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具體內容有哪些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具體內容有哪些?下面中達咨詢為大家帶來相關內容的介紹,以供參考。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building.permit),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核發的,確認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是建設單位建設工程的法律憑證,是建設活動中接受監督檢查時的法定依據。沒有此證的建設單位,其工程建築是違章建築,不能領取房地產權屬證件。 法律依沒尺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具體內容 《建設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程規劃許可證》包括下列內容: ⑴許可證編號; ⑵發證機關名稱和發證日期; ⑶用地單位; ⑷用地項目名稱、位置、宗地號以及子項目名稱、建築性質、棟數、層數、結構類型; ⑸計容積率面積及各分類面積; ⑹附件包括總平面圖、各層建築平面圖、各向立面圖和剖面圖。 申報范圍 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建設項目(包括住宅、工業、倉儲、辦公樓、學校、醫院、市政交通基礎設施等)的新建、改建、擴建、翻建,均需依法辦理《建設工灶搭程規劃許可證》。具體范圍包括: 1、新建、改建、擴建建築工程。 2、各類市政工程、管線工程、道路工程等。 3、文物保護單位和優秀近代建築的大修工程以及改變原有外貌、結構、平面的裝修工程。 4、沿城市道路或者在廣場設置的城市雕塑等美化工程。 5、戶外廣告設施。 6、各類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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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附圖和附件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包括標有建設用地具體界限的附圖和明確具體規劃要求的附件。
附圖和附沒培件是鄉村建設規劃用察察早地許可證的配套證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敗雀圖和附件由發證單位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實際情況制定.
⑶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區別是什麼
首先是顏色不一樣,用地許可證是黃色的,鄉村建設許可證是棕色的。規劃部門涉及一書三證:
《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藍本)、《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黃本)、《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綠本)、《鄉村許可證》(棕本),在2008年1月1日前執行的《城市規劃法中》不涉及《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之後執行的《城鄉規劃法中》把《鄉村許可證》納入其中,體現城鄉統籌,統一管理。城市總體規劃執行標準是《城鄉規劃法》各地區管理條例和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較大城市)、詳細規劃,規劃的編制基礎是國土部門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劃部門核發的一書三證都是在總體規劃覆蓋范圍內。
《選址意見書》和《用地許可證》都是對城市總體規劃范圍內國有建戚升設用地上建設項目的用地審批過程,其中只對政府劃撥土地項目核發《選址意見書》,劃撥及出讓土地都核發《用地許可證》,選址在前用地在後,在取得《用地許可證》後,再到國土部門申請《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工程許可證》是在以上證件、施工方案、修規、施工圖等齊全、一致的情況下根據設計條件和申請建設的規模進行審批。
《鄉村許可證》主要是指鄉鎮總體規劃范圍內的集體土地上建設項目的審批,城市總體規劃中納入城中村的土地有一部分也是集體土地,所以在對這些土地上建設項目(主要是住宅類、集體企業、畜牧養殖類)進行審批。這里括弧說到的項目必須是用於集體生產生活,因為嘩簡集體土地歸集體所有,要是想蓋一個酒店,掙大錢,對不起,不行;要是瘋了蓋一個酒店樣子的集體食堂,供村民打飯,那行。
核發《鄉村許可證》的項目有可能取得《選址意見書》,因為有些項目是需要選址的,風電、亂仔褲電力等等。《鄉村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許可證》是一個階段,我大致列一下就清楚了:
如果是劃撥項目(機關、學校、公益事業)在符合總規、土地利用、環境要求、各類安全要求情況下先得到規劃部門的《選址意見書》,之後規劃、國土回來回發函,看地塊的用地指標(容積率、建築密度、退線等等),在於國土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規劃部門一看土地已經出讓了,再根據要求發《用地許可證》,土地一看規劃發證了,再看看這塊地是什麼地性,是國有還是集體(基本農田什麼的就不會出現了,因為在發《選址意見書》之前相關部門都聯合選址了)國有就發《國有土地證》,集體就發《集體土地證》,規劃一看證如果拿到了國有土地就對地上的建築批《工程許可證》,集體土地證就發《鄉村許可證》。
出讓土地的項目(地產開發等等)就免了《選址意見書》這個過程,與國土部門簽土地出讓合同,規劃一看簽了就發《用地許可證》,國土再看,規劃再看......再根據土地性質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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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有哪些內容
第一,介紹一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內容。建設用地規劃許可明確了建設用地的建設主體、土地使用性質、規模、位置、界限以及代征公共用地的性質、規模、位置和界限。建設單位據以辦理土地證、佔用手續的依據。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許可證編號。
2、發證機關名稱和發證日期。
3、用地單位。
4、用地項目名稱、位置、宗地號以及子項目名稱、建築性質、棟數、層數、結構態耐類型,建築面積等。
5、計容積率面積及各分類面積;
6、附件包括建築紅線圖、總平面圖、各層建築平面圖、各向立面圖和剖面圖。
第二,介紹一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辦理程序。
1、項目立項。實行審批制的項目,由項目單位持項目建議書批復文件和規劃選址、用地預審、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向發展改革部門申請辦理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手續。實行核准制的項目,由項目單位持規劃選址、用地預審和環境影響評價審批文件,向發展改革部門申請辦理項目申請報告核准手續。實行備案制的項目,由項目單位向發展改革部門申請辦理項目備案手續。
2、規劃選址。實行審批制的項目,項目單位可在向發展改革部門報送項目建議書的同時,向規劃部門申請規劃選址。實行核准制的項目,項目單位直接向規劃部門申請規劃選址。實行審批制或核准制的項目,由規劃部門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實行備案制的項目,由規劃部門出具擬用地的規劃意見。建設項目選址位於已經批準的控制性詳細規劃區域內的,規劃部門可同時提供規劃條件。
