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辦理出生證需要什麼
辦出生證明需要的證件:
一、夫妻二人婚後出生的嬰兒
1、需要提供:嬰兒父母或監護人的《出生醫學證明》、《出生醫學證明副頁》;
2、嬰兒父母的《結婚證》和《戶口簿》;
3、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地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必須攜帶雙岩襪雀親另一位的《居民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
二、非婚生嬰兒
嬰兒出生證的辦理應該由公安派出所受理,公安分(縣)局審批。需好伏審核的材料有:
1、申請人父親或母親要求嬰兒申報常住戶口的書面申請;
2、嬰兒的《出生醫學證明》;
3、隨母申報常住地戶口提供產前醫院檢查證明,隨父申報戶口,提供親子鑒定證明;
4、父或母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注意事項
1、填寫《出粗早生醫學證明自填單》所在醫院出具,有部分內容是醫生填好的,個人填寫部分(填錯可以劃掉重寫),填寫完畢後,可以去換正式出生證明。
2、當收到《出生醫學證明》後要認真核對。如發現有填寫錯誤時,應及時向醫院申請換發。《出生證》全部機打,並且內容「原則上不能更改」(這句話是自填單里的原話,好像聽起來還是有可以修改的餘地,但是還是不建議冒險)。
3、《出生醫學證明》是嬰兒的有效法律憑證,要妥善保管。
4、為了保證出生醫學證明有效性,保存時候應該待印章晾乾後妥善保存,不可折疊,撕開,或過塑。
❷ 開出生證明需要什麼
辦理出生證明需要什麼手續
辦理出生證明需要小寶寶的父母親到小寶寶出生的醫院辦理,要准備的資料:1、《准生證》2、父母親雙方的身份證原件(第二代身份證)3、准備好小寶寶的姓名4、填寫好的由出生醫院發給的《出生醫學證明首次簽發登記表》
給孩子開出生證明都需要帶什麼東西
出生醫院辦的話只要寶寶父母親身份證,就是這樣;若母親不能親自辦就要寫委託書;若辦理單位不在本院就要出生醫院出具《出生醫學證明》孝稿首次簽發登記表,住院小結復印件,再就是雙方身份證戶口簿。
辦理出生證明需要什麼證件
辦理出生醫學證明需要的是:
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均需復印);
准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在分娩醫院領取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
希望我的回答能對你有所幫助。
辦理出生證明需要什麼證件
管理機構在出具《出生醫學證明》時,應要求嬰兒父母或監護人出具以下證明材料:
(一)由嬰兒父母或監護人出具的「親子關系聲明」。
(二)該嬰兒與其父母(監護人)親子關系的旁證巧慶孝。旁證為家
庭接生員出具的接生情況證明(同時附家庭接生員考核合格證書復印件),或嬰兒父母或監護人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或單位出具的證明,或親子鑒定證明。證明材料由出具《出生醫學證明》的機構永久保存。
辦理出生證明需要什麼證件
首次簽發《出生醫學證明》,即出生後兩個月內需向該新生兒出生的助產機構提供新生兒父母結婚證、戶口簿,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正反面);加蓋公章的病歷首頁、分娩記錄及加蓋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的《出生信息登記卡》。
超過兩個月,需向轄區內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公室提供母親分娩單位出具的病歷信息復印件(蓋公章)及《出生信息登記卡》(蓋公章);父母戶口簿、結婚證和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正差猛反面)。
超過當年申辦,需提供父母雙方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未申報落戶證明》。無《未申報落戶證明》者,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公室只簽發《出生醫學證明》正本。
備註:出生醫學證明(出生證)的辦理時間:出院
如何辦理:寶寶即將分娩,准媽媽在入院的時候,醫院會要求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為即將到來的寶寶做好《出生醫學證明》的准備。出生證便是寶寶的第一份人生檔案。
自填單一般有以下內容:父母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嬰兒姓名,嬰兒申報戶口地址,母親居住地址,床位號等。如果剛住院時還沒想好寶寶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給寶寶取好大名,不然有些醫院是不會發放《出生證》的。
細節提醒:
*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一定要認真仔細,因為一經填寫、列印,就不得更改。
*當收到《出生醫學證明》後要認真核對。如發現有填寫錯誤時,應及時向醫院申請換發。《出生證》嚴禁塗改,一旦塗改,視為無效。
*《出生醫學證明》是嬰兒的有效法律憑證。要妥善保管。
特別提示:在辦理「出生醫學證明」之前,先要起好寶寶的名字。
出生醫學證明怎麼開需要什麼手續
出生證明是在孩子出生的醫院開具,帶著孩子父母雙方身份證就行
望採納
辦理出生證明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在醫院生育孩子,辦理出生證需要提供的材料是:父母結婚證,父母身份證,孩子准生證。
