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身份證住址精確到什麼
法律分析:身份證地址需要精確到門牌號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
第二條 居正銷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滑清握六周歲的中國公民,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第三條 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指紋信息、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一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按照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准編制。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第十一條:國家決定換發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信慶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發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Ⅱ 戶籍所在地、戶籍地址、現住址三個有什麼區別,分別要怎麼填寫
戶籍所桐鎮在地是指我國居民戶口簿登記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時其父母戶口登記地方,通常是家庭戶口簿上的戶口所在地。
戶籍地址就是身份證上的「住址」,即戶口所在地的地址。戶籍是戶口管理機關以戶為單位登記本地區內居民的冊子,專指作為本地區居民的身份。戶籍可以變換,因工作或學習調動可到當地公安局申請變更戶籍所在地。
現住址就是指當下所居局拍粗住的地址。
(2)身份證要的居住信息是什麼擴展閱讀:
戶籍地並不一定是這個人的籍貫地,戶籍地和某人籍貫地不同的情況:尤其在經濟發達的地區和某些賀慧在新中國成立後才開始建設的新地方和近代才有很快發展的地方,大量的人的籍貫不是戶籍地而是原籍地或祖籍地,這些人一般都是改革開放後和在中國的計劃經濟時代按照當時國家的要求從外地遷移到此地的。按幾千年來的中國的傳統的說法,籍貫是祖籍地的一種表述,這是戶籍與籍貫不同的地方。
Ⅲ 登記居住信息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居住信息登記有三種方式:房東辦理、網格員上門登記、受理點辦理,按照規定,居住登記是由房東申報或者由網格員上門登記的臘沒,一般不需要租戶去辦理。
法橡局信律依據:《居住證暫行條例》
第八條 公安機關負責居住證的申領受理、製作、發放、簽注等證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用人單位、就讀學校以及房屋出租人應當協助做好居住證的申領受理、發放等工作。
第九條 申領居住證,應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梁輪或者受公安機關委託的社區服務機構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Ⅳ 辦理異地身份證需要的居住證明是居住證嗎
公民異地丟失身份證補辦要求塵備液提供居住證才可以進行辦理的。
居住證明一般是到居住地滾租所屬派出所或者社區流動人口部門進行辦理的,公民辦理流動人口登記時候會記錄公民居派物住資料,申請列印證明就可以了。
Ⅳ 異地身份證辦理需要居住證明怎麼寫
需要提供居住證或者是居住證《領取憑證》或《受理回執》單,如果無法提供居住證相關證明信息的省內外地戶籍人員仍需回到原籍派出所辦理。
離開戶籍地到其他省轄市、直管縣就業、就學、居住的雹宴群眾,也就是說河南省戶口得居民到河南省18地市或者是鞏義市、蘭考縣、汝州市、滑縣、長垣縣、等河南省10個省直管縣實際生活的,也可以在當地異地辦理身份證事宜,但是前提也是需要提供居住證相關證明信息。
而屬於天津、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慶、四川省(市)戶口的居民在河南就業、就學、居住的人,居民身份證丟失或者源攔銀損壞的,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機關指定的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
身份證申領條件的,自公民申領之日起四衡派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費用與戶籍所在地身份證辦理費用一樣,只需繳納工本費即可,其中,到期換領證件的20元,丟失補領、損壞換領的40元。
注意,屬於以下情況的,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申請:一是屬於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的;二是因相貌特徵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三是有不良信用記錄的。
Ⅵ 異地補辦身份證需要居住證是什麼意思
憑首凱明居住孫正證才能辦理。
申請換領的,交驗原有效期滿的居民身份證;
申請補領的,交驗戶口簿、居住證或其他有效身份證明(件)。
離開戶籍地的群眾異地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有以下步驟:
第一步,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機關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點申請,填寫《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登記表》,繳納證件工本費。其中,申請換領的交驗居民身份證,申請補領的交驗居民戶口簿或居住證。
第二步,異地受理點受理居民身份證換領、補領申請後,及時將受理信息傳送至申請人戶籍地公安機關,戶籍地縣級公安機關及時審核簽發。
第三步,居住地公安機關接到經審核簽發的制證信息後,在法定時限內完成製作與核驗發放,申請人憑領證回執到受理點領取證者告件。換領證件的,領取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Ⅶ 居住地是身份證上的地址嗎
居住地不是身份證上的地址。只有當戶籍地昌肆與居住地一致的時候,戶籍才是身份證上的家悄迅冊庭住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號碼、本人相片、指紋信息、證件的有效期和簽發機關。
自然人的住所,指自然人生活和進行民事活動的主要場所。住所是指一人以久住的意思而居住的某一處所。包括主客觀兩個構成因素:一是在一定的地方有居住的事實,二是在一定的地方有設立「家」的啟宏意思。住所與居所不同。居所指自然人暫時生活和進行民事活動的場所。一個自然人可以有多個居所,但是只能有一個住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