3、用地預審。使用新增建設用地的,項目單位持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或規劃意見等文件向國土房管部門申請建設項目用地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確認和用地預審。建設項目選址位於本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劃定的歷史災害危險區域或者潛在災害危險區域外的,不需要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由國土房管部門出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建設項目選址位於本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劃定的歷史災害危險區域或者潛在災害危險區域內的,項目單位需提供項目用地的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由國土房管部門出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使用存量國有建設用地的,項目單位可不辦理用地預審。
4、用地報批。項目單位持項目批准(或核准、備案)文件、規劃選址、用地預審意見和土地測繪機構出具的土地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等向國土房管部門申請辦理用地報批手續。建設項目用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或徵收農村集體土地的,項目單位應按報批規定提供地質、礦產、林業、勞動保障部門審查意見等報批材料。資料備齊後,由國土房管部門擬訂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報有審批權的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的,由國土房管部門擬訂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和房屋徵收方案,報市(縣級市)人民政府批准實施。
5、環境影響評價。實行審批制、核准制的項目,項目單位在向國土房管部門申請辦理用地預審時,可同時向環保部門申報環境影響報告文件;屬於鐵路、交通等建設項目,經有審批權的環保部門同意,可以在初步設計完成褲慧前申報環境影響報告文件。實行備案制的項目,項目單位可在建設項目開工前向環保部門申報環境影響報告文件。
6、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項目單位持項目批准(或核准、備案)文件和用地預審意見向規劃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規劃部門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核定建設用地的位置、面積、允許建設的范圍,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提供規劃條件。
7、實施土地或房屋徵收。建設項目用地經有審批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國土房管部門依法發布農村集體土地徵收或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公告;涉及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的,依法核發房屋徵收決定並予以公告。項目單位應協助國土房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村集體土地徵收或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以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工作,辦結農用地轉用、土地徵收和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手續。
8、供應建設用地。項目單位向國土房管部門申請辦理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手續,依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領取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和建設用地批准書。
9、辦理土地登記。項目單位憑建設用地帆純春批准書和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依法向國土房管部門申請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作用與注意事項。
1、確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規劃,維護建設單位按照城市規劃使用土地的合法權益。
2、按照有關規定,房地產商即使取得建設用地的批准文件,但如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而佔用土地的,其建設用地批准文件無效。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有效期限為六個月,逾期未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該《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自行失效。申請人需要延續依法取得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有效期限的,應當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30日前提出申請。
⑸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是房產證嗎
不是。房產證是對特定房屋所有權歸屬的書面證明,並可記載特定房屋共有狀況以及是否設定擔保物權等狀況。建房證是集體土地上建房的一種憑證,相當於國有土地上建房頒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前,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城市、縣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建設項目位置和范圍符合規劃的法定憑證,是建設單位和個人用地的法律憑證。
辦理房產證的流程:
1、確定開發商已進行初始登記
遞交房屋權屬登記資料由開發商幫你昌李統一辦了,需要購房者確認一下兩個月之內(60日)開發商是否給你初始登記了。可以向開發商詢問辦理初始登記的情況並在《購房合同》中對其加以約定,也可以到本地的房地產交易信息網站進行查詢。
2、到管理部門領取並填寫《房屋(地)所有權登記申請表》
領表填好,需要開發商簽字蓋章。可以事先向開發商詢問,房產證應該在哪個部門辦理,然後直接向該部門咨詢,省去奔波之苦。
3、拿測繪圖(表)
測繪表是登記部門確定房產證上標注面積的重要依據,取得途徑為開放商處(攜身份證),開發商指定的房屋面積計量站,或向登記部門申請對房屋面積進行測繪。
4、領取相關文件
集齊必要的申請文件,包括購房合同、房屋結算單、大房產證復印件等。填寫好的申請表需要請開發商審核並蓋章。
5、繳納公共維修基金、契稅
這逗鋒兩筆款項需向房產所在地區的小區辦或者指定的代收銀行繳納,作為辦理房產證的必需文件,繳費後務必山迅晌保留好繳納憑證,一旦遺失會影響獲得房產證。
6、提交申請材料
蓋章的申請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預售合同的買賣雙方關於房號、房屋實測面積和房價結算的確認書;測繪表、房屋登記表、分戶平面圖兩份;專項維修資金專用收據;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購房者身份證明(復印件核對原件);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協議;銀行的提前還貸證明。
7、按照規定時間領取房產證
領取房產證後,一定要保存好證書。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八條不動產以不動產單元為基本單位進行登記。不動產單元具有唯一編碼。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按照國務院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簿。
