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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中醫信息工程學院在哪個校區

發布時間:2023-05-11 01:08:13

A. 贛南醫學院醫學信息工程學院在哪個校區

贛南醫學院醫學信息工程學院在黃金校區。根據查詢贛南醫學院官網介紹得知,改薯贛南醫學院信息工程學院位於醫學纖返院路1號贛南醫學院黃金校區綜合樓724室,是公辦本科專業,在江西省排名核豎者第二。

B. 蘭州信息科技學院總共有幾個校區(各專業新生在哪個校區)

蘭州信息科技學院 總共有1個校區,即校本部校區,該校是由教育部批准設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同時也是甘肅省首批應用技術大學轉型發展試點院校。
一、蘭州信息科技學院總共有幾個校區
蘭州信息科技學院 總共有1個校區,地址在甘肅省蘭州市蘭州新區海河街6號。

二、蘭州信息科技學院簡介
蘭州信息科技學院 是由教育部批准設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同時也是甘肅省首批應用技術大學轉型發展試點院校。學校前身是 蘭州理工大學 2002年創辦的 蘭州理工大學 技術工程學院,2021年3月,作為甘肅省首批通過教育部評估考核達標的獨立學院,學校正式轉設更名為 蘭州信息科技學院 。

學校位於甘肅省蘭州市,校園佔地面積1026畝,採用美式書院建築風格,著力打造智慧校園、平安校園和人文校園。學校師資力量雄厚,教學儀器設備先進,辦學基礎設施優良,擁有功能完備的工程訓練中心、大型體育場館以及完善的生活服務保障設施,為廣大莘莘學子營造了優美宜人的學習和生活環境。

辦學20年來,學校秉承「求是、礪志、篤行」的校訓精神,堅持「以父母之心育人,幫助學生成就夢想」的辦學理念,依託雄厚的辦學資源優勢,形成了規模適度、特色鮮明的辦學體系。學校下設8個二級學院及工程訓練中心,專業設置以工為主,經、管、文、理協調發展,突出新工科、新商科、新文科背景下的產教融合,立足國際工程教育認證標准,進行高規格、高質量的應用型人才培養。

學校現有42個本科專業,其中2個專業入選「雙萬計劃」,為省級一流本科專業建設點,4個專業入選省級特色專業建設點,2門課程入選省級一流本科課程名錄。

目前,學校全日制在校生近1.3萬人,教職員工近900名。專任教師中高級職稱教師佔比45%,其中具有碩士學位的教師佔比82%。擁有全國優秀教師1人,甘肅省優秀教師「園丁獎」3人,甘肅省技術標兵1人,高校青年教師成才獎5人;建有省級重點實驗室1個,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3個,先後獲得甘肅省高等教育教學成果獎多項,獲批教育部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70餘項。

學校不斷加強教學改革與建設,積極推進應用型本科教育教學的內涵式發展,先後與華為公司、吉利汽車、中船重工等多家企業合作,建立了200餘家校外實踐教育基地。學校與360集團達成戰略合作,成立了「360網路安全學院」,面向數字信息、智能工業、智能建造及新經濟服務產業,建立了華為雲、蘇州智能製造、達索數字智能等7個產業學院。建校至今,已累計為國家培養了近4萬名應用型工程技術人才,畢業生成為各行各業的中堅和棟梁。

C. 安徽中醫葯大學醫葯信息工程學院在哪

安徽中醫葯大學醫葯信息工程鬧孝和學院在合肥市新站區前江路1號(少荃湖校區)。安徽中醫葯大學醫葯信息工程學院成立於2002年。2012年3月安徽省中醫葯科學院成立後,其中安徽省計算機中醫應用研究所劃歸學院。2017年5月,學校網路信息中心整建制並入學院,合署辦公。

學院現有職工68人,全日制在校生1700餘人;黨員160多人,其中教職工黨員48人。學院黨委是學校首批標准化建設黨組織,下設2個教工黨支部。

安徽中醫葯大學醫葯信息工程學院其他情況簡介。

安徽中醫葯大學醫慎春葯信息工程學院在全國中醫葯院校中較早開辦中醫葯與現代信息技術相結合的、富有特色的本科專業的院系。

學校有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安徽省特色專業,2019年安徽省專業綜合評估液盯A-、全省第一方陣)、醫學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生物醫學工程(安徽省專業結構化調整與專業改造專業)和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等5個全日制本科專業。

以上內容參考安徽中醫葯大學醫葯信息工程學院——學院簡介

D. 甘肅中醫葯大學2020年報考政策解讀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甘肅中醫葯大學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甘肅省教育廳、甘肅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等有關高考招生錄取工作的政策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二條學校名稱:甘肅中醫葯大學

英文名稱:Gansu University of Chinese Medicine

第三條學校代碼:10735;主管部門:甘肅省教育廳

第四條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五條學習形式:全日制

第六條 辦學層次:博士、碩士研究生、本科和專科

第七條學校地址:

