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時間的掌握什麼是內部信息 什麼是外部信息
內部信息是指可以從企業內部獲取的財務信息、外部信息是指可以從企業外部獲取的信息。
內部信息是指可以從企業內部獲取的財務信息,主要包括企業的財務報告。
外部信息是指可以從企業外部獲取的信息,主要包括國家宏觀政策信息,國家財會法律法規信息,國家綜合職能部門的信息,社會中介機構的信息,書報期刊的信息等。下面對財務分析內部信息財務報告進行簡要的介紹。
B. 心理學中人估計時間的依據包括哪些
包括外部信息和內肢世部信息兩個部分:
外部信息包括計時工具(時鍾、日歷等歷兄肢)、宇宙環境的周期性變化(如年輪、太陽升落、月亮盈虧、晝夜交替、四季輪回等)。
內部信塵慧息是指機體內部的一些有節奏的生理過程和心理活動,如心跳、呼吸、消化及記憶表象的衰退等,以及生物鍾、神經細胞的某種狀態等等。
C. 理解自己所在部門涉及的內部信息和外部信息分別有哪些
分別有公務活動、內部管理、戰略目標、經濟形勢。
會計信息的外部使用者有:
稅務、銀行、投資人等。
稅務是知道企業應該納稅情況,銀行一般是作為債權人要了解企業的經營情況、投資人關心自己的投資的升值情況。
內部使用者主要是企業的領導,他們要了解企業的經營情況。
稅務要防止企業偷稅,銀行如果看企業經營情況不好會提前收回企業的貸款,投資人如果看企業經營不好就會撤回投資。
至於企業管理者當然是通過會計信息了解企業的經營情況。
D. 員工涉密內部信息如何界定
問鍵辯飢題問的不準確,內部信息如果你指的是等級,那就不屬於涉密信息,也就談不上員工涉密……如果內部信息你指的是信息的一種相對於外部信息的屬性,那就要界灶畝定信息的涉密等稿返級,制定保密期限,明確知悉范圍,之後按照涉密信息來管理
E. 公司內部資料屬於什麼信息資源
2.2.1企業內部信息的收集通過企業內部各部門收集信息與市場有關的企業內部信息源,主要是企業自己搜集、整理的市場信息、企業產品在市場銷售的各種記錄、檔案材料和歷史資料,如客戶名稱表、購貨銷貨記錄、推銷員報告、客戶和中間商的通訊、信件等。企業內部各部門在收集本部門信息的同時,必須收集行業及競爭對手的相關信息。
2.2.1企業內部信息的收集
(1)通過企業內部各部門收集信息
與市場有關的企業內部信息源,主要是企業自己搜集、整理的市場信息、企業產品在市場銷售的各種記錄、檔案材料和歷史資料,如客戶名稱表、購貨銷貨記錄、推銷員報告、客戶和中間商的通訊、信件等。這部分信息主要由企業各職能部門[包括銷售部門、生產部門、供應(采購)部門、R&D(Research and Developrent,即研究與開發)部門、財務部門、人力資源部門等]協調開展信息收集、分析、加工工作。企業資源信息中的絕大部分都屬於企業內部信息。企業內部各部門在收集本部門信息的同時,必須收集行業及競爭對手的相關信息。例如,營銷部門收集市場銷售方面的信息,應包括本企業、行業、整個市場和競爭對手市場銷售的信息;研究開發部門在收集信息時,要對競爭對手的技術有非常清晰的了解,並善於通過各種展銷會、學術研討會、競爭對手的產品發布會、互聯網等渠道獲取技術方面的信息。
(2)通過企業內部圖書資料部門收集信息
企業內部圖書資料部門一般能提供三個方面的資料:公開出版物、非公開出版物和企業內部文檔。公開出版物,如報紙和專業雜志、行業協會出版物、產業研究報告、政府出版物、工商企業名錄、產品樣本、產品名冊等;非公開出版物,如專業會議的會議記錄、展覽會上獲得的有關資料等;企業內部文檔,如企業組織、規章制度、產品標准、上下發文等。
F. 政務公開選項中內部管理信息指什麼
圖片來自網路,如有版權請聯系刪除G. 公安內部信息是指公安機關在依法履行職務過程中採集生成的信息對還是錯
公安機關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管理規定
鎮安縣辦公室 2020-05-29 17:49
第一條 為了規范管理公安機關收集的公民個人信息,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維護公民合法權益,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加強網路信息保護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公民個人信息,是指公安機關依法履行職責收集的,以電子數據、紙質資料等形式記載的,識別公枯棚舉民個人身份和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信息。
第三條 公安機關應當按照合法、必要、准確、安全的原則收集管理使用公民個人信息,保護公民的個人隱私和合法權益。
第四條 公安機關應當明確所收集的公民個人信息在傳輸、存儲、使用、維護等環節的安全管理責任,規范工作流程和操作要求,保證信息安全。
第五條 公安機關應當規范准確收集公民個人信息,發現公民個人信息不準確的,應當及時予以更正或者刪除。更正或者刪除不準確的公民個人信息,應當經過審批並留存操作日誌。公民個人信息更正或者刪除前已經進行數據交換的,更正後應當重新進行數據交換;刪除後應當及時向原數據接收單位通報。
公民申請更改個人信息的,收集該信息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核查。確有錯誤或者確需更新的,應當按照前款規定處理;經核實無誤的,應當告知申請人。
