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想問內幕信息知情人有哪些
內幕信息知情人有:
1、發行股或橡票或者公司債券的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及有關的高級管理人員;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
3、發行股票公司的控股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
4、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證券交易衫脊旁信息的人員;
5、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的職責對證券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等。
【法律依據】
根據《證券法》第69條,內幕信息是指證券交易活動中,涉及公司野歲的經營、財務或者對談公司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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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內幕交易罪中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員的范圍應如何認定
法律分析: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並規定內幕冊山拿信息、知情人員的范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八十條 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利用未公開州搭信息交易罪,並規定內幕信息、知情人員的范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四條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唯滑的知情人包括相關公司人員、證券監管人員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叄』 內幕信息知情人有哪些
內幕信息知情人敗跡員:
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輪枯鄭幕信息的人員中國證監會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七十四條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3)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4)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5)證券監臘頌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6)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7)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肆』 證劵交易中,內幕知情人包括哪些
你好,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3)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4)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5)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6)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7)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伍』 關於上市公司建立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的規定內容
關於上市公司建立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
第脊腔一條 為完善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內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範和打擊內幕交易等證券違法違規行為,根據《證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內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證券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的有關人員。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內幕信息,是指根據《證券法》第七十五條規定,涉及上市公司的經營、財務或者對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
第四條 內幕信息知情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負有保密義務。
第五條 上市公司應當根據本規定,建立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對內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及在內幕信息依法公開披露前的內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記管理作出規定。
第六條 在內幕信息依法公開披露前,上市公司應當按照本規定填寫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必備項目見附件),及時記錄商議籌劃、論證咨詢、合同訂立等階段及報告、傳遞、編制、決議、披露等環節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名單,及其知悉內幕信息的時間、地點、依據、方式、內容等信息。
第七條 上市公司董事會應當保證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真實、准確和完整,董事長為主要責任人。董事會秘書負責辦理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記入檔事宜。
上市公司監事會應當對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第八條 上市公司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研究、發起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項,以及發生對上市公司股價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時,應當填寫本單位內幕信息知情人的檔案。
證券公司、證券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接受委託從事證券服務業務,該受託事項對上市公司股價有重大影響的,應當填寫本機構內幕信息知情人的檔案。
收購人、重大資產重組交易對方以及涉及上市公司並對上市公司股價有重大影響事項的其他發起方,應當填寫本單位內幕信息知情人的檔案。
上述主體應當根據事項進程將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分階段送達相關上市公司,但完整的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的送達時間不得晚於內幕信息公開披露的時間。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六條的要求進譽培行填寫。
上市公司應當做好其所知悉的內幕信息流轉環節的內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記,並做好第一款至第三款涉及各方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的匯總。
第九條行政管理部門人員接觸到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的,應當按照相關行政部門的要求做好登記工作。
上市公司在披露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要求需經常性向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送信息的,在報送部門、內容等未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下,可將其視為同一內幕信息事項,在同一張表格中登記行政管理部門的名稱,並持續登記報送信息的時間。除上述情況外,內幕信息流轉涉及到行政管理部門時,上市公司應當按照一事一記的方式在知情人檔案中登記行政管理部門的名稱、接觸內幕信息的原因以及知悉內幕信息的時間。
第十條 上市公司進行收購、重大資產重組、發行證券、合並、分立、回購股份等重大事項,除按照本規定第六條填寫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外,還應當製作重大事項進程備忘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籌劃決策過程中各個關鍵時點的時間、參與籌劃決策人員名單、籌劃決策方式等。上市公司應當督促備忘錄涉及的相關人員在備忘錄上簽名確認。
第十一條 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中應當包括對公司下屬各部門、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上市公司能夠對其實施重大影響的參股公司的內幕信息管理的內容,明確上述主體的內部報告義務、報告程序和有關人員的信息披露職責。
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中應當明確內幕信息知情人的保密義務、違反保密規定責任和通過簽訂保密協議、禁止內幕交易告知書等必要方式將上述事項告知有關人員等內容。
第十二條 上市公司根據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對內幕信息知情人買賣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情況進行自查。發現內幕信息知情人進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或者建議他人利用內櫻虛衫幕信息進行交易的,上市公司應當進行核實並依據其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對相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並在2個工作日內將有關情況及處理結果報送公司注冊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第十三條 上市公司應當及時補充完善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信息。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自記錄(含補充完善)之日起至少保存10年。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可查詢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