五里鋪校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定西東路35號

和平校區:甘肅省蘭州市和平開發區中醫大道1號

定西校區:甘肅省定西市安定區定臨路4號

甘南校區:甘肅省甘南州合作市人民東街52號(甘肅中醫葯大學藏醫學院)

第八條 學校簡介

甘肅中醫葯悶襪罩大學是經教育部批准設立的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省屬公辦普通本科院校,成立於1978年,前身為甘肅中醫學院,2015年經教育部批准更名為甘肅中醫葯大學,是甘肅省人民政府與國家中醫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及國家中醫葯管理局批准「卓越醫生(中醫)教育培養計劃改革試點」高校、「中國政府獎學金」來華留學生培養院校、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研究生資格院校、中醫學專業「5+3」一體化招生院校。學校有博士、碩士、學士學位授予權,是西北地區唯一一所具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中醫葯大學。

學校本科專業31個,專科專業11個,有國家級特色本科專業3個、省級特色本科專業7個、省級一流本科專業7個、有博士後科研流動站1個、一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3個、二級學科博士點16個、一級學科學術學位碩士授權點5個,一級學科專業學位碩士授權點5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60餘個。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甘肅中醫葯大學設立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貫徹落實招生工作政策,執行學校招生工作決議,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條甘肅中醫葯大學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負責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省招生委員會和學校制定的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制定招生章程,組織實施招生咨詢、宣傳、錄取、信息公開等工作。

第十一條甘肅中醫葯大學招生工作自覺接受上級部門,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廣大考生、家長、新聞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招生計劃

(一)學校按照甘肅省教育廳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和學校辦學實際,科學、合理地編制來源計劃。根據教育部規定,學校預留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二)學校年度招生計劃通過各省級螞鬧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最終公布的為准。

第十三條錄取規則

(一)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招生委員會及招生主管部門的領導下,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全面實施招生陽光工程,採取「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的有關規定開展本校招生錄取工作。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須達到學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二)學校招生實行遠程網上錄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投檔規則調閱學生電子檔案。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批次,原則上以不超過公布計劃的120%提檔;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批次,原則上以不超過公布計劃的105%提檔,如生源質量好,盡可能不退檔。也可好昌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及生源情況的不同作適當調整。

(三)錄取考生必須填報我校志願,按照考生投檔成績(排序分或出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對於實行順序志願的省份或批次,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願考生,在第一志願考生生源不足時,可錄取非第一志願考生;對於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或批次,第一次投檔後計劃未完成的,可參加所在省份徵集志願。若志願投檔生源不足,我校招生計劃調整將按照教育部和相關省級招生部門的招生計劃管理規定執行。

(四)進檔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的情況下,專業分配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進行。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文史類考生按語文、文綜、數學、外語;理工類考生按數學、理綜、語文、外語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實行「3+3」高考模式錄取考生如投檔成績相同,按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藏語類考生按民考民(漢)投檔成績排序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取,如考生民考民(漢)投檔成績相同,則民考漢文史類考生按語文、文綜、數學,理工類考生按數學、理綜、語文成績依次排序確定;民考民文史類考生按藏語文、藏文綜、藏數學,理工類考生按藏數學、藏理綜、藏語文成績依次排序確定。

(五)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額的專業,直至錄滿;如果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六)所有專業外語語種均要求為英語,建議非英語考生慎重報考。

(七)所有專業錄取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八)在錄取時應屆考生、往屆考生同等對待。

(九)學校同意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按照加分或降分後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專業分配。

(十)對考生身體健康的要求,我校按照教育部、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新生入學後進行體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其入學資格。根據專業培養要求和就業特點,色盲、色弱及其他各類不能准確識別顏色者我校醫葯學類專業不予錄取,斜視、嗅覺遲鈍、口吃者不宜就讀醫學類專業,建議殘疾考生慎報醫葯學類專業。

(十一)藏醫學、藏葯學專業只招收甘肅省甘南州、武威市民語類藏漢雙語考生。

(十二)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計劃、貧困地區專項計劃、地方農村專項計劃、藏區專項計劃、其他少數民族地區專項計劃、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班、新疆內地高中班、新疆對等計劃、南疆單列計劃、新疆雙語班協作計劃等類型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甘肅省教育廳和各省有關招生政策執行。

(十三)國家免費本科醫學生只招收農村生源,地方免費專科醫學生(面向農村免費醫療人才培養專項)原則上主要招收農村生源。國家免費本科醫學生新生入學報到後,本人須與學校簽訂免費教育協議、與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簽署定向就業協議,不按要求簽訂免費教育和就業協議的考生按放棄入學資格處理;地方免費專科醫學生須填寫知情同意書,視作本人志願參加村醫訂單定向培養,新生入學後須與縣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簽署定向就業協議,不按要求簽訂就業協議的考生按放棄入學資格處理。新生入學資格復查不合格、體檢不合格者將按退學處理,相應培養關系和就業關系解除。