第六條 公安機關應當妥善保管含有公民個人信息的記錄、資料、物品,依照有關規定應當移交、銷毀的及時移交、銷毀,防止公民個人信息泄露。
第七條 公安機關應當對公民個人信息實行分級存儲管理,對不同等級的信息建立完善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條 對通過視頻監控和其他技術監控系統收集的公民個人信息,公安機關應當明確安全保管單位和存儲期限。
第九條 通過網吧上網登記、旅店住宿登記等方式向公安信息通信網傳輸公民個人信息,應當符合公安信息通信網邊界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
第十條 因偵辦案件、行沒碧政管理等執法需要,經授權可以對收集的公民個人信息進行查詢、比對、統計、研判。非因執法需要並經授權,公安機關任何部門和人員不得使用公民個人信息。
第十一條 公安機關應當規范公民個人信息的使用許可權,確定授權主管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相關部門及其和州民警分類分級授予使用許可權。
第十二條 公安機關應當定期檢查公民個人信息使用授權。部門職能調整、民警工作崗位變動或者調離公安機關的,應當及時變更或者撤銷使用授權。
第十三條 使用公民個人特定信息按照規定需要審批的,應當嚴格履行審批程序;未經批准,嚴禁使用。
第十四條 公安民警訪問存儲公民個人信息的系統,應當實行身份認證、訪問控制、安全審計,並留存操作日誌。
第十五條 公安機關通過互聯網開展行政審批事項查詢、車輛交通違法查詢等公民個人信息的社會化應用,應當符合公安信息通信網邊界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並採取嚴格的技術防範措施,防止經由互聯網泄露公民個人信息。
第十六條 公安民警因工作需要將含有公民個人信息的記錄、資料、物品帶離公安機關的,應當妥善保管,防止信息泄露。發生信息泄露的,責任民警應當立即向所屬公安機關報告,並採取補救措施。
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向其他機關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應當符合《關於建立實名制信息快速查詢協作執法機制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要求。
第十八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公安機關申請公民個人信息查詢、核對、證明服務的,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的對象、范圍、條件、程序提供。不符合規定的,不得提供。
第十九條 對向公民個人信息管理使用提供技術支持的其他單位和人員,公安機關應當嚴格審核,與其簽署保密協議,並加強日常監督管理。
第二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分:
(一)對不準確的公民個人信息不及時更正或者刪除的;
(二)使用公民個人信息應當履行審批程序而未履行的;
(三)將個人數字授權證書、用戶名、密碼私自轉借他人使用的;
(四)違規授權使用公民個人信息的;
(五)違反本規定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責任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編造虛假公民個人信息的;
(二)篡改、毀損公民個人信息的;
(三)故意或者過失泄露公民個人信息的;
(四)出售、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
第二十二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公安局可以根據本規定,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本規定實施前關於管理公民個人信息的規范性文件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准。
H. 商品信息的商品信息的種類
根據不同的管理目的和需要,可以把商品信息按照來源、內容、發生時間寸表現形式等不同標志進有分類。
(一)按照來源分類。
商品信息可以分為原始信息和加工信息兩類。原始信息是指未經加工的,有關商品生產、流通、消費活動的原始數據單據和記錄,又稱一次信息,它是最基本、最經常的信息;對原始信息按生產經營者或消費者、用戶的既定目標和要求,進一步加工整理後,就成為加工信息,也可稱為二次信息或三次信息,二次信息是在轉換一次信息過程中產生的信息,如信息索引、各種統計報表、經濟合同等。三次信息是對二次信息再加工後的信息,通常以綜述、報道、分析報告等形式表現出來。
商品信息也可分為內部信息和外部信息兩類。內部信息是指企業內部商品生產或流通方面的有關資料和數據,主要由計劃、會計、統計、技術、質檢、銷售等業務部門收集貯存。外部信息是從企業外部環境傳遞到企業的各種商品信息,例如各國和本國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國內外市場供求情況;同類商品的比較;同行業競爭情況等信息。