不動產登記簿應當記載以下事項:
(一)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用途等自然狀況;
(二)不動產權利的主體、類型、內容、來源、期限、權利變化等權屬狀況;
(三)涉及不動產權利限制、提示的事項;
(四)其他相關事項。
第十五條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
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⑹ 狹義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哪些內容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哪些內容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下列內容:
(1)許可證編號;
(2)發陵銀證機關名稱和發證日期;
(3)用地單位;
(4)用地項目名稱、位置、宗地號以及子項目名 稱、建築性質、棟數、層數、結構類型;
(5)計容積率面積及各分類面積;
(6)件包括總平面圖、各層建築平面圖、各向立面圖和剖面圖。
2、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是否可以變更地塊規劃內容
建設悶廳單位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兩年內不得申請變更規劃內容;兩年後申請變更的,市規劃主管部門或其派出機構對申請進行初審後,按法定程序審批。
獲得批準的,市規劃主管部門或其派出機構向申請單位重新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收回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並辦理相應的用地手續;不批準的,由市規劃主管部門或其派出機構書面答復申請尺罩宴單位。
⑺ 什麼是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在我國,農村人口一直居高不下,人口居多伴隨著的問題就是農村人們對⑻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哪些內容
現在不管是建設單位還是工程建棗螞悄築都必須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確保該建築單位所承擔的建築項目是否合法的法律憑證。如果沒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所承擔的工程建築不能稱之為是合法建築,其不能達到能夠領取房產的標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不僅是保證其建築合法的重要依據,也是為了確保該建築符合城市關於城市建築規劃的總體要求。那麼既然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如此重要,我們是不是應該對其增加一些了解呢?
物陪
首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不是任何單位都能辦理的,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必須具備一些材料與條件,其內容包括建築工程具體的設計方案、設計圖紙與光碟等資料,相關單位的審核和批復意見、關於土地使用的同意書、以及建築施工的整體預算等這些資料都是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所必不可少的。
其次,不是所有的工程建設都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一般來說只有在城市的規劃范圍內進行一些建築或者是其它工程建設的,才需要向其相應的城市規劃的管理單位申請辦理。一般來說城市的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都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再次,建設工凳渣程規劃許可證的具體內容雖然各不相同,但是其內容的分類卻是一樣的。一般來說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有五個基本的內容,第一是其證書的編號;其二是證書的辦理機構以及其證書的辦理日期;其三是使用這塊土地進行工程建設的單位;然後是工程的位置、具體的建設規模以及名稱等;最後是附件內容,一般包括各個方面的設計圖;
最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不僅是辦理產權登記時所必須的文件,而且也是保護工程的建設方和土地的被徵收方合法權利的具有法律效益的文件,確保整個建設過程和活動的合法性。如果有違反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相關規定的建設活動,那麼就可以按照相關的程序使其承擔責任。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雖然只是薄薄的一張紙,但是其所承擔的含義是十分厚重的。我們只有了解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基本內容,才能了解一項工程建設是否是合理並且合法的。
⑼ 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是什麼意思
《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前,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後,報城市、縣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確認建設項目位置和范圍符合規劃的法定憑證,是建設單位和個人用地的法律憑證。
實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管理制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對鄉村建設的新要求。建設部《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指導意見》提出,我國將建立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制度。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制度要充分體現農村特點,體現便民利民和以人為本,滿足農民生產和生活需要,遏制農村無序建設和浪費土地。
在鄉、村莊集體土地上的有關建設工程,應當辦理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設置這項規劃許可制度,利於保證有關的建設工程能夠依據法定的鄉規劃和村莊規劃;有利於為土地管理部門在鄉、村莊規劃區內行使權屬管理職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據;有利於維護建設單位按照規劃使用土地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一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運首腔可證。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使用原有宅基地進行農村村民住宅建設的規劃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進行鄉鎮企業、鄉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建設,不得佔用農用地;確需佔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芹頃《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後,由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旁衫。
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後,方可辦理用地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