❸ 辦出生證需要哪些資料
辦出生證需要的資料:父母的身份證、戶口、申請人近期的二寸彩色免冠照片、單位人事部門或街道辦事處出具的《出生證明表》、結婚證、醫院填寫的孩子出生信息表等。出生證的辦理時間在新生兒出生3個月內都可辦理,注意在拿到寶寶的出生證後,要仔細核實,看填寫的部分是不是有錯誤的地方,一旦發現,及時向寶寶出生的醫院說明情況,申請重新換一個。
出生證是由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統一印製,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統一編號,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主管全國出生證工作。出生證必須由批准開展助產技術服務並依法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證》的醫療保健機構簽發滑銀。
注意,為了保證出生醫學證明有效性,保存時候應該待印章晾乾後妥善保存,不可折疊,撕開,或過塑。並且出生證是嬰兒的有效法律憑證,要妥善保管。中國新版出生證明與舊版相比增加了6項防偽標識,在陽光下可以看到若干處隱形的防偽標識。
出生證自填單一般有以下內容:父母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嬰兒姓名、嬰兒申報戶口地址、母親居住地址、床信猛宴位號等。如果剛住院時還沒想好寶寶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出生3個月內,到生產的醫院換取正式出生證明,正式的出生證明需要明確孩子的正式名字,並且一經列印就知模很難更改了。
❹ 辦理出生證需要什麼資料
辦理出生證需要攜帶證件包括: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雙方身份證復印件(需父母雙方正反復印到一張紙上),信息卡(婦幼保健卡),嬰兒的名字需提前定好。辦理出生證明一般正常情況下(父母有準生證,身份證,戶口本),在醫院正規渠道出生的孩子可以直接在醫院辦理出生證明。 另外,出生醫學證明辦理需注意: 1、一般情況下,各大醫院會要求,最好是小孩母親前往辦理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在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時李戚,需要提供旁大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錄入父母姓名、身份證號碼、出生地點、接生機構名稱等信息,且每個孩子的出生醫學證明都有一組唯一的編號。 2、為避免在今後引起不必要的麻煩,父母在給孩子辦理出生醫學證明之前,一定要注意兩個問題:一是父母姓名一定要和身份證上的一樣。二是一定要在孩子出生前就把名字想好。 3、在領取《出生醫學證明》時,一定要認真核實每一個信息,如發現錯誤,應及時向醫院申請換發。
《出生醫學證明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要求補發,應向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或委託管理機構。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交如下材料: (一)原《出生醫學證明》簽發單位提供的新生兒出生醫學記錄及原《出生醫學證明》編號的證明。 (二)父母雙方戶口簿及身份證。經核實運擾豎情況屬實給予補發,同時登記備案。 未辦理戶籍手續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的,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辦理戶籍手續後遺失的,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具體補發程序由各地衛生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補發《出生醫學證明》的相關資料由補發機構登記備案,永久保存。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生醫學證明》視為無效: (一)手寫《出生醫學證明》未用鋼筆或碳素筆; (二)《出生醫學證明》被塗改,填寫字跡不清或項目填寫不清,有關項目填寫不真實的; (三)私自拆切《出生醫學證明》副頁; (四)《出生醫學證明》未加蓋出生醫學證明專用章; (五)非法印製的《出生醫學證明》; (六)《出生醫學證明》用機構公章、財務章等代替。
❺ 出生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1、嬰兒《出生醫學證明》,原件1份;
2、父母雙方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1份;
3、父母的結婚證(原件、復印件各1份)或非婚生情況說明;
4、落戶集體戶或非親屬掛靠的,需提供單位或戶主同意落戶證明,原件1份:
5、非婚生育申請隨父落戶或婚生申請隨《出生醫學證明》未登信息一方落戶的,提供具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原件1份;
6、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提供父母雙方簽署嬰兒民族成份確認書,原件1份;
嬰兒出生後一個月以內,由嬰兒的監護人或者戶主向嬰兒父親或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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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的注意事項