商品信息還可分為宏觀信息和微觀信息兩類。宏觀信息是指反映商品活動狀態和方式全貌的信息,如各種商品總的供求狀況、質量水平、產業政策和產業結構的變化、消費結構的改變、社會商品購買力等,這種信息的綜合性強,反映商品的經濟活動總量,主要為國家和地方的宏觀決策與控制服務。微觀信息是反映單個企業或個別商品的生產經營情況的信息。它們數量大,時效性強,主要用於企業的微觀決策與管理活動。
(二)按照內容分類。
商品信息可分為商品供求信息、商品技術信息、商品管理信息、商品生產經營環境信息和商品消費信息等。
1.商品供求信息,是商品供給信息、價格信息、流通渠道信息以及商品需求信息的總和,商品供給信息包括商品質量、品種、規格、式樣,花色,數皿,服務方式;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應用情況;新商品的技術現狀和發展趨勢;商品的包裝、商標、使用說明;消費者對商品的印象和評價;商品廣告等等。商品價格信息包括商品的出廠、批發、零售價格;商品定價標准;商品之間的比價、地區差價、季節差價;消費者對商品價格變動的反應等等。流通渠道信息包括商品包裝、儲存、運輸情況;商品分銷渠道、方式;批發商、零售商的銷售情況;消費者或用戶對零售商,代銷商的印象;推銷方式和售後服務等等。商品價格信息和流通渠道信息都直接影響市場商品供求的變化。商品需求信息包括某種商品現有和潛在的購買人數;購買者的慾望和動機以及習慣;購買方式;同類商品銷售數量;同類企業的同類商品的市場佔有率;消費者對同類商品不同品朴、質量等級、檔次、包裝的偏好、評價和建議;某類商品的消費者類型(年齡、性別、民族,職業等)分布;收入和消費水平分布等等。
2.商品技術信息,包括新發明和專利技術;商品新結構的設計或新配方;先進工藝流程;新設備、新技術和新材料;新商品研製開發等等。
3.商品管理信息,依據企業管理活動的三個環節——計劃決策、組織指揮與控制監督,又可分為決策信息、作業信息和控制信息。決策信息是在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中,企業為確定商品生產經營目標、方針和計劃所需得到的信息。決策信息主要來自企業外部環境,如國家有關政策、法令;商品產銷的中長期預測;同行業競爭策略等。但只有將外部信息同內部信息結合起來,才能科學地制定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戰略計劃。作業信息是指日常企業內部各環節間的信息流動及各環節業務活動所必需的信息,如生產車間的作業計劃執行情況;銷售活動中的每日銷量變化等。控制信息是企業管理者按預定目標控制企業活動,協調各生產經營環節,以克服企業活動的偏差,保證企業正常運營的信息。
4.商品生產經營環境信息,是指由於外部影響商品生產經營的各種因素變化而形成的信息。它包括政治環境信息,如國家重大方針、政策的變化;法律、法令、經濟計劃的頒布;國際間的政治和軍事沖突等等。經濟環境信息,如人口、收入的變化;物價水平和消費水平的變動;整個國民經濟結構的調整;國際間的經濟或貿易制裁等等。社會文化環境信息,如教育程度、文化水乎、職業構成、風俗習慣,等等。
5.商品消費信息,包括商品生產經營者對商品(尤其是新商品)消費的科學指導;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法律、法規;商品的質量抽查公報;商品改進措施和建議等等。
(三)按發生時間分類。
商品信息分為歷史信息、實時信息和預測信息。
1.歷史信息,是對已發生過的商品及其運動事實的描述和iq2價,如某類商品的發展史、品種沿革、升級換代情況;生產工藝的變革等等。掌握商品歷史信息,對於了解過去,指導現在的商品生產經營活動,預測未來商品及其生產經營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實時信息,又稱現狀信息,是一定時點正在發生的商品運動狀態和方式的反映,如正在生產或流通或消費過程中的商品情況;正在制定或實施的有關商品及其生產、流通、消費活動的有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等等。這種信息的時效性很強,必須善於捕捉和利用。
3.預測信息,又稱未來信息,是指對商品未來運動狀態和方式的預測預報。它根據預測時間的長短,又分為近期、中期或長期預測信息三種。時間長短的劃分並沒有—定標准,應根據所研究對象的變化速度、影響深遠程度和作用范圍來確定。通常,近期預測信息為1年或1年以下,中期預測信息汾1年至4年,長
期預測信息為5年至10年或者更長。由於距現實的時間越長,因素的可控性越差,特別是科學技術進步迅速,所以近期預測信息准確性較高,而中期、長期預測往往只能描述其發展方向,預報時間越長,准確性就越差。
(四)按表現形式分類。
商品信息可分為文件信息、聲像信息和實物信息。文件信息一般有商品標准、商品法規、商品情報資料、市場行情資料,以及各種經濟合同、簡訊、報告等等。聲像信息有錄音、錄像、磁碟、光碟、電視、廣播、傳真、電話等等。實物信息有客商來樣加工的實物樣品、商品展覽、展銷、商品陳列、時裝設計大賽與時裝表演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