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未成年網路保護內容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提高網路素養,規范自身使用網路的行為。應當通過在智能終端產品上安裝未成年人網路保護軟體、選擇適合未成年人的服務模式和管理功能等方式,避免未成年人接觸危害或者可能影響其身心健康的網路信息,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網路的時間,有效預防未成年人沉迷網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七條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滲老然人為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宏鉛收入為主要叢絕升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第十九條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條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第二十一條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適用前款規定。
❷ 兒童個人信息網絡保護規定
兒童個人信息網路保護規定年齡為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14周歲以下未成年人的身心發育尚未成熟,人生觀、價值觀、世界觀等思想體系正在形成,自我保護意識薄弱,個人信息如若遭不法者利用,可能導致嚴重後果,需要立法給予保護。
從全球兒童個人信息保護總體形勢來看,兒童逐步成為隱私泄露和身份盜竊的高危人群。在美國,每年有130萬兒童信息被盜用,是成年人的51倍,近年來,澳大利亞、韓國等國家也紛紛出台兒童個人信息保護專門規定,美國也曾討論修訂《兒童在線隱私保護法》,強化未成年人個人信息保護。總體來看,各國兒童數據保護呈加嚴趨勢。從我國實踐情況來看,未成年人的互聯網普及率達到93.7%,不滿滲族18周歲網民數量高達1.69億,但普遍缺乏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其中11歲以下的兒童對隱私設置的了解較少,11至16歲兒童中僅26%的兒童採取網上隱私保護措施。
兒童作為特殊主體,一方面由於其心智尚不成熟,對其個人信息的價值及被違法收集、使用的後果缺乏清晰的認知,另一方面,由於兒童本身的自我保護能力不足,難以主動核對其信息的准確性、安全性,一旦信息泄露後也更加容易成為非法侵害的重災區。因此需要網路運營者採取更加具體、更加有力的措施對其進行專門保護。
兒童個人信息保護規定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的。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正式發布兒童個人信息網路保護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製作、發布、傳播侵害兒童個人信息安全的信息,網路運營者收集並如、使用、轉移、披露兒童個人信息的,應徵得兒童監護人的同意。規定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法律依據:
《兒童個人信息網路保護規定》規定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絕喊啟,需由監護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已滿八周歲不滿十四周歲的,除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須經監護人同意、追認。
❸ 面對復雜的網路環境,未成年人應該如何保護好自己
現在是互聯網時代,脊襪緩消息互通,很多人都會在網上發表一些不正當評論和相關網頁信息。面對復雜的網路環境,青少年應該如何保護自己呢?
一些不法分子抓住學生好奇心,創設一些新角色、新道具和新玩法,更加吸引青少年的注意。在這種情況下,應該培養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宣傳相關違法知識,並且對於所遇到的相關違法素材,應該要敢於制止,敢於舉報。不僅如此,要聽從家長的囑咐,要聽從教師的安排,在網路中才能夠更好地保護自己身心安全和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