1、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所在醫院出具,有部分內容是醫生填好的,個人填寫部分(填錯可以劃掉重寫),填寫完畢後,可以去換正式出生證明。
2、當收到《出生醫學證明》後要認真核對。如發現有填寫錯誤時,應及時向醫院申請換發。《出生證》全部機打,並且內容「原則上不能更改」。
3、《出生醫學證明》是嬰兒的有效法律憑證,要妥善保管。
4、為了保證出生醫學證明有效性,保存時候應該待印章晾乾後妥善保存,不可折疊,撕開,或過塑。
5、辦理孩子的出生證明必須到孩子出生的醫院進行辦理,並且辦理要及時,按照醫院規定的辦理時間進行辦理,有的是在孩子大人出院的一個月內進行辦理,有的可慶亮能時間長一點,但一定注意辦理的時間。
6、給孩子辦理出生證明自然要帶著孩子起好的名字,孩子的名字一定要經過男女雙方的商量決定,出生證明一旦辦理發放是無法更改的,會有不必要的麻煩,還有避免一方做主,另一方不知道,引起家庭糾紛矛盾。
7、辦理的時候需要攜帶孩子父母的身份證,不需要帶戶口本,身份證上面的名字出生日期等信息要和住院時輸入的信息名字相符合,身份局蔽證必須是有效的二代身份證。
8、辦理出生證明需嬰兒父母親自辦理。如嬰兒父母不能親自辦理,委託他人代辦需寫一份委託書,並帶齊雙方證件。
對於新生兒的父母來說,需要在孩子出生後的2天至2個月內,到醫療保健機構為孩子辦理出生醫學證明。需要注意的是,給孩子辦出生證明之前,需要給孩子取好名字。在桐差州辦理好出生證明之後,可以帶著此證明等的材料為孩子辦理落戶手續。
❻ 辦理出生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1、雙親家庭提供家長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的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2、單親家庭,無法了解孩子父親(或母親)的相關信息的,應由孩子母親(或父親)或由其監護人寫出有關情況說明,並簽字和加蓋手指紋印。其他材料與雙親家庭相同。
一、辦理出生證明需要什麼材料
從2014年1月1日起,我國啟用新版《出生醫學證明》(第五版),舊版《出生醫學證明》簽發日期於2013年12月31日截止。出生證明怎麼開?
1、辦理時間:在新生兒出生3個月內都可辦理。
2、材料
(1)雙親家庭
提供家長雙方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的原件及復印件等材料。
(2)單親家庭
無法了解孩子父親(或母親)的相關信息的,應由孩子母親(或父親)或由其監護人寫出有關情況說明,並簽字和加蓋手指紋印。其他材料與雙親家庭相同。
3、辦理程序
(1)到孩子出生所在的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記錄》。
(2)自填單一般有以下內容:父母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嬰兒姓名,嬰兒申報戶口地址,母親居住地址,床位號等。如果剛住院時還沒想好寶寶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給寶寶取好大名,不然有些醫院是不會發放《出生證》的。
二、辦理出生證明注意事項
1、填寫《出生醫學證明自填單》一定要認真仔細,因為一經填寫、列印,就不得更改。
2、當收到《出生醫學證明》後要認真核對。如發現有填寫錯誤時,應及時向醫院申請換發。《出生證》嚴禁塗改,一旦塗改,視為無效。
3、《出生醫學證明》是嬰兒的有效法律憑證。要妥善保管。
4、在辦理出生醫學證明」之前,先要起好寶寶的名字。
三、出生證明丟了怎麼辦
《出生醫學證明》因遺失、被盜等喪失原始憑證的情況要求補發的,取得原簽發單位有關出生醫學記錄證明材料亮物後,向所在地縣(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發。縣(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申請後,經核實,情況屬實的給予補發《出生醫學證明》並加蓋出生醫學證明補發專用章。
具體辦法:未報戶口前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者,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副頁;已辦理戶籍手續後遺失《出生醫學證明》者,只補發《出生醫學證明》正頁。
補發《出生醫學證明》須提供由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出具的親子關系聲明」;該兒童與其父母(監護人)親子關系的旁證;接生人員出具的接生情況證明,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冊散任何一方戶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員會或單位出具的證明;父母或監護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補發《出生醫學證明》只適用於1996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嬰兒。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一律不予補發《出生醫學證明》。如出國等需要出生醫學證明,以公證部門出具的出生公證敬姿液書」作為合法有效證件。
在辦理出生證明的時候需要先起好新生兒的姓名,辦理好後請妥善保管,這是嬰兒合法存在的有效法律憑證。去辦理時,要在出生3個月內辦理,超過三個月需要進行親子鑒定才能夠辦理,希望各位家長們重視起來,辦理出生證明需要什麼材料,都要拿齊盡早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