上市公司進行本規定第十條所列重大事項的,應當在內幕信息依法公開披露後及時將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及重大事項進程備忘錄報送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所可視情況要求上市公司披露重大事項進程備忘錄中的相關內容。
第十四條 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根據《上市公司現場檢查辦法》的規定,對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建立、執行和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保管情況進行現場檢查。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可以對上市公司及相關主體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等監督管理措施;情節嚴重的,可以認定相關人員為不適當人選,或者對其採取市場禁入措施:
(一)未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建立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
(二)未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報送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重大事項進程備忘錄;
(三)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重大事項進程備忘錄有虛假、重大遺漏和重大錯誤;
(四)拒不配合上市公司進行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
中國證監會依照前款規定採取監督管理措施,涉及國有控股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東的,通報有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
發現內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內幕信息、進行內幕交易或者建議他人利用內幕信息進行交易等情形的,中國證監會將對有關單位和個人進行立案稽查,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六條 本規定自2011年11月25日起施行。
附件: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格式(略)
『陸』 內幕交易罪中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員的范圍應如何認定
《刑法》第一百八十條規定了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並規定內幕信息、知情人員的范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根據《證券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相關公司人員、證券監管人員以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中國證監會是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依法行使監督管理全國證券期貨市場、維護證券期貨市場秩序的行政職能。《證券法》賦予中國證監會對內幕信息、知情人員等的認定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中國證監會《關於整治非法證券活動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對非法證券活動是否涉嫌犯罪,由公安機關、司法機關認定;公安機關、司法機關認為需要有關行政主管機關進行性質認定的,行政主管機關應當出具認定意見。所以中國證監會在法定職權范圍內對內幕信息、知情人員出具認定意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八十條 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在涉及證券的發行,證券、期貨交易或者其他對證券、期貨交易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證券,或者從事與該內幕信息有關的期貨交易,或者泄露該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上述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年以下昌嘩灶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內幕信息、知情人員的范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
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業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的從業人員以及有關監管部門或者行業協會的工作人員耐扮,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蘆森的內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信息,違反規定,從事與該信息相關的證券、期貨交易活動,或者明示、暗示他人從事相關交易活動,情節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柒』 內部信息知情人的規定
法律分析:1.規定董事長、董事會秘書等應當對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簽署書面確認意見;要求上市公司根據重大事項的變化及時補充報送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及重大事項進程備忘錄。2.授權證券交易所對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斗知差情人檔案填報所涉重大事項范圍、填報具體內容、填報人員范圍,對需要製作重大事項進程備忘錄的事項、填報內容等作出具體規定;同時要求證券交易所應當將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及重大事項進程備忘錄等信息及時與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共享。3.要求證券公司、律師事務所等證券服務機構協助配合上市公司及時報送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及重大事項進程備忘錄,並依照相關執業規則的要求對相關信息進行核實。
法律依據: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
第四條 內幕信息知情人在內幕信息公開前負有保密義務。
第五條 上市公司應當根據本規定,建立並完善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對內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及在內幕信息依法公開披露前內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記管理作出規定。
第六條 在內幕信息依法公開披露前,上市公司應當按照規定填寫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空皮,及時記錄商議籌劃、論證咨詢、合同訂立等階段及報告、傳遞、編制、決議、披露等環節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名單,及其知悉內幕信息的時間、地點、依據、方式、內容等信息。內幕信息知情人應當進行確認。
證券交易所根據內幕交易防控需要,對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填報所涉重大事項范圍、填報的具體內容、填報猛寬人員范圍等作出具體規定。
『捌』 新《證券法》中,內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圍有何變化
新《證券法》擴大內幕信息知情人范圍,新增發行人,發行人實際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因與公司業務往來可以獲取公司有裂蘆關內幕信息的人員,指者上市公司收購人或者重大資產交易方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肆逗帶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等。
『玖』 內部知情人的范圍
法律分析:內幕信息知情人,一般是以是否知悉對證券的市場價格有重大影響的尚未公開的信息為標准,並不局限於公司內部人員,還包括外部由於拿彎工作性質或所任職務而知悉內幕信息的人員,以及相關公司本身,具體而言:
一是發行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是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是發行人控股或者實際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是由於所任公司職務或者因與公司業務往來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是上市公司收購人或者重大資產交易方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
六是因職務、工作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證券交易場所、證券公司、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是因職責、工作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
八是因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上市公司及其收購、重大資產交易進行管理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有關主管部門、監管機構的工作人員。
九是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可以獲取內幕信息的其他人員。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七十四條 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州姿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六)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冊敏絕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