(十四)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生在錄取時即按照高考成績確定預轉正專業,錄取後預科學習一年,預科結束考核合格後取得正式學籍,按照高考錄取時確定的專業進行培養。如預科學習一年後原被錄取的預轉正專業停招,則轉入學科相近專業就讀。

(十五)錄取結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也可登錄本省教育考試院網站查詢。

第五章收費標准

第十四條根據屬地原則,執行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廳、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准。

第十五條學費標准:按學分制學費折算為學年學費的標准收取,學生於每學年報到注冊時繳納。

(一)本科專業學費標准(甘發改收費〔2016〕1133號):醫學門類(中醫學、中醫骨傷科學、中西醫臨床醫學、臨床醫學、醫學影像學、醫學檢驗技術、針灸推拿學、康復治療學、預防醫學、衛生檢驗與檢疫、中葯學、葯物制劑、中草葯栽培與鑒定、中葯資源與開發、葯學、中葯制葯、護理學、助產學、藏醫學、藏葯學)專業學費4600元/生·學年;醫學信息工程專業學費為4500元/生·學年;應用心理學、運動康復專業學費4300元/生·學年;公共事業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健康服務與管理專業學費4200元/生·學年。

(二)少數民族本科預科學費:省內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生預科期間學費15000元/生·學年(收費標准參照甘價費〔2006〕120號);新疆雙語班協作計劃招收的新疆籍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班學費4000元/生·學年。

預科結束後按就讀專業繳納學費。

(三)專科專業學費(甘發改收費〔2016〕1133號): 針灸推拿、護理、醫學影像技術、醫學檢驗技術、葯品生產技術、葯品經營與管理、葯品質量與安全、中醫學、中醫骨傷、公共衛生管理專業學費4500元/生·學年。

(四)免費醫學定向生在校學習期間免繳學費、住宿費,並補助生活費。

(五)中醫學專業(「5+3」一體化)的研究生培養階段,按照國家規定的研究生學費標准執行。

第十六條住宿費標准(甘發改收費〔2016〕1133號):4人間1100元/生·學年、6人間900元/生·學年、8人間800元/生·學年 。

第十七條學生因故休學、退學等,學校根據學生在校實際學習和住宿時間,按月計退剩餘學費和住宿費(一學年按10個月計算)。

第十八條入學前如遇收費標准調整,學校將按調整後的新標准執行。

第六章獎助貸措施

第十九條學校設有學生資助中心,為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發放困難補助和爭取社會資助。

第二十條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按國家有關規定到生源地教育局申請生源地助學貸款,學校協助辦理貸款所需相關證明材料。

第二十一條學校設有各級各類獎助學金十餘項,每學年評定一次,受獎受助學生面達70%以上。其中國家獎學金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校內獎學金按2000元、1500元、1000元三個等次評定,國家助學金按3000、2000、1500三個等次資助。另外,還設有一些企業和社會獎助學金,用於獎助品學兼優的學生。

第七章其它

第二十二條新生按學校發放的《錄取通知書》和《新生入學須知》要求到校報到。

(一)本科專業學生、少數民族本科預科班學生在和平校區報到就讀。

(二)藏醫學、藏葯學本科專業學生在甘南校區報到就讀。

(三)專科專業學生在定西校區報到就讀。

第二十三條學校在報到時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四條學生入學後,學校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若發現學生個人信息與錄取時所提供的高考電子檔案不符(包含身心健康狀況不符合報考專業體檢要求,不能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等),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學校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五條為貫徹「以學生為本」的教育理念,學生在學習期間對其他專業有興趣和專長的,可以申請轉專業;以特殊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國家有相關規定或者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不允許轉專業。具體細則按照學校有關轉專業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對取得我校學籍,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的本科及專科畢業生,頒發相應的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頒發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校名稱為甘肅中醫葯大學。

第二十七條 中醫學專業(「5+3」一體化)5年本科階段合格後直接進入本校3年中醫學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階段。對完成教學計劃規定內容者,分階段頒發學歷和學位證書。

第二十八條學校不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假冒甘肅中醫葯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 聯系方式

聯系部門:甘肅中醫葯大學招生辦公室

招辦E-mail:[email protected]

招辦網址:www.gszy.e.cn

監督電話:0931-5161027([email protected]

(一)五里鋪校區(錄檢期間)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城關區定西東路35號 行政樓304室

郵編:730000

電話:0931-5162881、0931-5162882

傳真:0931-5162883

(二)和平校區

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和平開發區中醫大道1號 明德樓209室

郵編:730101

電話:0931-5161999、0931-5161050

傳真:0931-5161398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則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准。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甘肅中醫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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