工商登記的具體行政行為,如果公司登記行為確實和當事人沒有關系,結合身份證及其有效期、遺失證明等,可以認定被冒用注或中冊公司時該身份證已經失效。根據筆跡鑒定的材料或者雙方庭審時均認可注冊公司的申請材凱團型料中的簽名均非失主本人簽名,可以證明公司注冊時提供了虛假材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一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八十條 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偽造、變造、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八十條 之一 在依照國家規定應當提供身份證明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的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二百八十條 之二 盜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學歷教育入學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就業安置待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組織、指使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國家工作人員有前兩款行為,又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