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企業信息公示網,顯示開庭信息,但對方撤訴了,多久能消
消除周期一個月左右。
消除的前提是案件已經完結(乎液有結案證明或者和解證明),還有就是刑事案件不能修復。
如果您的企業已經解決了訴訟問題,可以直接登錄全國企業公示系統網站進行更正。企業已解決訴訟問題者頃消,但部分網站仍有開庭公告首知等信息。這個時候你只需要在這個網站上進行投訴就可以了。
『貳』 訴訟記錄多久消除
首先一般企業訴訟記錄都是能消除的,消除周期一個月左右,消除的前提是案件已經完結(有結案證清芹前明或者和解證明),還有就是刑事案件不能修復。『叄』 企業結案後多久會消失
案件判決書信卜世息無法消除,執行信息可以隨時消除。
公司與他人之間發生爭議糾紛,被他人起訴到法院。法院作出判決後,拍州公司已經按照法院判決書確定的內容履行義務,與公司型賀肢有關的官司在法院已經結案。法院上網的判決書信息不會消除,保全或者執行信息在結案後會及時消除。
『肆』 結案後失信人名單解除需多久
失信名單一般需要滑液一至三年才能消除,但是如果失信人員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的,就可以申請解除失信人員名單。履行義務的途徑有:1、法院途徑:即和執行法官聯系,把費用給法院,由法院再給付對方,給付完畢。2、債權人途徑: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
《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二條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第二項至第信隱物六項規定情形的,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期限為二年。被執行人以暴力、威脅方法妨礙、抗拒執行情節嚴重或具有多項失信行為的,可以延長一至三年。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攜碧失信信息。
『伍』 企業被執行記錄應該怎麼消除 主要在企查查的平台上
無法消除,而且消除也沒用。
查詢企業被執行記錄,首先記錄源來自法院官方記錄的網路公開,然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網也會收錄,企查查、天眼查等各(民營)app抓取到這些信息並公開在自己的平台上。
假如企查查消除了這個記錄,而其他平台有記錄,對企查查來說,它將會因為被查企業信息不全而丟失客戶。
所以從源頭起,讓法院撤下公告文書,才可能消除。難度極大
一、執行筆錄是人民法院執行員、書證員,依照法定執行程序,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及其他司法文書中規定的執行事項,採取強制措施時,將執行人情況詳實地記錄下來的一種司法文書。
二、由三部分組成:首部。寫明標題,執行的時間(起止年月日時分)、地點(執行當時的具體場所),執行人員、記錄員(姓名、職務)、申請人、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職務、工作單位、住址,如系機關、團體、事業、企業單位,註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在場人(姓名、性別、年齡職業或職務、單位、住址),執行標的(執行對象),寫明被申請人的財產。筆錄內容。記明執行的程序、根據、組織和對象(執行標的物),執行異議,協助執行,妨害執行行為的控制措施;申請執行、移交執行和委託執行的情況;所採取的執行措施;執行程序中的和解;執行中止和終結;執行回轉尾部。執行人、記錄人、在場有關人員簽名或蓋章。
三、第九條不應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撤銷失信信息。記載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準確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正失信信息。
『陸』 撤訴後企查查記錄多久消除
案件撤訴後記錄多久消撤訴以後,案件結束,法院會將相關的材料歸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條民事案件的審判權由人民法院行使。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民事案件獨立胡蔽擾進行審判,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並辯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褲旦三條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柒』 被執行人結案後多久會消除徵信
失信被執行人結案後,一般依當事人申請,受理申請後3
5個工作日可以刪除。只要失信人履行債務後,當事人便可以申請將其失信名單刪除。一般經審查,任務為申請符合規定,會按流程審批刪除,確定刪除到刪除,大約1
2天即可辦完。
一、失信被執行人怎麼消除
1、因為你已經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可以申請法院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2、人民法院應當將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向政府相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及行業協會等通報,供相關單位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在政府采購、招標投標、行政審批、政府扶持、融資信貸、市場准入、資質認定等方面,對失信被執行人予以信用懲戒。
3、失信被執行人是國家機關、國有企業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失信情況通報其上級單位或者主管部門。
二、被執行人轉移資產怎麼辦
1、第三人與被執行人有隸屬關系且無償接收被執行人財產,導致被執行人無能力履行債務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追加或執行。
2、第三人與被執行人無隸屬關系時,被執行人放棄對第三人到期債權或無償轉移財產的,申請人依法享有撤銷權。
3、我們可以了解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並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三、被執行公司沒錢怎麼辦
1、法院執行企業賬戶沒錢,可以查封扣押機器設備、原料產品等。
2、如果確實沒有可以執行的財產,可以裁定中止執行,待發現可以執行的財產再啟動執行。
3、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
第十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一)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通過網路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有納入期限的,不適用前款規定。納入期限屆滿後三個工作日內,人民法院應當刪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後,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後六個月內,申請執行人申請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捌』 變更公司登記被起訴過民事訴訟結案後,多久消除記錄
變更公司登記被起訴過民事訴訟結案悶寬後,多久消除記錄
一般在執行完畢後的三個工作日內消除,特殊情況除外。不應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市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FA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撤銷失信信耐信息。
記載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準確的,FA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昌罩輪內更正失信信息
『玖』 被執行人徵信,結案後,徵信上能消除嗎,要多久
個人信用記錄不會跟隨一生,但是個人信用記錄會記錄近5年的個人信用情況。如果想要消除我們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正確的方法是產生良好的信用記錄覆蓋不良記錄。
因為不良信用記錄會影響自己以後的申請貸款,因此一定要維護好自己的個人信用記錄。申請了個人貸款或者使用信用卡的朋友,一定要多加留意自己是否有按時足額的還款,否則逾期還款就會造成不良信用記錄。
國務院法制辦公布的《徵信管理條例(第二次徵求意見稿)》就規定:徵信機構對採集的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為5年,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計算;超過5年的,徵信機構應予刪除。
如果信用報告中確實有負面信息,也不要氣餒。這些信息經過一定年限以後就會從信用報告中刪除,而且,只要個人在以後的信用活動中做到誠實守信,隨著時間的推移,新的、良好的記錄會逐漸刷新、替代舊的、負面的記錄。
『拾』 列入失信被執行人,結案後多長時間才能消除
失信被執行人,結案了名單,一般依當事人申請,受理申請後3-5個工作日可以刪除。欠債還錢,只要失信人履行債務後,當事人便可以申請將其失信名單刪除。一般法院經審查,任務為申請符合規定,會按流程審批刪除,確定刪除到刪除,大約1-2天即可辦完。
法律分析
只要滿足刪除條件後就能立即刪除,一般來講,失信被執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有關信息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中刪除:(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二)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的;(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而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5年內還可以提起信用修復功能,針對一些真誠告別失信行為的單位和個人,希望獲得重新得到社會信任的機會,對失信行為進行改正,未至科技公信力平台提供信用修復申請功能,失信單位或企業,通過上傳代理人身份證、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身份信息,並填寫信用修復信息申請表,可以發起信用修復申請。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十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一)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通過網路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有納入期限的,不適用前款規定。納入期限屆滿後三個工作日內,人民法院應當刪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後,被執行人具有本規定第一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刪除失信信息後六個月內,申請執行人申請將該被執行人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